民法典重磅!婚内出轨,后果真的很严重!

[复制链接]
tq12 发表于 2023-9-2 21:43:3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简介:陈鉴豪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家委副主任,王幼柏律师团队核心成员。



民法典编纂,一直是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如今这一愿望终于得到实现,中国即将要在2021年迈入民法典时代,这是一件令人鼓舞和欣喜的事情。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我接待了不少客户是因为夫妻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
如果你要问我,出轨会净身出户吗?
我一定会说,不能!
我这样的回答,要么让你大失所望,要么让你暗暗窃喜!
如果你继续问,出轨会少分财产吗?
我也会说,出轨行为不影响财产的分割!
我这样的回答,要么让你失望透顶,要么会让你大喜若狂!
如果你还问,那出轨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会说,这倒不一定,你像举国瞩目的某明星离婚案件,都被“绿”成这样了,法院还是驳回了某明星的精神损害赔偿······
我这样的回答,要么让你绝望奔溃,要么让你喜不自胜!
现实就是那么残酷······



出轨者认为,出轨无非就是道德层面上的东西,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行为,所以无须承担法律责任。立法者很“有眼光”,定性也十分“准确”,应该点赞、点赞!
而受害者认为,我都被“绿”成这样了,连一点法律保障都没有,婚姻法简直是“鼓励”出轨,“鞭挞”忠诚,是万恶之法啊!
出轨,是婚姻的头号杀手!出轨所给婚姻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无形的、持续的。
如果出轨者不用对其出轨行为、背叛婚姻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只会令其气焰嚣张,愈发无法无天,任意践踏婚姻忠诚,这无疑让人堪忧,让受害者悲怆!
在过去,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出轨一方需要承担“净身出户”的责任,甚至连少分财产的表述都没有。



1993年颁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虽有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合情合理解决,但因2001年颁行的《婚姻法》修改决定并没有直接采纳前述立法意见,而是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予以调整过错方的责任问题。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存在出轨行为,也都千篇一律平分财产(部分地域除外)。
出轨者不需要承担责任!在婚姻背后干着龌龊勾当的事情竟然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这在法制健全的当下,未免让大家大跌眼镜,纷纷吐槽!
因此,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针对原有的《婚姻法》做出了部分修改,并新增了部分规定。其中,涉及到无过错方的权益保障,体现在以下两点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完全可以主张分多财产,并且很大程度上能实现这一诉讼主张。因此可以说,出轨行为将能成为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
2.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新增了“(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作为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这也意味着,即使不能证实对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为,若对方有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能够主张损害赔偿,并实现这一目的。
民法典的这一次修订出台,可谓是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



既然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那么接下来对于配偶出轨过程的证据固定,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我们结合丰富的办案经验,提供以下路径:
1.翻查配偶的手机、电脑、iPad、硬盘、U盘等电子产品,重点查阅微信、QQ聊天、邮箱、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的聊天记录、收藏记录,查阅手机通话记录、短信记录、手机备忘录、手机相册、网盘等储藏信息记录,查阅携程、大众点评、滴滴打车等涉及旅游、美食、电影、出行及住店的历史交易记录,从这些记录中,可以分析到配偶是否有出轨的可疑迹象及收集到出轨的证据;
2.可以在配偶出行的车辆上安装定位器(当然一定是合法装置才行),以判断配偶的行踪是否正常;
3.可以跟踪配偶的行踪,带上单反,并且选择长焦镜头(这样拍照不易被发现),以固定配偶与异性在公共场合交往的证据;
4.可以在车上或家中安装带收音功能的摄像头,监视配偶的举动是否反常,收听其与异性的沟通对话;
5.可以采用“钓鱼执法”的办法,巧借男性或女性名义与其进行沟通,试探其是否具有出轨的想法;
6.可以查询配偶在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的消费记录、转账记录,以判断其是否有通过资金维系婚外情,尤其是重点查询情人节、520等特殊日期的资金交易记录。
当然以上收集证据的方法,应当是在双方感情出现问题,确实有理由和事实证实配偶有婚外情的情形而使用。



根据以上办法,我们或许能够收集到以下的出轨证据:
1.配偶与异性的相处合影,亲密合影尤为重要;
2.配偶与异性的相处视频,亲密视频也尤为重要;
3.配偶与异性的短信、微信、QQ、邮件、抖音等交友平台的聊天记录(谨记对聊天记录进行拍照固定,且须全程录屏);
4.配偶与异性的交谈录音;
5.配偶承认出轨的录音;
6.配偶自书的保证书、悔过书、忠诚协议书;
7.配偶开房订单、行程订单、旅游订单、消费订单;
8.配偶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转给异性带有爱意谐音的红包资金记录;
9.配偶与异性的通话清单记录;
10.证人证言及证人出庭作证。
至于如何取证才合法有效,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最后,如何判断配偶是否出轨,我们提供4个小妙招可供参考:
1.配偶近期是否有对手机进行加密,且手机时刻不离身(包括睡觉、洗澡);
2.配偶近期是否有频繁外出,夜不归宿的举动;
3.夫妻关系近期是否遭遇冷却,夫妻沟通减少;
4.夫妻生活是否突然不正常,明显减少或者没有。
如存在以上情形,配偶大概率出轨了!
民法典实施后,出轨的后果很严重,不但要承担少分或不分的法律责任,而且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忠诚方来说,无疑是福音,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我们希望,每一段婚姻都能白头偕老,能抵挡得住任何诱惑的侵蚀,都有法律保驾护航。

全部回复20 显示全部楼层
哎!啥都不会 发表于 2023-9-2 21:44:2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好,这样漏洞更大!
Rcpchina 发表于 2023-9-2 21:44:5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亲参与讨论
xudongxi 发表于 2023-9-2 21:45:1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真的存在“无过错方”么?如果真的存在,那不就从侧面推翻了“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千古难题(别跟我杠说什么让我的一个巴掌去抽你的脸或者去打墙什么的弱智行为)?
读书的时候上思想政治都有交过,凡事都有两面性甚至多面性,那回到这上面怎么又会存在“无过错方”呢?
真正最接近(这里说的是接近,而不是绝对等同)的“无过错方”,应该是走过路过突然被楼上掉下来的东西给砸到的人或路上走着走着就被失控的车子撞飞这些情况吧。
如果这个“无过错方”真的存在,那为何几千年来都存在着“清官难审家庭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些大数据统计结果?
qq911 发表于 2023-9-2 21:46:0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一位朋友因工作关系去到一夫多妻制的国家工作,然后在当地娶了两位妻子,但公司又派他返回香港,他打算带同两位妻子回香港工作。请问香港法例会承认他两位妻子的法律地位吗?他不是在香港结婚,而是在当地结婚,他在香港算犯了重婚罪的法例吗?如果他想立遗嘱给两位妻子,那遗嘱会被当成是无效吗?

最佳答案

你的朋友在香港不算是犯了重婚罪法例,因他不是在香港注册结婚 (在香港是没可能同时跟两位妻子注册结婚的,因与第二位妻子注册结婚时是根本就注册不到的,若他刻意隐瞒在海外已跟一位女士注册结婚的客观法律行为事实,然后在香港再跟另一位女士注册结婚便是干犯重婚罪,可处监禁7年,但因二人都是在海外注册结婚,所以不算是犯重婚罪)。他两位妻子的法律地位都会被香港有关法例所承认,如果他想立遗嘱把遗产分给他两位妻子,那么遗嘱必定会是合法有效的,因为根据香港有关法律若他有立遗嘱,他就算是把他的全部财产分给一个跟他完全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人士,但只要遗嘱真确无误并且证明他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所确立的,遗嘱便会成立了(香港女富豪龚如心遗产案中那位风水师便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所以只要你朋友是在他清醒的时候找律师作见证立遗嘱把遗产分给他两位妻子,那么那遗嘱便是合法有效的。

其他回答1条回答

匿名用户

好问题!香港法例虽为一夫一妻制,但却是会以尊重在香港以外按照当地当时所施行的有效法律不论其为单一配偶制或多重配偶制而举行婚礼或缔结的婚姻关系而了事,他在香港不算是犯了重婚罪;在他立遗嘱时遗嘱上通常会写明姓名与如何分配等等,那遗嘱就一定会是合法有效,他的一夫多妻制夫妻关系对此无任何影响。
wddp 发表于 2023-9-2 21:46:4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觉得过不下去可以离啊,离了之后再找不就好了
蛋蛋小林 发表于 2023-9-2 21:47:1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不不,我所关注的只是在里面提到的“无过错方”这一点怎么去判定而已,没其他的意思!
hqw333333 发表于 2023-9-2 21:47:2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观点 就是 上学时 被学生欺负了 老师说 为什么就欺负你 一个巴掌拍不响 笑了
jik1756 发表于 2023-9-2 21:47:3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就是这样子!为什么欺负你?是因为你太弱小了?长得太猥琐了?太有钱了?太多女生喜欢你了?成绩太好?
凡事总有因果,你不可能没有因直接就能有果!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有原因的。只不过你不去找原因,或者找不出原因而已,但你就不能说是“没有原因”的啊!
老师问你这个问题,就是想让你自己去找一下原因、让你自己去找一下答案、让你学会自己去思考、分析。而不是一出了什么事情,都首先给推到别人身上,不关我事都是他的错我是无辜的,然后伸手问人要答案要结果。
你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与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牵涉因果,只不过由于距离的远近而造成因果关系的强弱而已。
你自己找不到另一个巴掌,你就自欺欺人的说就只有一个巴掌,但是也能拍得响。。。。。。。这不是逃避么?
nmh7859 发表于 2023-9-2 21:48:3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还是讲证据啊 这个法律出台就是相当保护啊
123下一页
发帖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