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说一句,从这件事最开始,我就没觉得平安有大毛病(除了让对方女儿自行联系合作机构这一点)。1、运输遗体回国。都没有死亡证明,别人怎么帮你运输?怕是飞机都上不了吧?这个锅不该平安去背;2、转院。用脚趾头想一想都知道,不可能你说转院就转院,肯定得等到救援公司拿到原医院开具的建议转院治疗的证明才行啦。这两件事都不是黑点。而我的疑问是,紧急救援服务,到底包不包括救援机构积极主动帮助被保险人家人与各方进行协调这一点。如果包括,那妥妥的是平安不作为,被骂不冤枉;如果紧急救援指的仅仅只是提供交通工具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把被保险人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开支,那指责他们不积极帮忙转院或者取得死亡证明,是不是超出了对方的服务范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