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跨国公司在上海刚成立的办事处,只有四个人,入职一个月,老板(算是上海办负责人,不是老板)先是以避税和方便交社保为名,签了一个4k的小合同。入职一个多月后的昨天,发我一份全英的合同,薪资是3840$,这和他之前跟我说的待遇有出。我先跟总部直属领导确认,他说全球办事处我这个职位待遇一样,薪资没问题。我又跟这个老板确认薪资,他说写错了(但是合同里有我的名字,跨国公司总部的人事会把合同写错?),然后又发我一份薪资待遇和我个人信息那块字体大小明显不一样改过的合同,盖过章但是个复印件,让我签字,我持怀疑态度说没签过英文合同我回去看看。想请问大家,我们上海员工薪资是总部转给老板,他再发给我们,他这样篡改合同(合同有10页,我只能大概看懂,不知道他还改了哪里),按说跨国公司不敢搞猫腻,但他改的这个还是个盖过章复印件,也就是说不用发给总部确认了。那他发我的薪水是总部给我的吗?他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如果确实总部给我的工资搞错了,那他第一次打印;给我签字前不可能没看过合同吧?如果工资没搞错?工资是总部发的,他为什么要压我的一万块,这个钱去哪了?我可以找总部直属领导再次确认吗?我打算明天问他要合同原件,但是他如果真不想给我,原件他也能修改的吧。入职一个多月一直没给我申请企业邮箱,合同原本应该由总部直接发我办公邮箱才对啊。听其他销售同事说他们的底薪很少,以前我们公司销售底薪要高出他们一倍的!所以他是不是故意压我们的工资,中饱私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