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过和尚的朱元璋,向尼姑颁布圣旨,哪知尼姑的那些事却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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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东莞分公司 发表于 2024-7-4 15:32:07|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朝洪武六年,朱元璋下旨:“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许为尼姑女冠”,就是说,女子不到四十岁是不能出家为尼。
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又对和尚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许为僧”。这是两条非常好玩的规定,女人要出家必须岁数大了以后,男人想出家则相反。

做过和尚的朱元璋颁布这样两个圣旨,显然不是心血来潮。意思是非常清楚的,就是想要出家人好好修为,别搅和红尘之事。但可惜的是,在明正统之后,私自剃度为尼的妇女越来越多,这就出问题了。
弘治七年,明孝宗终于下旨:令严惩犯奸的尼姑!因为尼姑搅乱红尘的事越来越多。比如,一位名叫陈三浪的举人去参加会试,结果人就凭空消失了,家人这个着急,哪去了?不会发生意外吧?
哪去了呢?在尼姑庵里,白天他从尼寺中出来,晚上带着酒又偷偷跑进尼寺中,天天饮酒作乐,直到最后他害怕了想要逃跑,身子却是消瘦得让人难以认出。

而在永乐年间,也曾经流传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工匠修理一座尼寺的时候,偶然在寺庙里发现了缠棕帽,帽子上还有很精美的水晶樱珠。工匠就把珠子拿到了市场上去卖,结果被水晶樱珠的主人的家里人认了出来,工匠被告发到了衙门。
官员审问,工匠如实的道出了捡到珠子的经过,才知道原来是一位少年偷偷进入了尼寺,最终死于色欲。而尼姑们无法将少年的尸体运出寺外,只能将尸体肢解埋在寺庙的墙壁下。事实一出,民间一片哗然。

以上这两个事情,后来被明代大文学家,冯梦龙合并成一个故事,写入《三言二拍》中的《醒世恒言》中,篇名叫《郝大卿遗恨鸳鸯绦》,故事的主人公郝大卿,最后也活活“花下而死”,留下了一条手帕在尼姑庵里,被他老婆发现,从而事发!

总之,在明代尼姑与民间男子之间的故事,比任何一个朝代都来得凶猛。尤其再加上许多文人墨客的推波助澜,更是流传甚广。之所以在明朝会发生这种现象,其实细思起来,恐怕跟做过和尚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为政刚猛,得罪的人多有关。故而当他发布了那两道跟尼姑有关的圣旨后,等于给恨他的人,提供了一个宣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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