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引爆朋友圈,但愿这样的伤害以后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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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概况 发表于 2024-7-3 02:18:30|来自:亚太地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古岸云沙
《我不是药神》自7月5日上影以来,累计票房收入已达286200万元,远远超出了普通民众的想象。一部《我不是药神》让“格列卫”这个陌生的药品名成为公从热议的话题,它是电影中白血病患者的救命药“格列宁”的原型,这种疗效显著的抗癌药,在国内卖2万多一瓶,年治疗费用超过30万,而几乎同样疗效的仿制药在印度药店中却仅售2000元,印度仿制药则更是低至500元。因为这部电影,让这个原本只有慢粒白血病患者及家属才知道的药物,一时间家户喻晓,成为网络热搜。

影片的最后,“格列宁”被纳入社保报销范围,也让更多的白血病患者或者说大众看到了希望。而任何一种事物的发生或者说结束,都要伴随着一些伤害或者说个人的牺牲。影片中的程勇即是如此。因为个人的牺牲改变与促进了一些事情的进展,让更多的家庭免除高价药的伤害,这种个人的牺牲带来的是时代的进步,那么这种牺牲是值得的。
《我不是药神》之所以如此受欢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它关系到我们身边亲戚朋友的健康,关系到大众的切身利益。因为白血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而治疗费用却居高不下。在这部片子中,也让人看到一个现实问题:假药与仿药有什么不同。仿药的成分都是一样的,疗效也是一样的。
最可怕的不是仿药,而是假药与劣质药。正像片中那位老人所说:我不想死,我想活着。健康的时候可能还想不到那么多,一旦得病,可能人最想做的事就是活着。那种强烈的愿望让人忍不住心酸。
药品的疗效决定病人的生命长度,人命关天,来不得半点虚假与伤害。
看到一组数据特别地愀心:2009年,花季少女费晶铭打了甲流疫苗,之后被诊断为:急性重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三个月的时间做了四次骨髓穿刺,最后还是走了。

2009年卢佳润因一针疫苗成为一个全瘫孩子,只能摊开手躺着,没有更多的反应。
2010年,高晨翔因疫苗致残,余生只能在炕上度过。
谢俊杰、董梓欣、张文、李致康、许译文……尤其是我们山东济宁地区受害更深,很多孩子因为服用糖丸后造成肢体残疾,一辈子只能靠假肢站立!
每次看到这样的报道,我常常心中暗自庆幸,还好我们的孩子长大了,还好我们身边的朋友、亲人的孩子都长大了,没有遭遇这样的不幸。可是那些遭遇到不幸的家庭,谁来为他们的不幸买单?
那么多孩子致残,却仅仅处罚三百多万,这样的处罚在我看来还是太轻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让医药公司可以不择手段地控制药品服用剂量及次数,哄抬价格,根本不顾民众的生命安全。这样的公司就该关门整顿,罚它个一百年起不来。国家只有从源头控制好药品的生产质量,才能带给社会更多的安定感。
方舟子说:从王克勤开始,中国记者们以其充满正义的愚昧无知,前赴后继娇魔化疫苗注射,把无效疫苗说成毒疫苗,把偶合现象说成疫苗不良反应,终于把中国公共卫生搞崩溃了,害人无数。生产、销售无效疫苗应该严惩,借机吓唬公众,制造社会恐慌的也不应放过。

如果政府能下大力度彻查,狠狠地处罚,就不会让不安全的疫苗流入各地了。就象《我不是药神》中所演的那样,对于假药必深究,对于救民于痛苦中的仿药我倒觉得可以容忍,因为仿药便宜,老百姓消费得起。就算走私是犯法的,可是他到最后也不再是利益驱使,而完全是出于一种爱心,善心,所以从这一面说,影片的负面影响是可以消除的,因为起码也是大众可以接受的。老百姓是最善良的,而生命是经不起考验的。
如果说《我不是药神》让“格列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是时代的进步,个人的牺牲都是微不足道的;那么如果可以让更多的孩子安全无忧地接种疫苗,牺牲一两个医药公司我觉得也是值得的,这也是时代的一种需要。
但愿这样的伤害以后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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