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业主一起居住的直系亲属是否算业主?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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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runzi 发表于 2023-8-10 19:24:5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房产证业主一起居住的直系亲属(儿子)是否算业主,当房产证业主逝世后又没过户到直系亲属(儿子)的名下,但户口本直系亲属(儿子)是业主的户主,且一直在居住,算业主吗?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及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吗?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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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on 发表于 2023-8-10 19:25:1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综上,占有专有部分的人都可以统称为业主,但是要参选业主会成员应属于产权证登记之业主,所以为了参选业委会建议在产权证交易中心上加上名字即可以参选。
dle5374 发表于 2023-8-10 19:25:4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得了解“业主”的含义。业主即“所有权人”,业主对资产有四项基本权利“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那么,最简单有效的界定办法就是把房产证拿出来,看看上面的名字,名字在本上的,就是业主,不在本上的,就不是业主。不管你是业主的亲儿子还是亲老子,都不算是业主。
当“业主”去世后,其权利不会自动被某人继承,得由符合继承条件的人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继承“业主”的权利。所以,如果你没有过户前,你就不算是业主。
只要“不算业主”那就不能参与业委会的筹备与选举。
详请参阅《物权法》。
tdsyj 发表于 2023-8-10 19:26:17|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产业的主人,也就是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的人。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委会和业主大会都是该区域业主的身份才能参加。
题主是房屋的继承人,但可能不是唯一继承人,而且题主的父亲过世会更麻烦,需要考虑您母亲,您父亲是否有兄弟姐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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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ry 发表于 2023-8-10 19:26:57|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法律上对业主是怎么定义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再来看看房产继承人是否属于上述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答案很明显,原业主过世之后,该房产的继承人属于民法典上所定义的业主,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或筹备组。很遗憾,其他答主在回答之前没有仔细阅读相关法律依据。
不过实践当中,由于继承关系的复杂性,街道办或房产主管部门很难对该关系作出认定,我建议题主优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依法登记。
如果不便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确权。如果题主系唯一继承人,那手续简单多了。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且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并不便前来办理手续,可以在事先沟通让对方知晓,不影响和睦的前提下,通过诉讼手段,让其他继承人成为被告,并缺席审理,以达到确权的目的。
在法理上,从前业主死亡时起,所有未放弃该房屋继承权的合法继承人都从此刻成为了该房屋法理上的业主,开始承担该房屋一切责任和义务,并享有业主权利。
在实践中,你有业主权利是一回事儿,你能出具该权利证明文件是另一回事。房产证上没有名字则不能参加业委会的竞选,并非是否认你业主的法定身份及相关权利,而是一种程序性的要求,属于一种业主自治行为,目的是为了防止业主权利被冒用。
总结起来,题主参加业委会竞选,法律上不存在障碍,障碍在于小区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否允许还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业主参加竞选。考虑新小区一般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周期较长,各地的议事规则范本都允许新房凭借购房合同参选,如果您的参选意愿强烈,可以参考此条款向筹备组提交议事规则修改意见。
sexbobo 发表于 2023-8-10 19:27:38|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搞清楚什么是业主 自然就明白可不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了
业主 指的是物业产权所有人 也就是不动产权证上持有该不动产的人
从法律意义上讲 不是不动产所有人 都不是业主 无论是持有 继承 赠予 只有在不动产权上登记的那个人才是业主 其他亲属 子女都不是 除非是产权所有人同意增加 变更 赠送 把名字加进去才行
如果都不是业主 哪怎么可能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 产权证上没有名字 就只能算某某业主的儿子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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