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司机高速飙车,没拉病人不是理由|新京报快评

[复制链接]
冰河世纪 发表于 2024-7-1 17:46:43|来自:亚太地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某某驾驶救护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期间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图/新京报视频号截图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刷到一条名为“救护车阿刚”的网友一边直播一边飙车,疑似是一辆救护车。视频中,司机称这会儿车上又没有病人,玩一下。
对此,深圳交警回应称,经查,6月29日12时许,司机王某某驾驶救护车(车内无病人)在深圳某高速公路行驶期间,由副驾驶工作人员用手机进行直播,并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目前,王某某因追逐正常行驶车辆、扰乱行车秩序等违法行为已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
从社交平台上流传的视频和官方通报看,涉事救护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期间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司机始终以一种玩笑的心态对待这些危险的行为。这不仅已经涉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更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被拘也是理所应当。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法律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即便在有紧急任务情况下,“优先”也不等于可以不遵守法律法规,更不等于可以“胡作非为”。何况,此事中,涉事救护车内没有病人,救护车司机更要依法依规行驶,不得肆意妄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此事中,涉事司机的行为显然已经逾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优先通行权范围及前提的规定,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车内当时还在进行网络直播,并且相关人员一直在与网友互动,这进一步影响了人们的观感,放大了此事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坦白说,如果人人都像这位司机一样,开上救护车就可以在高速公路上为所欲为,那无疑会对公共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这个过程中,司机和相关驾乘人员或许“玩嗨了”,但也“放飞”了公共安全。更多时候,这种危险的驾驶方式甚至可能威胁到他人生命安全。就此看,涉事司机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不冤。
要明晰的是,身为救护车司机,本该对生命有更多的敬畏感。如果缺乏了这份对生命安全和法律法规的敬畏感,甚至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当作自身在现实世界中炫耀的资本,那“谁给的勇气”都不行。
当然,此次处罚其实也可以视作一个明确的警示。这表明,一些公共用车,尤其是救护车等特殊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理应杜绝侥幸心理,切不可有“特权”心理,也不该有“车里没有病人玩一下”的恶俗心态。如果把法律赋予的紧急情况下的权利当作自己“玩一下”的资本,那最终势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杨利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无回复,精彩从你开始!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