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就是将房产证换成不动产证,或者办理不动产证的过程,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是有一些区别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房产证”将逐渐换发成“不动产证”。
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头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证就是指的房屋产权证书,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而不动产证可以说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者合一的产物,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是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
其实除了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办理机关不同,其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不动产权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更丰富。例如房屋建筑面积多少,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多少等信息都会载明;甚至除了房屋建筑面积图幅,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
而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的字样,并无其它内容;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直2015年3月以后,我们就可以拿着房产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换成不动产证。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在使用过程是没有发生太大变化的。
不动产证有了以后,根据《物权法》第149条,住房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没有前置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