捋顺“三对关系”,稳步推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与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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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tl 发表于 2024-6-29 16:18:02|来自:亚太地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九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评估与修编工作。在此过程中,管理局注重捋顺“三对关系”,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捋顺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在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时,依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和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九乡乡和耿家营乡国土空间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实用村庄规划之间的协调与衔接。通过分析保护分区、功能分区与3条控制线的对应关系,以及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与国土空间用地分类关系,明确了风景名胜区各类用地的性质、规模与空间边界,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清晰的空间指引。


二是捋顺规划范围与规划内容的关系。在风景名胜区总规的评估与修编中,结合“三区三线”管理要求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政策,重点关注风景名胜区与城镇发展建设空间重叠、矿业权处置等问题。坚持维护风景名胜区范围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以资源完整性和管理有效性为基本原则,寻找资源保护与城镇建设、经济发展的平衡点。将城镇发展建设区域、矿业权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将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村庄等在保护利用性质上与风景名胜区冲突较小的要素作为次要研究对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与专题论证,审慎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地方发展的协调。
三是捋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与总体规划的关系。对与风景名胜区相关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分类。第一类是与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旅游发展直接相关的项目,如索道、缆车建设等;第二类是与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旅游发展不直接相关,但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作用,占用或穿越风景名胜区的项目,如学校、水库、公路建设等。对于第一类重大项目,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进行研究和预判,预留下一步编制详细规划的空间。对于第二类重大项目,由各职能部门和两个乡镇梳理上报,纳入总体规划评估与修编进行论证。
截至目前,已完成九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论证等工作,取得了评估报告的初步成果,正在筹备上报省级评审备案。
END
(注:转载请标注来源)
来源:宜良县九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编辑:李维义校对:白雨晗
责编:焦晓慧审核:余青终审: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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