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哪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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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bbs 发表于 2023-8-9 22:46:58|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4月25日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我国以民法典为统领,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以实施细则、操作规范、地方性法规等为配套支撑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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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ying 发表于 2023-8-9 22:47:52|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可能是这样的。
就是之前我们有两个证,一个房产证,一个土地证,但是买卖交易房子办过户的时候,就只过户房产证,国土证有的地方需要过户,有的地方不需要。
有的地方过户国土证还要单独交税。
这两个证,归两个部门管,房产证归住建或者房管局管,土地证归国土局管。
现在,pia,合成一个了,叫不动产证,归国土局管(原来的房产登记大厅,现在改名不动产登记大厅)。
有没有可能现在宣布的是这个改名的事全国范围内办完了?
不动产登记条例其实还包括很多其他内容,但是,可能除了我上面说的两个红本变一个红本外,其他的内容也,还没有用上,也就是标题全国统一了但是正文还没统一。
比如说,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
中国至少有两个地方,上海和郑州,买商品房办“网签”是做预告登记的,这个预告登记2007的物权法就有,不动产登记条例相当于实施细则。
但是现在2023了,大部分烂尾楼业主没有做预告登记。大部分烂尾楼业主的网签用的更早的住建部的规定。现在虽然住建不负责过户,但是他还负责商品房预售。
住建不说开发商卖房子必须给小业主做预告登记,那么自然就没有一个眼里没光的人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办了这个预告登记,而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效力,相对网签备案而言更具有排他性。
于是,有没有可能到了23年了,依然有来自全国各地,比如首都北京的业主房子突然就被法院查封了。
业主说我有网签凭什么因为开发商欠银行查封我的房子,然后法院说:
对不起,没有法律规定网签的房子不可以查封。
ocsic 发表于 2023-8-9 22:48:51|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谢邀。
在切割完不良资产前,房产税有距离。

15年实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当年就引发社会关注。
为此,不动产登记局和人大专门开了场通气会,向外界解释登记的大方向:


“不是为了降房价和反腐败”,说话非常直接。
登记局还专门强调:
像房产税,没有不动产统一登记,这件事情照样可以运转,无非就是你是把资料从不同地方拿过来整合,还是登记机关已经整合好了你直接拿来用。

所以,是否开征房地产税,何时开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没有必然联系。
这话没毛病。数据早就有了,真急着收房产税,差不多十年前就可以操作,无需讲到今天。

从财税改革角度,房产税终归要收。
但房产税是统一登记的副产品,统一登记本身有其必然性:
一,数据是治理的基础。
连一个统一的不动产信息平台都没有,涉及土地的决策依据从哪来?不要说收税,连基本的管理对象都摸不清。
例如天天讲的“耕地红线”,几乎可以肯定上面没有可靠详实的农地数字(卫星数据的大账还是有的),因为下面的用地用途变更太混乱。
这是比收钱还要优先的粮产安全。再直白点,这是贯穿我国历史的首要老大难问题——土地造册。趁着有现代化的红利,起码把这关迈过去。

二,登记的背后是确权,而权能确到什么程度,看改革进度。
土地这玩意很有意思:权利就是登记,登记就是权利。
例如城里的70年产权,这玩意到期后你到底还有什么权利?说不清楚?说不清楚就先顺延登记,登记了就是你的权利续期。
什么开始真·房产税,也就是按产权年限收钱,登记就会成为一道鬼门关。
农村的土地更麻烦: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建设用地等的市场机制到底是什么?农地所有权到底可以不可以交易?还是小刀切香肠一点点切出经营权拿去交易?
这些争论在15年还属于深水区。今天依然是,不过还是定性了“农地流转市场机制”的基调。
变化每向土地所有制推进一步,登记制度才会深化一步。因为土地所有制的每次变化都会带来交易增量,而交易确权才是登记的主动力。
自然资源部25号称:
“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从这段话看,我认为真正的驱动还是基于农地集约化和宅基地流转,也就是为新一波“农民进城”的土地交易做配套。

至于房产税,暂且别纠结。
不夸张地说,房地产眼下对我国的经济贡献已经转负。今年能把房地产的爆雷控制住,就是大胜利。
至于收尾问题,例如起码42万亿的地方隐形债、七成城镇家庭资产为房产、39万亿个人房贷,这些都需要走过一个周期。
说人话就是起码得赖一次账、最好再吃一波增长红利。
把100块钱的债务折算成1块钱的还款,这种不良资产处置就是赖账;
新产业增长带来的收入增长足以支撑新税种,这就是增长红利。
走过这个周期,完成历史债务出清,房产税才会到来。
在那之前,所谓的房产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要么是收的范围很窄,要么是实收额度很低。
去年是暂缓,今年估计撑死加两三个试点城市。债都没化开,没力气去砸盘。
病去如抽丝,且得等。

不过我还是期待普遍的房产税早日到来。
高度市民化+普遍资产持有税,人人都有一头牛,吵架也能吵得实际点。

<hr/>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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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gcss 发表于 2023-8-9 22:48:57|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央视亲自下场点名他有2700多套房子,仅贪污金额就高达100多亿。这位名震全国的贪官就是辽宁省市级官员徐长元。

这样到不动产,能查出来吗?
新网东莞分公司 发表于 2023-8-9 22:49:27|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历史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明朝张居正改革丈量全国土地,接下来就是官绅一体纳粮
CHUNLAN789 发表于 2023-8-9 22:50:25|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点不一样的,从法院执行的角度谈谈:
这则新闻绝对是老赖的噩梦,因为现在自己或转移到亲属名下的财产都可以一目了然了。当然,也是法院执行人员的“噩梦”,因为意味要把以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重新翻一遍了,进行一遍房产查询了,更意味着要全国到处跑查封和拍卖房产了!
因为根据这则信息:
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一般民事主体)只要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无论现场提交还是线上提交,都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坐落、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查询该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是否共有、居住权登记、地役权登记、抵押权登记、租赁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查封登记、以及是否存有被限制处分的其他情形。
当然,若涉及到需要查询相关明细以及拷贝,还是需要人民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或符合条件的利害关系人才能予以实施。
二、可以推动建立全国不动产登记信用体系,将失信人员信息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即可直接线上查询全国失信被执行网,直接获取其名下资产明细。
<hr/>所以在此,作为一名前执行法官给你提一下几点建议:
第一,保全!如果在诉讼或者仲裁阶段,你就知晓对方名下的具体财产线索,而且案涉金额对你来说巨大的话,请立即、马上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虽然会让我们额外的多做一些事情,但是这种情况钱重要,就让我们麻烦吧。而且保全费最高是5000元,一般额度在90万以上的才需要达到最高标准,如果你保全金额低于90万,保全费也相应减少。
第二,拿到一纸判决后,看上诉期过了没,15天过了对方没有上诉的话,那么这份判决就生效了,判决主文里的履行期限一到,你可以拿着它去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立案了。
第三,申请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书、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 调解书等)、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你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以在申请执行书上写明,比如车辆 房产 在哪里工作等,这些可以极大为执行法官提供执行超便利。
第四 ,任何一个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去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希望都能明白四个字 执行不能。就是说,你要做好你的执行对象没有财产可以供法院执行的心里准备。再说土一点,他没钱,法院用尽了所有的执行措施,也没找到他的财产,没法执行。那么对不起,你这个案子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果查到新的财产线索,法院恢复执行。
第五,法院的执行手段是有限的。执行不意味着申请了,申请人就坐等或者马上可以拿钱了。法院现有的执行手段,很有限,案子拿到手,对被执行人发送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有逃避执行拒绝申报行为的,可以拉入失信黑名单,罚款,拘留,甚至移送公安,追究拒执罪。
同时法院通过最高法院的总对总系统对他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车辆、保险、证券、工商登记信息进行一个查询。房产也有查询,但是由于目前房产登记没有全国联网,所以一般只能查询到本地有无登记信息。如果查出来,有,那么恭喜你,法院可以通过冻结、查封、扣划、拍卖查到的财产来还你钱。
但是,现在的老赖往往很精,会转移财产给近亲属或者规避执行,所以很多时候法院需要申请人提供线索,毕竟大多数申请人跟被执行人是有共同的圈子的。个人办案经验来看,你如果你能找到这个人,让法院工作人员把他拘传到法院,那么执行到位的几率变得很大。(像浙江这边法院与公安有专门的合作布控机制,只要上了布控措施的被执行人在浙江省内一旦用到身份证,后台数据被公安掌控,公安机关会协助将其带到派出所,再联系布控的法院这个人要不要,法院如果要拘留,则会派人将其送到拘留所。)
第六,一个执行案件的法定期限是六个月,如果涉及拍卖财产,那么评估、一拍、二拍、变卖一套程序都经历下来,最快要八九个月。
第七,执行案件的结案种类。根据财产有没有执行到位可以分为三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执行完毕。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是法院经过执行,穷尽了所有的措施,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以供法院执行,或者财产经过法院扣划、拍卖了,所得的钱不够足额还你。那么此时法院会给你做一个终本约谈笔录,签了这个笔录,就等于你同意了这个案件的现状,等到有新的财产线索,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当然,你不签,法院也可以依职权终本。需要注意的是,终本程序,那些强制措施都还在,并不会解除。
终结执行,就是在执行过程中你和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你不想执行对方了。可以是分期履行,并在法院做一个新的履行协议,也可以先撤回你们私下自己协商。终结执行,限高、失信等措施是一定要解除的,否则系统是没法点结案,但是冻结、查封等措施可以继续存在,看申请人意愿。
执行完毕,顾名思义,钱还掉了。不过,这里的钱还掉可以是真的全部还掉,也可以是你作为债权人免除了他的剩余债务。所有的执行措施,全部解除。
最后的最后,一个执行案件的圆满结案,是需要法官和申请人共同配合的,执行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要相信法院,配合法官,才能早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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