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商家“缺斤短两”,探店博主被悬赏“10万一条腿”?如何才能解决部分商家缺斤少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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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yan 发表于 2023-8-9 21:31:15|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法治日报报道,“superB太”的遭遇并非特例。记者近日通过大量走访调查了解到,从线下到线上,从生鲜到熟食,从路边摊到品牌店,都存在不同套路、不同程度的缺斤少两现象,“鬼秤”(做了手脚的电子秤)隐藏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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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gao 发表于 2023-8-9 21:31:20|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家缺斤短两,使用“鬼秤”怎么处罚?
商家打着便宜的广告,缺斤少两的卖给消费者商品。消费者以为价格便宜,实际上妥妥的当了大冤种。
商家使用的“鬼秤”表面上看与普通电子秤无异,但其中安装了带有作弊功能的电子器件,使用者通过按键操作,可以任意调节该秤称重重量的显示值,也可以一键使其恢复为正常电子秤。
要不是不录视频,不当场称重,消费者说商家缺斤短两都没有证据。
感觉自己不带一个电子秤,以后真的不敢在路边买东西了。不敢再相信商家的电子秤了。

如果真的遇到了鬼秤,怎么办?
虽然维权不容易,实现难度很大,但是我们需要知道法律的权利是什么,违法的边界在哪里。
保留好足够的证据,可以向12315投诉。
首先,商家会受到行政处罚。《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然后,商家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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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w7612yh 发表于 2023-8-9 21:31:3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B站的海鲜奸商钳子,也是曝光内幕,但却没有被人悬赏。
因为他曝光的只是部分,这部分是以次充好,他的曝光虽然对部分商家不利,但对于大多数正常经营的商家是有利。
而superB太曝光的是短斤缺两,偷换。这是普遍性的,几乎是百分百,不是我乱说,大家想一下,菜市场,在没有公称之前,是不是百分百不够称。谁带个称去吃饭的?又比如网购,又有多少是够称的?顶多就是注明不够称。
所以曝光短斤缺两,就是动了全部人的蛋糕。海鲜偷换也是普遍性,但钳子有哪怕一次曝光吗?没有,一次都没有。越是内行,越是知道哪些能曝光,哪些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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