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又想了下,可能是你把银行当成当铺了。
以下是原回答
因为你没有搞明白什么是房贷。
从头到尾都是你从银行借钱去买了房。
现在有购房者,银行,房产公司三方。
购房者想买一套九十万的房子,但是目前手上只有三十万现金,怎么办,找银行贷款。
银行说你可以贷款,但是你没钱,而且银行也不清楚你的个人信用,认为你拿到房子是否会还钱还是两说,因此我害怕给了你钱你不还了,所以需要东西做抵押,你说我房子下来后把房子抵押给你,你先“把钱借给我”。
银行同意了,借给你六十万。
你拿着九十万给开发商,开发商把房子给你,你又按照约定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然后按期还款。
注意,此时虽然你用房子做了抵押,但并不是说你把房子“卖给了”银行,也不是说“我到期不还你可以把房子拿走”,而是你到期不还的时候,银行可以把你的房子卖掉,优先用于偿还你的贷款。
以上是目前流程
现在假设,你告诉银行,我想买房,只有三十万,差六十万,但我这个人非常有信用,绝对按时还钱,银行是个小年轻不懂社会险恶,觉得人再坏也不至于欠钱不还,就直接给你批了贷款。这种情况下,你是直接用个人信用承担责任,相当于简单借贷合同,该还多少就还多少,而且这种情况下你名下的财产也会被拍卖,房子也会被执行,不过需要的手续更多,中间的花费更多。
因此,银行为了保证你在拿到房子后会按时还款,所以让你做了抵押,在你逾期的时候可以回点血。
况且,抵押权只是“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享有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不对抵押物享有物权,也就是说,抵押物是需要拍卖的,拍卖完了扣除相关费用,多退少补。
你签任何人的钱都要还,无论有抵押,更何况房贷车贷。
把银行换成你的一个朋友,你借了朋友六十万去买房,你需要还钱不?
你朋友让你用房子做抵押,你觉得做了抵押就不用还钱了?
做梦吧。
你咋不说你借钱做买卖,买卖赔了就不还钱了呢,是不是说买卖赚了还要把赚的钱都还给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