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 爆红背后的版权迷雾:郭有才翻唱《诺言》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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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晴六雨 发表于 2024-6-12 17:35:05|来自:重庆渝中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言:
最近,山东菏泽郭有才,原来的名字是郭壮,开的烧烤店近日因翻唱了一首《诺言》在抖音上走红,仅仅过了10天,他的粉丝数量增长到了上千万,迅速成为备受关注的网络红人。然而,随着声望的迅速提高,郭有才也面临着版权问题的困扰。

翻唱《诺言》很受欢迎,涉及到了流量和版权的争议。
随着抖音热潮的兴起,郭有才凭借他深情的翻唱版《诺言》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喜爱。然而,这首歌的原唱是来自台湾知名女歌手李翊君,收录于她的同名专辑《诺言》中,版权归属于环球音乐集团。随着郭有才走红,关于他的翻唱行为是否涉及侵权的质疑声音也越来越高。
丁晓雯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创作的歌曲是侵犯版权的行为。她认为郭有才的翻唱行为已经具备商业性质,而且直播间设有打赏功能,因此应将这部分利润合理分配给原歌曲创作人。这一观点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讨论和关注。

郭有才因为与版权方之间态度不明,所以陷入了困境。
针对版权纠纷,李翊君的商业团队表示,他们与郭有才并无直接联系,但对翻唱《诺言》的版权问题,他们认为应由版权所有者和唱片公司负责解决。然而,环球音乐版权管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美希亚音乐版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不便透露”为由拒绝了媒体的采访,这使得整个版权问题更加错综复杂。
在版权风波中,郭有才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暂停了打赏功能,并推出了自己的原创单曲《人生如戏》,试图通过原创音乐摆脱翻唱歌手的标签。然而,版权问题仍未解决,这使得郭有才的未来之路充满了不确定性。

三、如何解开版权之扣?
在版权纠纷中,当事人通常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双方可以邀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作为调解人,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此外,当事人也可以根据事先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然而,由于郭有才案例中版权问题的复杂性,解决起来十分棘手。版权方和唱片公司需要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权益,而郭有才则需要尊重原作者的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法律法规的指引和公众舆论的监督将起到重要作用。

结语:
郭有才的崛起展示了短视频平台的巨大魅力和影响力,同时也提醒我们要重视版权问题。在欣赏音乐所带来的愉悦时,我们应该尊重原创作人的权益和劳动成果。让我们共同期待郭有才在未来的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同时也期待版权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共同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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