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法律系统的自我反思: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获“韩德培法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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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ri 发表于 2024-6-9 10:12:32|来自:北美地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6月1日,第三届韩德培法学奖颁奖典礼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泮伟江教授著、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法律系统的自我反思: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一书获得第三届韩德培法学奖“青年原创奖”。
据悉,“韩德培法学奖”以我国著名法学家、教育家、中国国际私法学的一代宗师、中国环境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韩德培先生的名义于2019年设立,由武汉大学、武汉大学韩德培法学基金会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第三届“韩德培法学奖”共有2名资深法学家获得“终身成就奖”,8位中青年学者的作品获得“青年原创奖”。
泮伟江教授所著《法律系统的自我反思: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是中国系统论法学研究领域的代表性论著,本次获评韩德培法学奖,是中国系统论法学的学术成果首次得到国内重要奖项的肯定。据悉,该书2024年3月亦曾荣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

法律系统的自我反思
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
泮伟江 著
ISBN:978-7-100-18776-3
商务印书馆 2020年版
本书围绕“如何理解现代社会”“现代社会中法律的功能”“法理学的学科定位与基本方法论”“宪法在法律与政治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系统论法学的理论谱系”等基本命题展开,深刻地回应了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法社会学与法教义学之争、法律的基本性质、法律全球化的特征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是一本理论运用深刻、行文晓畅严谨、具有社会关切、注重本土问题的法理学专著。

序言(节选)
系统论法学的中国表述
宾凯
德国社会学家卢曼(Niklas Luhmann)传世的社会系统论,让我和泮伟江成了朋友。卢曼理论因晦涩难懂而闻名学界,但坚持读上数年,也容易上瘾,甚至沦落为“卢曼迷”。我和伟江学术兴趣一致,在卢曼这个“理论大王”的王国里巡游多年,算得上是卢曼铁杆粉丝,虽然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卢曼理论有所保留并提出自己的质疑。
2006年,我误打误撞,当然,也可以换种说法,受到一股神秘力量的必然性牵引,终于完成了以卢曼法律社会学为主题的博士毕业论文。回顾毕业论文,即便没有遗恨,也有诸多遗憾吧。这是手忙脚乱研读卢曼两三年后匆匆结出的小果子,难免味道青涩。论文答辩完毕数日之后,我接到清华大学高鸿钧老师的聚餐邀请。久闻高老师盛名,但素未谋面。聚餐是在清华校门口的“醉爱”餐馆,在座的还有高老师门下攻读硕士学位的沈明。高老师和我们慢慢说话,慢慢喝酒,美食蒸腾,美酒飘香,十分惬意。高老师对我说过一句话,令我至今难忘:“卢曼很重要,希望你能把卢曼理论研究继续下去。”在当时国内研究卢曼冷启动的条件下,在孤独坚持了数年之后,我第一次感受到一股直抵内心的温暖和认可。那次聚会之后,我渐次了解到,其实高老师早已落子布局了社会理论与法学的对接工程。
近十几年来,高老师对哈贝马斯和卢曼等重要社会理论大家的思想展开了系统深入的解读,并在清华开设讲坛,令学界瞩目,领我国当代研究社会理论法学风气之先。名师出高徒,高老师的学生也雨后春笋般登上社会理论法学舞台。马剑银、泮伟江、鲁楠、陆宇峰、余盛峰、张文龙、杨静哲等青年才俊,个个身手不凡,圈内一时异彩纷呈。其中,泮伟江专精卢曼理论,对卢曼的系统论法学用功最勤,感情最深,切入最透彻。
我几乎不与人私下聊学术,聊得更多的是学术八卦。但与伟江的交往是个例外。相隔京沪之远,除了开会,我与伟江见面并不多。每每抓住机会,就会向他刺探学术情报。我有所问,他必爽快答。有一回他讲,正在翻译卢曼的《社会的社会》(Die Gesellschaft der Gesellschaft)和《社会的政治》(Die Politik der Gesellschaft),并谈到了翻译进度,也坦承遇到的麻烦,等等。他说得温和平静,我心里却已翻江倒海。我曾与师弟赵春燕合译过卢曼早期著作《法社会学》(Rechtssoziologie),体验过被卢曼折腾得蜕皮的焦虑。伟江要从德文原版翻译这两本卢曼中、后期的重量级著述,加起来估计上千页,而且这还远不是数量的事,翻译卢曼不知难倒了多少江湖好手。这得下多大的决心,熬多少个日夜,又是多大的功德啊。至于伟江翻译卢曼的功力,我最不担心。伟江研读卢曼十年,英文德文俱佳,对西方社会理论的知识谱系做过细致梳理,研习过政治哲学,熟悉现象学,精通系统论,法学科班出生,对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文化传统也颇有造诣。国内学者中,罕有人比他更具备翻译卢曼大作的知识条件了。
有时,我与伟江也交流研读卢曼的心得和困惑。翻看和伟江往日微信的记录,发现了一些有趣的对话。我问伟江:“你的学术使命是什么?”他的原话是:“把卢曼读好,翻译好,读准确,翻译准确,讲清楚,能做到这一点,已经很满足了。”我说:“你这么年轻,训练扎实,抱负肯定不止于解读卢曼。”他谦虚地回复:“我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努力把卢曼学懂搞透,如果有一点自己的创造的话,就是和中国的一些具体问题相结合,在具体问题的分析中展现卢曼理论的魅力。”
这本《法律系统的自我反思: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就是伟江兑现自己 “把卢曼读懂搞透,在具体问题中展现卢曼理论魅力”这一承诺的阶段性成果。此书分为三编:“上编: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中编:法理学与中国社会的功能分化”,“下编:系统论法学的理论谱系”。仅从标题看,似乎下编的任务是“把卢曼读懂搞透”,上编和中编的任务是“在具体问题中展卢曼理论魅力”。但是,我的体会是,各编的任务并非泾渭分明,上编和中编中有大量对卢曼理论的精细解析与融贯理解,下编中的纯理论考察也时时用余光瞄向中国具体问题。这本书应该是伟江之前若干论文经过再创造后的一个文集。几乎在每一篇论文中,都能感受到伟江既要把卢曼搞透,也要以卢曼理论回应中国法律运作的实践和理论问题的双重努力。可以说,在伟江的整个工作逻辑中,“把卢曼读懂搞透”和“在具体问题中展现卢曼理论魅力”这两项目标,是相互交织的,是他每一篇论文或明或暗的背景意识。
…………
最近,在德国开设社会学的72所大学做了一个“社会理论课程大纲”的统计,讲授卢曼的课程稳居第一,布迪厄和韦伯交替排在第二,哈贝马斯则要排到第八位之后。“他山之石,可以为错。”经济上富起来的当代中国,正在培育自己的学术自主性,我们有自信不再照抄西方的作业,当然也更不需要照搬卢曼。但是,如果能够把卢曼的社会理论变成一种刺激,以增加我国社会科学沟通系统的复杂性,那将是我国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演化契机。对于我国的法学沟通而言,伟江和其他中国系统论法学学者们所做的工作,可以概括为是对卢曼系统论法学的中国表述,无疑,这在近年来我国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之争的僵局之外,绽放出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沟通空间。

泮伟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先后在《中外法学》《法商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代表作有《法学的社会学启蒙》《一个普通法的故事:英格兰政体的奥秘》《法律系统的自我反思: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社会学理论等,是国内系统论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和代表人物之一。
泮伟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兼任中国科协/北航科技组织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教育部国别和区域中心“德国研究中心”(北航)执行主任、《北航法学》编委会联合主编等。先后在《中外法学》《法商研究》等核心报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代表著作有《法学的社会学启蒙》《一个普通法的故事:英格兰政体的奥秘》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理论法社会学等,是国内系统论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和代表人物之一。
本书目录(滑动阅读)
自序:系统论法学与中国法律的转型
上编:功能分化时代的法理学
在科学性与实践性之间
——论法理学的学科定位与性质
法律是由规则组成的体系吗?
法律的二值代码性与复杂性化约
论法社会学对法学的贡献
——一个古老遗产分配案引发的法哲学反思
宪法的社会学启蒙
——论作为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结构耦合的宪法
中编:法理学与中国社会的功能分化
中国本土化法教义学理论发展的反思与展望
法教义学与法学研究的本土化
司法改革、法治转型与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法律全球化的政治效应:国际关系的法律化
下编:系统论法学的理论谱系
辉煌的失败
——对哈贝马斯民主法治国理论的方法论批判
超越“错误法社会学”
——卢曼法社会学理论的贡献与启示
双重偶联性问题与法律系统的生成
——卢曼法社会学的问题结构及其启示
托依布纳对系统论法学的创新与贡献
通过社会认识法律
——一种描述性法理学的尝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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