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复榘在山东打响马抓小偷:他整治响马和小偷的手段,是残忍还是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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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enet 发表于 2024-6-9 02:23:25|来自:亚太地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说有一部讲述军阀趣史的电影,其中那个奇葩断案的搞笑军阀,历史原型就是在抗战中畏敌如虎弃城而逃的原山东省主席、第三集团军总司令兼第五战区副司令长官、二级上将韩复榘。
笔者没看过那部电影,也知道关于韩复榘的段子很多,同样一首打油诗,有人说是张宗昌写的,也有人说是韩复榘写的,一时间让人真假难辨。
根据相关回忆文章来看,韩复榘写打油诗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他毕竟还是念过几年私塾的。
韩复榘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也算“名人”,所以在现存的文史资料中,又不少关于他的记载,咱们今天不聊他在战场上的表现,只谈他在山东如何打响马、抓小偷,以及他整治响马和小偷的手段,是残忍还是搞笑。

1946年,老蒋在山东成立绥靖指挥部并任命王耀武为主任,何思源、庞镜塘为副主任,济南战役后,王耀武和庞镜塘被俘,并分别于1959年和1960年特赦,而何思源因为调往北平任市长而不在其中。
何思源积极参与北平和平解放进程,并在解放后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并在全国政协会刊编辑部工作,多年后又跟王耀武、庞镜塘等人成了同事:王耀武、杜聿明、黄维、沈醉、文强等人特赦后,都当了政协文史专员,他们写的回忆录,大多发表于政协刊物《文史资料选辑》和《纵横》杂志。
也正是从这些当年的高级官员、将领回忆录中,我们看到了很多韩复榘的趣闻,其中以何思源的《我与韩复榘共事八年的经历和见闻》最为详尽:“我和韩共事八年,经过不少的明争暗斗,彼此间在几种事务上竟达到一定程度的谅解。人们固然称韩复榘为山东军阀,但也有不少人骂我是山东学阀。”
何思源称自己是“学阀”,当然是一种调侃的说法,他在山东教育界耕耘二十年,与魏宗晋、陈雪南、赵畸、王近信、彭百川、杨亮功、杨振声、杜光埙、傅斯年、孙学悟等人创建的国立山东大学,就是现在三所著名大学的前身。

何思源主管山东教育,韩复榘正在山东称王,当时韩复榘带来的心腹想削减教育经费,何思源拍案而起,表示教育经费只能增加不能削减:“这不是我个人的事,事关后代青年。韩主席要我干,就得这样,不叫我干,我就走路。”
何思源原以为会一拍两散,没想到韩复榘居然没生气:“决不欠你的教育经费,你放心吧!”
何思源和韩复榘后来八年的合作算愉快:除原有学校大大增加班次外,还添设了一处医学专科学校,一处高中,八个乡村师范,几处初中和职业学校,还扩充了省立剧院、筹备国立山东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名为国立,经费几乎完全由山东省支给,到了1935年,为普及义务教育又大大地增加了一笔经费。
何思源回忆:“山东省库从来没有欠过教育经费,韩复榘履行了他的诺言。1938年1月11日,韩复榘在开封见蒋,当场被扣,蒋召见我,开口先问:‘韩复榘扣留你多少教育经费’、‘韩复榘是怎样卖鸦片烟的’等一些有关韩复榘罪状的问题,我说:‘韩复榘从未欠过教育经费,也并不卖鸦片。’”
有人说韩复榘没有文化,他老爹还让戏班子唱《关公战秦琼》,这当然都是不符合史实的:韩复榘上过私塾,一入伍就当了北洋第二十镇第四十协第八十标第三营“司书”,还给冯玉祥当过秘书。

韩复榘有文化,但可能不高,所以后来才有人编出了他写打油诗的故事,估计很多读者还记得他的几首“杰作”。
韩复榘的诗词水平如何,与本文无关,所以不再讨论,咱们还是来看看他剿灭响马和惩处小偷的方式有多离奇。
韩复榘行伍出身,对土匪一向深恶痛绝,当年山东响马多如牛毛,最后都被韩复榘收拾了:抱犊崮孙美瑶、蒙山尹土贵、聚粮崮王百川等打绺子多则数千少则几百,高密王二麻子、临朐四大个子、广饶刘永荃、坊子郝明珠,再加上四处流窜的郭马蜂、郭马藩、张黑脸、小白龙、草上飞、云中凤、八千岁、海砂子,韩复榘的命令,一度只在济南城好使,除了济南城,就是响马的天下。
《文史资料选辑》第五辑和第十八辑刊发了原济南政府职员、在“特别侦谍队”负责录口供和整理案卷的王慰农撰写的《韩复榘的特谍队和张宗昌的被杀》、《韩复榘统制下的济南见闻》,那两篇文章详细记录了韩复榘的奇葩审案方式。

据王慰农回忆,韩复榘一开始还遵照老蒋的《惩治盗匪暂行条例》办案,后来就天马行空随心所欲了。
韩复榘入主山东,各路响马并不给面子,他们出没山林,烧杀抢掠,扰害地方,军队连他们的影子都抓不到。
韩复榘被响马弄得焦头烂额,一拍脑袋想出一个高招:黄三太和黄天霸能抓窦尔敦,俺老韩何不学一学施不全(施世纶)?
韩复榘说干就干,马上组建了一个侦探队,委任原为土匪的刘耀庭、张步云为第一、二两个大队的队长,这些人每天出入山林打探消息,后面是三个师正规军带着“钢甲车(算不上坦克,但防护力还是可以的)”跟进。
韩复榘打响马,又是招安又是劝降,但是到最后都是一个不留,比如珠山响马徐荣章乞求投诚,韩假意任命徐为特别侦探队第三大队队长,结果徐部开赴济南后,全被事先埋伏好的“侦探”撂倒捆好,拉到千佛山刑场枪决。

据王慰农回忆,仅在1931年,韩复榘就在济南集中杀掉了两股响马,一股一百五十多人,一股二百多人,第一次是“三人对付一人,将一百五十几名降匪绑起来同时枭首”,第二次是让投诚者进入一个小门,“门内以三个人一组手持短棍、毛巾、铁锤等待来者,来者进入小门后,就被一齐下手,掩口、挽臂、套颈,用铁锤猛力击碎脑壳,抛进深坑”。
韩复榘把山东响马剿灭干净,又盯上了境内的小偷。
正像何思源所说的那样,韩复榘既不克扣教育经费,也不贩卖大烟,他在山东“审案”,遇到“车”、“行”、“痞”、“脚”、“牙”、“娼”,一律先打五十军棍再说,贩毒者问都不问就拉出去枪毙。
1934年,韩复榘在“坐堂”的时候问到一起盗窃案,旁边的司法科长杨金标介绍案情,说一个小偷刚释放三天又因行窃被抓,韩复榘很奇怪:“为什么放他?”
杨金标回答:“判了三个月苦力,到期就释放了。”
韩复榘一拍桌子:“枪毙!今后小偷犯两次以上,一律枪毙!”

从1934年到韩复榘落马,山东各地的公安局(读者诸君不要误会,公安局并不是解放后才有的,当年山东也有公安局)一直宅执行一条韩复榘制定的“法律”:小偷初次被抓,释放时在其左臂刺上‘一’字,以后抓到刺有‘一’字的小偷,一律枪毙。
韩复榘在抗战中表现如何,历史已有定论,谁也不能将其洗白,他枭首响马、枪毙小偷的做法应该如何评价,那就要有劳读者诸君了:在您看来,对那些想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响马山贼,应该如何处置?韩复榘抓到再犯的小偷就枪毙,这一招用在人贩子身上,是不是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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