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有个不成文的潜规则:
如果组织想要提拔你、重用你,那么只要你在在这一届任期满前,没有达到65周岁,基本还能再干一个任期,也就是实际上退休年龄会突破65周岁。
如果组织认为你不堪大用,或者认为你不值得栽培,那么你就会在这一任期提前隐退,要么被边缘化去虚职岗位待着,要么正常在这个位置干到退休。
那现在郑强教授是啥情况呢?
看一看他的最近的三段任职履历:
2012年6月-2017年6月 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满五年一个任期);
2017年4月-2020年4月 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三年);
2020年4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太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三年)。
一般来说,高校党委书记每届任期是5年。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印发的《部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办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每个任期为五年,领导人员的任期一般应当与领导班子任期相一致。实行聘任制的领导人员,聘期一般应当与领导班子任期相衔接。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三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三年的,不计算任期届数。
可以看,郑强教授后两段任职三年的任期,基本上也能算一个任期届数,但是为啥最后一个人任期,就提前免除郑强教授的任职呢?
我们再来看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领导人员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的;
(三)擅自公开发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论、文章、作品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
(五)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存在其他问题需要调整或者处理的。
第46条专门规定了领导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的规定,那么郑强教授符合哪一条呢?
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因年龄原因,郑强同志不再担任太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
但是实际原因,个人却不认为是如此。
个人觉得原因是复杂的:
最主要还是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郑强教授嘴上“不牢靠”,经常对着一些政策“开炮”,而这就可能涉嫌违法第46条规定第(三)项规定了,也就是擅自公开发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论、文章、作品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另一个就是最近郑强教授卷入的“出轨包养”风波,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而这就可能涉嫌违法第46条规定第(五)项规定了,虽然后来也被警方证实,是网民吕某某捏造,且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但总归造成了负面影响。
事实证明,搞政治的,还是要嘴上牢靠一点,人红是非多啊。
而且,也不是什么话都能讲啊,
不过,这个时代也确实应该多几个郑强教授这样的人,别管人家是不是为了出名或者博眼球,或者出于个人目的,但是能发出不同的声音,能让我们听到不同的声音,我就觉得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从这一点来看,我觉得郑强教授还是值得钦佩的,毕竟没几个人愿意拿自己的政治前途来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