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如果造假的、垄断的“全网最低价”能够被千倍万倍地赔罚,我个人就暂时能接受。
原本买卖很简单,就两方:我去你那买东西,咱俩产生交易关系,完事。
就算有代理商渠道商,多少也要替卖方承担售后客服;万一产品出事,卖方也很难和自己的下家完全撇清,至少口碑伤害是连带的。
更不要说售货员,那妥妥的是卖方自己人。
在这个基础上,互联网电商平台其实也挺传统:京东淘宝拼多多,无非是个赛博空间的店面,干的还是收租。
但超级主播成了个新中间层。
面对商家他们垄断了流量。这种垄断已经强到可以让商家为他们“定制”所谓的“全网最低价”。
例如专门为某个直播间强行抬高其他渠道的售价、或者专门出个该直播间售卖的产品编号(但产品本身其实没变)。
面对消费者他们垄断了定价权和话语权。
惭愧地说,我这个非常不喜欢看直播的人也被迫在某些直播间买了几单,因为那段时间某产品在其他渠道都下架了。
面对平台他们垄断了用户活跃度和转化率。
眼下平台是最想控制超级主播的,毕竟谁也不想喧宾夺主。但把一个超级主播手上的五百万用户打散给一百个腰部主播,这五百万用户的交易额很可能要受严重折损。
都说长痛不如短痛,但企业都要拿财报交差,短痛有时候真的痛不下去。
于是超级主播成了个新生中间层,原本买卖两方,现在多了一个高度独立的第三方。
先声明,咱不是说主播没价值,就像不能说售货员没用。
很多消费者就是需要你讲解使用方式、给情绪价值、拆解卖点。直播带货这种售货方式确实更实时、说人话、有情绪、还能社交。
从效率上,对于相当一部分懒得搜集产品信息的用户,直播带货就是碾压。
但任何中间层都是有成本的,对中间层必须要有降本增效的监管。
眼下的金融监管改革说白了也是这个逻辑:
我让你们来玩股票,是希望你们玩出多多的优质上市公司、玩出普通人愿意做长期金融投资的习惯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结果你们玩成了中国缅北。
中国不是没有好公司,愿意买这些好公司的普通人海了去。那问题就在你们这些中间层身上:
你们的效率增量到了极限,但隐形成本一大摞,还巧妙地把隐性成本转嫁到了买卖双方。
超级主播其实也有类似的问题。拿流量压厂商“最低价”/“赔十”,再拿厂商的优惠转身绑住用户和平台,“只在我们这个直播间有”。
仗着流量垄断,成本都甩出去了。
实际监管无法一步到位,我能想到的就是先把违法行为罚起来。
首先不能以垄断地位强行压价,不能强制要求商家对其他渠道的商品下架和强制调价;
反垄断法不是一张纸。
其次应当强力打击虚假宣传,尤其是所谓的“用这个一天相当于用xx一个月”的诱导话术。平台应当推进直播带货纪录,作为消费者追诉主播夸大煽动购买的材料。
广告法也不是一张纸。你知道厂商为了写一段话要跑多少个实验室么?还要密密麻麻一堆小字标注好。结果你在直播间就可以口嗨?
最后平台和直播间应当记录厂商的联系和售后信息。不能一出事就“我们签的是劳务合同,你自己去找厂商”,然后平台说“厂商在我这已经注销了”。
把现有法规执行好,然后加重违法处罚力度。现在某大主播虚假宣传一次也就30万罚款,在他每次按亿算的直播带货里简直不疼不痒。
罚款拉十倍,嘴巴应该会诚实一点。
说到底,传统买卖模式虽然效率差点,但买卖双方都和这个交易行为紧密绑定。
而超级主播有了个“超然”的身份:虽然我已经凭借流量优势垄断了很多交易,但我只是买卖的撮合方,你俩有事自己撕。
这导致超级主播不仅能躲避责任,还能捏造出很多可以同时收割买卖双方的不合理交易结构。
这时候必须把这些超级主播摁回到这场交易关系里:不行,你必须对产品信息/售后/价格负一定责任。
不然超级主播迟早成为另一种华尔街之狼。
<hr/>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