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家乡之后,最想吃的就是猪头肉。
每次发了工资,就会想着买点猪头肉。不就酒,就馒头。馒头裹着猪头肉,面香加上肉香油脂香,那种感觉,回味无穷。
但是,买到的猪头肉都不够味。每次吃完,只能疼惜那点钱,买错了东西,然后惦记着下次换个地方买。
工作那个城市被我买遍了,甚至换了城市,也没吃到对味的猪头肉。
肉香不足,油脂香不够,配馒头吃就会显得寡淡,索然无味。
猪头肉是一种很下里巴人的美食。当年看了一眼《蓝色生死恋》,恩熙和芯爱换了家庭,恩熙一夜之间生活艰难,别的同学好奇她午饭带了什么,芯爱转头嘲笑起自己以前吃过的东西:那是猪头肉。满脸鄙夷。
当时很不理解,猪头肉怎么了,猪头肉很香的。
以前家里有了客人,或者想吃顿好的,都要从集上买点猪头肉回来。大部分是拌黄瓜。猪头肉在我们那里叫“肴”,黄瓜拌肴,是一道硬凉菜。
集上卖肴的都是自家作坊,自己在家用老卤汁把猪头肉卤得烂烂的,趁热,装进一个铁盒子中,往摩托车货架上一放,拉到集上开卖。直到顾客买回家里,肴都还是热乎乎软烂烂的。
也不仅仅卖猪头肉,还有卤好的下水,大小肠、猪心猪肺等等。但猪头肉吃的是最多的。尤其猪耳朵,外面软烂,里面带点脆骨,口味绝妙。
从集上买回猪头肉来,我们这些孩子们总会忍不住。换谁谁也忍不住,塑料袋里透出的香味飘满整个屋子。我们都会轮番进厨房,捏一块放进嘴里。
真的是用捏的,不需要撕这么大动作。猪头肉在热热的状态下,肥肉软烂,瘦肉弹糯,手一捏就能捏下来。
捏一块是不够的。你捏一块,我捏一块,你再捏一块,我再捏一块。没等黄瓜来,猪头肉就被吃完了。没办法,只能再去买。
离家之后,无论怎么找,都吃不到当年那种味道。甚至专门去别人推荐的卤味店买,也是差强人意。吃过最差的,用酒来配都压不住生卤味和肉腥味,更别提配馒头了。
最近几次回家,终于又吃到了家乡的猪头肉,甚至凉着吃也比外面的好吃。
我以为是思乡情切,把乡愁寄托在了猪头肉上,这才对外面的猪头肉百般挑剔。就像在外游子挑剔外面的水一样,回到家才能回味甘甜。
后来我妈跟我说:黄县的肴,整个山东都很出名。很多人特地过来买。
原来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