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自己办的案例最好了。一个受害人智力障碍,但是会网恋呀,QQ约会,出去开房,全程配合,回家以后家属报警,我当即去医院提阴分,内裤,让她家属带他服用紧急避孕药。这是不管立不立案,首先要做的。马上带回单位询问笔录,智力障碍,我该怎么问?其母亲在边上,看着我问。问什么?我那能告诉你!带去现场找遗留物,主要是受害人不记得位置,不记得酒店,不记得房号,这是让我想撞墙的。好不容易找到了房间(怎么找到我不告诉你)提取纸篓的卫生纸,全部。照个相现勘。立案,这样的案子,不敢不立,但是问题出现了,她全程配合,虽有智力障碍如何立案。鉴定有无性防卫能力,不立案如何鉴定?网上流程走不了,聘请书开不出来。总之很讨厌,这就是办案民警最讨厌的。好吧,内部找关系讲道理,总算立案了。(你信内部民警之间还要如此才能办案么?)带被害人鉴定,结论无性防卫能力。具体名词解释百度。但是,又出现问题了,无性防卫能力界定是有标准的,数值我不记得,总之她又超出了。你说怎么办,继续你能想到的,检察院协调。不说了,人抓了捕了DNA对上了,血液,精液,卫生纸,内裤提取的全对上了。
---------------------------------------分割线-------------------------
之前手机答题不那么容易让人明白,现在分割下整个案子。欢迎讨论。
我是凌晨一点接到的报案,当时受害人已经被母亲带到医院进行妇科检查,也就是你们知道的“处女膜破损检查”。接触到了被害人,是一个20岁的有智力障碍女性,看外貌和初步交流就能判断出来,问被害人母亲如何发现的,其母亲说回家之后,看到被害人反常,询问后发现有一名网络上认识的男性约她出门,到了酒店发生了性关系。
既然到医院了,那么就提取生理上的证据,阴道分泌物,身体外表检查,内裤,当时只能提取这些。提取都比较顺利,当时检查已经完了,强奸,一般是只有被害人和实施犯罪的嫌疑人,一对一,没有三方证人,主要能收集的证据,精斑,残留物,阴道分泌物,反抗的损伤。医院检查有阴道分泌物提取留存,体表无损伤,内裤作为证物留存,注意:留存的证物都是相当关键的。
随后带着被害人找性行为的发生酒店和房间,被害人完全不知道位置,就说知道酒店下面很热闹,就这么一条信息。当时带着被害人在辖区符合条件的位置转了两圈,她回忆不起来。之后就带回单位做询问材料了。
说实话,我也是第一次接触智力障碍的被害人,还是被强奸的。强奸案的询问本来就比较敏感,要照顾被害人情绪,被害人家属的情绪,还要问出来我想知道的东西。我想知道什么?最露骨的最没节操的情节就是我要知道的。当时,被害人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我对她进行询问。跟被害人交流呢,基本有问无答。打个比喻吧,问:你叫什么名字?答:沉默大概30秒,(我会问很多遍)说出一个我要用力听得名字,因为她的名字是ABB ,她说出来的还是AB (她没办理身份证,家里人常称她AB)整个询问过程都是如此。确认她与对方网上认识一个月有聊天记录,之前约会过一次(无性接触),这是第二次约会,发生性接触,有多次性行为全程配合,配合的意思大家都知道吧。结束之后,打车送被害人到家楼下,离开。询问完之后,赶快通过方法找酒店房间,找到了,提取纸篓,卫生纸,床单痕迹。留存。
在这里暂停下,你们觉得是强奸么?这个案件嫌疑人不难找,问题是强奸的界定。
这个案子关键的鉴定,就在于被害人有没有性行为的认知能力,我问她知道么。她说结婚做的事。然后,我得立案了。
立案,目前的条件立案,上面不给过,要做被害人有无性防卫能力鉴定,我当时做不了,这个得到精神病医院做。做鉴定,的前提是需要立案。你们知道矛盾的地方出现了。怎么办,协调!协调了一天,立案了。约鉴定时间,做鉴定,我也得去还要被问话。鉴定结论,被害人无性防卫能力。按道理,此时才能立案的。结论出来已经离发案有二周。期间也将所有的留存证据做DNA鉴定。目的,找出男性DNA。期间被害人母亲要求能不能由公安机关联系男方,进行谈一谈,谈什么?要么就是钱,要么就是娶了她的女儿。
之后就是追抓了,没过多久嫌疑人就被抓获了。嫌疑人挺配合,讯问不难,供述和被害人陈述基本一致。动机,因为和前女友分手有段时间,有性需求,网上认识了被害人,开始追求,被害人也同意了,见面之后已经见光死了,可是在精虫上脑的驱动下,依然作死了。性行为完了之后,马上觉得自己才是吃亏吃大了。被害人母亲曾联系过他,他接受不了对方的态度,所以就没谈成。
这个案件,被害人和嫌疑人算是情侣么?算是约炮么?如果是正常的女性,这百分百不是强奸。就是因为被害人无性防卫能力,才构成强奸。跟她配不配合,有没有戴套都没关系。可是强奸罪的量刑起点也不低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你是法官,你打算判他几年?
算是用心认真的一个答案了,打赏几个赞给点信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