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告诉你们一个热知识,房屋产权到期后,续签其实是个伪命题。
商品房产权70年,大基建时的房子质量能撑40年左右就不错了,意味着70年之后的房屋质量根本没法住人,除非你全家老小不怕死胆子大。
想续签?花那么点钱想让你的子子孙孙永远住下去你觉得你可能吗?你自己都很难说服自己吧?
续签也只是出于人道主义你能继续在这个房子里住下去,所以70年后这个房子可以说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而且生死有命。
比如以后房子到了设计寿命后意外出现坍塌造成伤亡,那么别指望能赔多少钱,你续签时合同上肯定会写的清清楚楚,就相当于签了生死状。
如果上面的问题发生后,安置房更是想都不要想,生死状是你签的,是你傻还是XX傻?赔本的买卖谁会做?最多补偿你一笔钱完事了。
最优最省事的解决办法是,会根据产权是否到期给予补偿,对于没到期的产权,根据到期前的年限多给一点。对于过期的产权象征性的赔偿一点,让你暂时有个地方住,然后再给一个购买新房的折扣价。
蒸馍?不服吗?一辈子能让房子捆绑住的人有什么血性?天底下赔本的买卖谁会做?说白了这些年被房子捆绑住的人大部分都是抱着投机取巧的跟风心理,真正切实的刚需能有多少?
你还想闹?你看看你占理吗?
中秋更新,评论里一直说到土地使用权,我就来回答一下个人的看法。
首先要知道商品房的土地基本都是国有的,土地使用的期限合同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当地相关部门所签署的,所以跟购房者可以说没一毛钱关系。
这也不是你们该操心的问题,你们还是多上香祈求自己购买的房子到了年限不出现质量问题就好。
其余就不是你们该操心的了,踏实住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