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 警方通报女孩被狗咬伤,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情况如何?唐某将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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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宠吧 发表于 2023-10-26 06:44:0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情况通报
2023年10月16日8时许,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发生一起女童被狗咬伤事件。
事件发生后,崇州市迅速组织公安、卫健、羊马街道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开展调查,已初步查明违法事实,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明,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了得到更好治疗,受伤女童已于10月16日23时许转至华西医院,由医疗专家组进一步治疗,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我们将持续做好女童医治和关心关爱等工作。
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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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fish 发表于 2023-10-26 06:44:3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过失致人重伤追究刑事责任。该犯罪嫌疑人其饲养烈性犬,还不牵绳不戴嘴笼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放任的故意,这样危险的狗危害的也是不特定的人群,因此应该追究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不是过失致人重伤罪,那个最多判三年。
kpyes 发表于 2023-10-26 06:44:5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过最假的谎言之一就是“我家狗不咬人”。放任具有潜在攻击性的狗到处瞎逛并咬伤了人,当然要送狗主人送去坐牢。
比让烈性犬自己在外面晃悠还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只能是往水井里下药,往下水井盖里塞鞭炮,高速开特斯拉恶意别车。
不戴嘴套不牵绳遛大型犬烈性犬的,我愿称之为“疯狗威慑”。能约束这些狗形自走杀伤性武器不会把你撕成碎片的,只有狗的自我管理意识狗主人自信能控制狗不伤人的口令。狗主人万一玩砸了,你也就玩完了。
也许可以试试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17)湘1121刑初650号 胡小伟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就是这么处理的。
被告人胡小伟明知其饲养的是烈性犬曾经咬伤过多名被害人,继而带所饲养的烈性犬外出时未套狗链、未尽看管义务,轻信自己能够制止狗伤人的行为,又咬伤被害人致重伤二级,给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被告人胡小伟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后果,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其行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情节较轻,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不是似曾相识的剧情?
首先是狗具有攻击人的危险
烈性犬,有伤人的能力。
不清楚是否有多次咬人或攻击人的前科,如果有,这攻击性就没得说。
即使没有前科,但众所周知,烈性犬的名字可不是白来的。
可以测试下在案发同等条件下,该狗是否具有攻击性。
其次是狗主人没有尽到看管义务
未套狗链,缺乏有效控制措施。
直接让狗自己自由行动,全程看不见人影。
在狗伤人时甚至都没有出现制止。
养狗就要担起看管责任。放养恶犬伤人,吃碗牢饭不过分吧?
蓝色人类 发表于 2023-10-26 06:45:3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明白,放任烈性犬在人员出入众多的地方自由行动,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不应该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吗?
wdwdwdwd 发表于 2023-10-26 06:46:0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我找到的之前几个案例,狗主人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河南9岁女童在上学路上被恶狗咬死,最终狗主人赔偿了50万元,和受害者家属达成了和解,无需再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漳州老人被恶犬咬亡,也是狗主人赔偿30万了事。狗都不是当场扑杀,而是协商后交于警方击毙。
另外,27岁的江苏连云港男子王某因其女友李某被一条大狗咬伤,出手将狗打死。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其刑事拘留,又因其打狗时,“涉嫌与他人结伙作案”,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30日。
希望这次狗命>人命的情况可以有所改观。
欢迎新会员 发表于 2023-10-26 06:46:1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名法律业外人士,一位养宠人,我只希望狗咬人主人入刑法,不然这些蠢蛋还敢放七八十斤的烈性犬出来到处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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