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的服刑人员有过性生活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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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让 发表于 2023-8-3 04:33:04|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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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19861117 发表于 2023-8-3 04:34:0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性生活有狭义广义之分。
狭义的性生活相信在监狱中是条件不具备的,但广义的性生活,例如异体同性性生活,同体异器官性生活还是有一定的可能的。
其实监狱无须针对具体行为进行干涉,例如我国服刑人员有没有到联合国大会演讲的权利?监狱实际上无须禁止,爱去去,不爱去不去,只要身体在高墙之内即可。
穷人的阳光 发表于 2023-8-3 04:34:4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以前曾经试行过亲情公寓,就是服刑人员如果已婚,其配偶探亲时一个月可以进行一次性生活,当时报纸上吹的可好了,什么人性化,稳定服刑人员家庭关系,给服刑人员增加改造动力,还有的服刑人员宁愿不要减刑票(好像是集够若干张票可以减刑半年?)也要多过几次性生活什么的……
现在为啥没有了?
因为据说要安排两名狱警“听房”以备服刑人员和狱外人员交流消息,也是为了防止越狱……安排两名是因为据说刚开始只安排一名的时候发生过服刑人员唆使媳妇勾引狱警从而达成延长会面时间的目的等等。
所以……里面炮火连天,外面俩大老爷们大眼瞪小眼?对服刑人员是大大人性化啦,对执行任务的狱警可太不人性啦!
steking 发表于 2023-8-3 04:35:0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跟监狱管理局的一个大哥吃饭,酒桌上我问过这个问题。大哥说,一般而言是没有的;但若有人勉为骑男也要知男而上的话,也很难监管就是了…
不知道他是不是在逗我…
liujun999999 发表于 2023-8-3 04:35:4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说结论:自然人的性生活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人身自由的一部分。正在监狱服刑的人员的人身自由已被剥夺,因此其服刑期间不具有这项权利。
  详细解释如下:
  我觉得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概念——权利、自由。什么是权利、什么又是自由,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不仅在法学界有讨论,在哲学、政治学等其他学科也有讨论。有人认为权利就是自由,也有人认为没有那么简单……
  从我国法律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这里,宪法使用了“权利和自由”这样的表述。似乎意味着宪法认为有一种东西叫做权利,另外一种东西叫做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叫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这个章节中,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据此,公民享有的权利看起来应该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或者说通过宪法和法律予以确认)。而在这一章节的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等条款中,又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很多“自由”,比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如此看来,这些自由就已经通过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变成了法律所确认的一种权利。
  我国民法也是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章叫做“民事权利”,该章的第一条,也即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中解释道:“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的重要权利。”如此看来,有一些自由也是权利,人身自由就是一种权利。
  绕了那么多,回到本题。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于性权利或者性自由进行单独规定。但是,由于性生活需要人通过支配自己的身体来完成,性权利其实也是自然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部分,而人身自由是宪法和民法均规定的基本权利。(详细说来,人身权利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分为生命权、身体权、姓名权等等等等,而性权利属于身体权。)但是,正如同刚才所说的,行使人身自由也要受到一些限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同时,法律也会对人身自由做出特别限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关于聚众淫乱罪的规定,就是对于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罪犯的人身权利受到了特别的限制。一般公民享有的人格权变成了“人格不受侮辱”,人身自由变成了“人身安全”,只有没有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才不受侵犯。那么,罪犯的什么权利被剥夺和限制了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中解释道:“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的刑罚。”嗯哼,答案就很明显了:由于正在服刑的罪犯的人身自由被剥夺,他们自然就无法行使其性权利。
  其实,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并不仅限于刑事处罚中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司法处罚、行政处罚中的“拘留”也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拘留期间他们也无法行使相关人身自由权利。
tiancaishaonian 发表于 2023-8-3 04:36:4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想什么呢。在外面的人大多数都没有的活动在里面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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