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不是国企吗?怎么现在成了买办企业,国资流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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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yi 发表于 2023-10-17 08:02:3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联想不是国企吗?怎么现在成了买办企业,国资流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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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well 发表于 2023-10-17 08:03:1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联想控股在股权转让问题上的解析

最近网上关于联想国有资产流失与否的问题上展开激烈的讨论,闲哥扯经济拿出联想控股的公告来证明联想国有流失问题不存在。
其内容是:
经专业机构认定,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7.2亿元,评估值92.6亿元。本次交易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溢价至95亿元,对应的29%股权交易价格为27.55亿元。”
他们认为应该使用的口径是,联想控股的净资产额要以归母所有者权益为准,也就是要排除少数股东权益,去掉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大致是77.18亿元,77.18×29%约等于22.38亿元。
就是说,联想控股卖给泛海29%的股份卖了27.55亿元,这么算ZK院竟然还卖赚5.17亿元?可谓皆大欢喜。
然而这个结论靠谱吗?
乍一看,按归母净资产来衡量联想控股的企业价值确实无懈可击。但是在专业人士眼里,这个结论却是有着很大漏洞的。
我认为联想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就出在评估上,再专业机构,其评估结果也要经得起推敲,否则就没有公信力!
重点是,能经得起推敲,这里要敲黑板!
如果在评估归母净资产上出了问题,即使拿出来的归母算法公式是对的,但结果也一定是错的,国有资产流失就板上钉钉。
问题的关键是,联想控股是控股母公司。起码的常识是,它少数股东权益在母公司的股份不会超过50%,这是基本的财务原则所决定的。
在联想控股的报表上看,少数股东的权益是62亿。那么母公司合并报表中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股东权益应该是大于124亿的(大股东股权+62>124)。
现实中联想控股实际合并报表上的股东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是139亿,那么联想控股多出那139-124=15亿的净资产是什么呢?应该是没有并表的母公司和其它没有并表子公司的资产?
按联想控股出台的报表来看,归属于联想控股这个大股东的股权(归母净资产)只有139-62=77亿。 仅比少数股东的股权多出15亿,这显然也太少了。
为什么会这样?下面解析一下:
★前提之一:
2009年联想控股持有联想集团42.3%股权。
当时联想集团市值在290亿。联想集团2009年3月——2010年3月财年平均净资产14.58亿美元,
合14.58×6.8346=99.64亿元人民币。
联想控股在联想集团持股权益是99.64亿×42.3%=42.14亿元人民币 。
联想控股对联想集团原始投资少于15亿!




前提之二:
62亿少数股东权益是针对的子公司少数股东,顶多占49.9999%,那么联想控股的大股东权益至少大于62亿。
★前提之三:
财报上联想控股当时净资产总共139亿。其中少数股东权益62亿,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77亿!


前提之四:
会计处理:
母公司理论下,归母权益按公允价值计价,少数股权按账面价值计价,列为负债项目。
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归母权益和少数股权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列所有者权益项目!
前提之五:
在母公司的账目上显示非并表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这个子公司股份在20%至50%之间时,母公司被认为对这个子公司有影响力而无控制权。
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对这个子公司持有的股份在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记为投资的历史成本加上利润和追加投资减去获得的股息。母公司在这个子公司的利润中所占的部分记在损益表的息税前利润之下。
洗地观点是:
泛海股权77亿×29%=22.33亿。
司马南观点是
泛海股权139亿×29%=40.31亿。 “大多数人”支持洗地观点的计算方式,反对司马南的计算方式。 但恰恰是“大多数人”无视司马南疑问背后的问题,或被眼前的迷雾所遮眼!因为问题的关键不是如何计算,而是如何“估值”问题!!!
问题:
联想集团与联想控股并表了没有?
第一、假如二者没并表:
假如联想控股如果没把联想集团并表进来,联想集团作为非并表子公司,联想控股在联想集团42.3%的股权做为长期股权投资,将采用了“历史成本”记账法,列编进资产负债表中。
那么归母权益大于62亿所对应的联想控股母公司投资于其子公司的股权里面显然不含有联想控股对联想集团的股权权益!
也就是说联想控股对联想集团的股东权益小于77-62=15亿,按联想控股对联想集团42.3%持股比例算,这时反映出来的联想集团净资产估值小于15÷42.3%=35.4亿! 比联想集团2009年财务分析报告 所披露的净资产99.64亿元少64.2亿!
如果联想控股把这种历史成本记账方式运用到资产估值上,明显可以看出根本合不上账。
结果就是,虽然母公司对非并表子公司按历史成本(例如15亿)会计记账处理上没问题,但是如果将这种记账方式用于联想控股净资产的估值则具有非常大的迷惑性!
记账虽然符合会计规则!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当时联想集团市值290亿,净资产99.64亿,联想控股对子公司原始投资小于15亿!即使是按历史成本记账法,原始投资小于15亿,也不应按小于15亿估值。
多少年了?实际仅联想控股所持联想集团的那部分42.3%的股权都增值到了42.14亿了,联想控股却仍旧对其在子公司的股权估值上还按小于15亿进行估值,其结果就使得联想控股至少有27亿净资产被隐匿。 ———————————— ——————
财政部1995年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指出!
【合并价差包括母公司投资股权成本与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股权投资差额和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投资,债权成本与应付债券账面价值之间的债权投资差额。 】 净资产账面价值指的是净资产在《财务报表》上的价值,是表示企业资产中扣除负债后属于股东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股份公司来讲,账面价值又称股票净值 。 ———————————————————
原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三章、后续计量规定 :
(一)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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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这一方法,投资企业要按照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 权益法相比较而言,更注重反映被投资体的的公允价值。
实际上这一条主要针对的是:是谁在看当期的会计报表?在合并报表之前,主要是母公司管理层在看,而合并报表却又主要是针对外在的需要者,比如小股东,欲投资者等;而且对于上市公司一类的,国家本就明文规定各公司的会计报表须采用统一的口径和方式;非上市公司采用的核算方法日后也有趋同的要求。
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对于转让时已有的公司利润因素,会在计算股价款时考虑进去。如果没有考虑利润隐私,则转让方可以考虑以显失公平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原股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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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按联想控股发布的公告的内容来看,联想控股所聘请的评估专业机构并没有按照财政部的会计准则要求的那样,将其对联想集团的初始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这明显是在自找吃亏,其原因不得而知。
第二、假设二者并表了:
假设联想控股将联想集团并表进来,按联想控股持有联想集团股权42.3%来算,联想集团剩下的57.7%股权就会被并入联想控股合并报表做为少数股东权益。
那么联想集团所对应的股权价值应该列入少数股东权益62亿里面,而联想集团在少数股东权益里占99.64×57.7=57.5亿,按联想控股财报上少数股东权益62亿做减除,剩下的少数股东权益只有区区的62—57.5=4.5亿元。???
这么少?
问题是,联想控股的少数股东不仅仅是联想集团一个,至少联想控股还持有神州数码16.23%的股权。除此之外,联想控股还有鸿毅投资,联想投资,融科置地等十多个子公司,其中大多数都是联想控股100%股权。


难道说这么多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加在一起算,数额仅仅是4.5亿美元?这绝不可能。
虽然联想控股在联想集团,神州数码,鸿毅投资,联想投资,融科置地等子公司的持股的股值之和是个谜。但是可以按常识判断,仅一家子公司联想集团的少数股权就已达57.5亿,那么联想控股所有子公司的股权加在一起,很可能得超过联想控股所公布的母公司净资产77亿元的这个水平。这说明少数股东权益超过50%了,合乎常规吗? 这就是一个问题了。证明少数股东权益62亿不是一个靠谱的数字,并由此导出一系列不靠谱。
如果联想控股母公司100%控股的那些子公司有一半盈利的,联想控股的净资产总额也不会仅77亿。
综上所述,在推论出的结果中可以看出,联想控股根据其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发布的评估报告里所言,归母净资产77亿和合并净资产139亿这个估值是严重不靠谱的!
因为它的数值不符合常规,原因很可能是没并表,并且它在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都是按最初投入的历史成本估值的。
按理说,子公司联想集团的少数股权价值列联想控股股权所有者权益的项下,那么会计处理就应该按公允价值计算! —————————————————————
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修订后的一项基本准则和16项具体准则,以及新发布的22项具体准则。新的会计准则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的属性,取消了一般原则中的历史成本原则,而将历史成本变更为与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并列的计量属性。 金融工具、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多项准则涉及公允价值计量。 该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逐步开始在国内企业中实施。这是中国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内外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做出的重大会计制度的改革,改革范围之广和程度之深是史无前例的。
2007年11月9日,基于服务于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需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合并对价分摊、资产减值测试、投资性房地产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等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和指导。服务于会计计量的公允价值评估为中国评估师开拓了一个全新的业务领域。 ———————————————————
2006年我国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质性趋同。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的规定,也采用了“实体理论”下对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列报格式,即将少数股东权益看作合并主体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不再将少数股东损益视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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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体理论,司马南的质疑还是有道理的。他看到的还是问题表相下隐藏的蛛丝马迹,而被隐藏得更深的问题实质可能是一个更大的瓜!
因为:
一、在“实体理论”下,少数股东不再是“外部权益”,而是合并主体的组成部分。母公司股东和少数股东均属于整个合并集团主体的股东(所有者),二者具有相同的地位。
二、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归母权益和少数股权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列所有者权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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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引入公允价值概念以前,会计体系都是用历史成本体系记账。 2006年2月我国颁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一次全面的引入了公允价值,投资可用公允价值记账,公允价值一般可通过 活跃市场及可信的资产评估得到。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法的适用范围较广,不仅适用于股票期权,也适用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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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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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实体理论,对子公司归母权益和少数股权均按公允价值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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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是指理智的双方在一个开放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在平等、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价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计量对象价值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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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瓴资本投资格力的案例,高瓴资本以416.62亿买下格力15%的股份。这个价格是怎么来的?这是参照格力当时的市值并有25%的溢价来的。
无论如何,在许多投资收购案例中,上市企业的市值都是一个重要的估值依据,什么时候以净资产估值了?如果看净资产,格力只有600亿,15%只有90亿,那么高瓴就是花了4.6倍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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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当时联想控股持有42.3%的联想集团股票和16.23%的神州数码股票。
联想集团当时市值329亿港币(目前452亿港币),相当于290亿人民币。
联想控股持有联想集团42.3%的股份市值大约是122亿人民币。
神州数码当时市值65.5亿港币(目前157亿港币),相当于57.67亿人民币,16.23%的股份大约是9.36亿人民币。
光联想控股持有这两个香港上市公司的股票就价值131.78亿人民币。
所以,因联想控股就凭所持有的股票就至少值131.78亿人民币,而联想控股卖给泛海29%的股份至少值131.78×29%=38.21亿人民币。这比真实的卖价至少高出10亿多人民币,而且这里还没有计算进溢价因素。
不仅如此,联想控股还有鸿毅投资,联想投资,融科置地等公司。难道说这些公司加在一起,价值是负的?十几个子公司都是辣鸡?可能吗?




再来看上图联合资信报告中对于联想控股2010年底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的解释。
要注意,这里写的是投资额,所以应当是以成本法入账,当年会计科目的分录还没这么细,这么入账也是符合实际情况。
2008年—2010年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是52亿、74亿、146亿,这三年的投资收益分别是9.7亿、21亿、37亿,投资回报率分别达到18.65%、28.38%、25.34%,三年平均24%。
这是非常惊人的投资回报,理应对这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以收益法进行溢价评估。假设按年化10%的民间借贷利率作为基准,股权增值50%不过分吧?就仅凭那2008年的52亿这一个长期股权投资就可以增值26亿,而评估报告对联想控股净资产的总增值却只才28亿。
即便不考虑投资回报率,这些投资对象的股权净值应当也远不止投资成本的金额,不知这三个长期投资所对应的是联想控股哪三个子公司?但通过在这三个子公司上的收益上,从中可看出,联想控股的净资产肯定被低估了。
因此,联想控股发布的权威机构所评估的归母净资产只有77亿显然少的也太离谱了!对联想集团所低估的价值差非常大! 如果再加上商誉等溢价因素,联想控股的净资产何止139亿? 从中可见,国有资产流失十多亿之巨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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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公司为什么记账采用成本法?合并报表时为什么又要调整为权益法?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记账,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调整为权益法然后再抵销。
采用成本法的原因在于:
对投资损益反映的更直观,对于子公司,母公司完全控制,可以理解为“一家人”,他赚了亏了,从整体看都是一个锅里的,没必要采用权益法那样,根据子公司的净利润不断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那么合并报表为什么又要调整到权益法呢? 权益法相比较而言,更注重反映被投资体的的公允价值。
实际上这一条主要针对的是:
是谁在看当期的会计报表?在合并报表之前,主要是母公司管理层在看,而合并报表却又主要是针对外在的需要者,比如小股东,欲投资者等;而且对于上市公司一类的,国家本就明文规定各公司的会计报表须采用统一的口径和方式;非上市公司采用的核算方法日后也有趋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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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需要用成本法作为日常个别报表的会计处理。期末,合并报表中需要将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记录,并追溯调整。
结论就是,联想控股对联想集团42.3%股权存在着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净资产增值,联想控股估值没有用权益法计算公允价值,这在合并报表中是不允许的。
综上所述可知,联想集团应该是没有和总公司联想控股并表的!但在转让股权操作时,是在没有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没有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评估指南》规定的前题下,按历史成本投入法外记账估值!盘后往外卖给自己的关联方!
抽象出来就是,拿了15亿创业,几年后公司做大了市值290亿。但在财报上就写15亿。剩下的275亿被隐藏了,这便有利于低价收购。
所以 问题的焦点集中在联想控股所公布评估出来的评估值92.6亿元。本次交易联想控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溢价至95亿元,是否合理。
很显然,以上推论证明了联想控股所引用的专业机构所评估出来的结论错谬百出,根本经不起推敲!
虽然不能贸然否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性,但可以说评估方法的合理性非常欠妥。
因为评估这种事情往往带有极强的目的性,经常是委托方诉求是什么,评估结论就是什么,具体方法还是很多的。
而股权转让最容易做手脚的另一个环节就是转让条件的设置。
洗白者说:
【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参与竞拍;联想的市场关注度又很高。这种情况下,如何发生利益输送?即使有,当时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所以,逻辑上讲不通。】
这是一个多么苍白的辩白!
问题是,如果透出风声,手脚还能做吗?正是因为关注度高,所以才会在细节上发现问题。
根据公开的信息显示,当时ZK院对股权受让方的要求如下:
一、新股东须成立满20周年。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40亿元。 三、2008年度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不低于35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且近三年的净利润不少于8亿元。
四、受让企业还要在金融、能源和房地产三个领域,平均至少有20亿元的投资额。
五、受让企业至少在一个领域须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包括意向受让方的二级、三级公司)。
六、未来5年内,新股东不得更改联想控股既定的发展战略和各项业务规划,包括相关财务安排,不得建议改组公司管理层和转让自己持有的联想控股股权。
七、受让方要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551亿元保证金。协议签订后,还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结转让款。
老天,这是多么微妙而苛刻的转让条件!
这种设置,打恰当的比方说,就好像联想所要寻找的人姓于,长的必须像司马南,年纪必须和司马南同岁,必须住在北京南锣鼓巷8号才能够有资格成为股权受让方一样,其实找的就是司马南。
尽管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招标,但是非常明显,这几乎就是为泰山会卢志强小弟的泛海集团量身定制的。当时有一家企业什么条件都合适,就是凑不够成立20年的条件。
为什么企业成立够20年才有资格?这个条件有什么讲究?19年不行吗?
国有资产转让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招标,一般都会设置排他条件,目的是防止恶意竞争之类的情况的发生,这很正常。 但是以上面那种条件的苛刻程度,只有傻子才看不出来那就是为泛海量身定制的。
众所周知,定向转让这种事情,即使不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却有利益输送的嫌疑。
这里存在有很多解释不通的问题,比如,国有科技公司既然要转让接近29%的股权给一家民营企业,目标对象难道不是那些在技术、渠道或者生产环节能够赋能联想的战略投资者吗?为何要设置布局金融、能源和房地产这种条件?令人不可思议。
联想控股合并报表95%的主营业务是卖电脑,泛海入局所起的作用除了能在一起分钱,起不到其它作用,因此这种操作的合理性无法解释。 另外,泛海老板卢志强和联想柳传志都是国内知名组织泰山会的核心成员,这里是否有老柳在里面牵线搭桥?这种疑问不能没有吧?
还有一个就是,股份让渡的规定是5年内不能转让股权,但泛海在2011年底及2012年初通过一系列操作,合计转让给柳传志、朱立南等人9.6%股权,这才过去两年,这种骚操作不算违约吗?
如果按联想控股2011年底归母净资产153亿元作价,泛海控股转让给柳传志和朱立南等人的9.6%股权,其价值近14.68亿元,当初泛海获得联想控股29%股权的价格为27.55亿元,而今增值到1.53×29=44.37亿元,相当于2年时间收回了44.37-27.55=16.82亿元。
进一步说,两年后,泛海获得的29%联想控股股权实际上是以相当于以原来的自有资金出资27.55-16.82=10 .73亿元获得的。
而转让给柳传志、朱立南等人约9.6%股权后,泛海又收回14.68亿元出资。 14.68-10.73=3.95亿元。
就是说,泛海在两年后,不仅零成本控制了联想控股19.4%的股权,而且还获利3.95亿元。如此几乎空手套白狼的回报,对此泛海应该感谢谁?
泛海所获取的利益不仅仅是这些。还包括联想的无形资产。
众所周知,受让人承担股权时,对股权的估值与公司的资产有关,但不仅仅完全按净资产进行计算,还需要考虑企业商誉和企业的前景等因素。
当时虽然经历了金融危机,联想CEO杨元庆表示,联想1~2年内一定可以扭亏为盈。有关资料显示,联想控股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了1152亿元、1063亿元和146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83亿元,12.13亿元和35.9亿元。
可以说联想的企业前景是向好的。
根据会计准则,商誉是企业永久性隐形资产,虽然不可辨认,但却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表现。
商誉也是投资者付出的超过被投资企业账面权益份额的部分,也就是看好企业所额外支付的代价,即收购溢价,简言之,商誉=收购价值-实际价值。
泛海控股集团作价27.55亿元,获得联想控股29%的股权。有人算了一下,从市值的角度来说,泛海就捡了大便宜,仅仅联想控股持有约38%联想集团(http://00992.HK)的股权,就不止这个价。
根据已披露2008年报,联想控股总资产为644.22亿元,总负债为505.02亿元。
这份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有一项高达127.75亿元“无形资产”。
这项无形资产具体何指,可从联想集团的财报中看到大概。根据联想集团2008年报,“无形资产”一项记为18.53亿美元,财报附注中,罗列了无形资产的构成:“商誉”12.97亿美元,“商标及商品命名”3.8亿美元,“自用电脑软件”1.71亿美元,以及“专利权及技术”为0.05亿美元。
一般财务准则不允许企业将估计的品牌、商标或其它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作为资产的一部分进行报告,而只允许将这些项目相关的成本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假设扣除软件与专利权,通俗一点讲,“联想”的品牌价值以成本为基础,在财报中记为16.77亿美元。
谁都明白,品牌资产无比重要。
联想控股并表以后,等于在表里头只记了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问题是,联想集团哪怕就是剩下空壳子变成ST了,因它有上市资格,哪怕是个空壳都是值几十亿。
炒过股人的都有这个概念,炒ST就是炒壳价。有商誉在,即使这个公司已经亏得一塌糊涂了,就是一个空壳,壳也是值钱的。
像可口可乐这样企业,品牌和商标可能就是它最有价值的资源。
以联想今日全球第四大PC供应商的江湖地位,不能说它不值这个价。当然,这个价格也不便宜,比如戴尔PC出货量位居全球老二,2008年财报中商誉记为17.37亿美元,加上其他的无形资产,总计也不过24.61亿美元。
然而,无形资产毕竟与有形的还是有所不同,比如,其中的“商誉”,就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资产的真实价值非常难评估。我们只能说,从常识判断,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至少该有个基本的配比关系。比如戴尔,2008年底净资产为42.71亿美元,无形资产占比为57.62%。
公认的品牌翘楚可口可乐,2008年报中,其净资产为204.72亿元,其中商誉、商标与其他无形资产分别记为40.29亿、60.59亿、24.17亿美元,总计125.05亿美元,占比不过61.08%。
联想控股127.75亿无形资产的比重有些高得离谱,无形资产算下来则要比其所公布评估出来的净资产92.6亿高出37.95%,即联想控股的企业价值一共是227.39亿。
虽然无形资产是无法反映到净资产里面的,但根据实体理论,合并产生的商誉由所有股东共享,而非仅由母公司享有,因此在对企业价值进行估值时,无形资产因素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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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包括:
1.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对价分摊事项,其评估对象应当是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包括各类可辨认的无形资产。
2.会计准则规定的包括商誉在内的各类资产减值测试,其评估对象可能是单项资产,也可能是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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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可视为上市公司为收购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而支付的溢价。就是说,商誉可以做为净资产的溢价计入净资产的。
单凭联想控股如能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因而能正确核算出归母净资产的数额,再加上各种溢价因素,其结果就已远超原来评估出来的母公司股份价值95亿元的两倍以上。如此一来,国有资产流失何止13亿!
由此可见,泛海在这次股份转让中大赚特赚了一笔。
据钛媒体报道,2011年,卢志强以年化收益不超过15%的友情价,把8.9%联想股份卖回给柳传志团队。按照2011年底净资产粗略估算,卢志强至少白送了3亿元给后者,原因不得而知。
自此柳传志团队自此在联想控股占股43.9%,成为联想最大股东。
llcpf 发表于 2023-10-17 08:03:34|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联想拿着中科院的钱起家,后来经过复杂的mbo程序半私有化了,就跟万科一样。属于那种不公不私不中不洋的奇葩。
zijiang 发表于 2023-10-17 08:03:42|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2003年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当年案件,撤消1992年8月22日判决,改判孙宏斌无罪。这就意味着当年孙宏斌进监狱,是彻彻底底的冤案。
cgbbs 发表于 2023-10-17 08:04:01|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联想还是国企,只是因为定价问题被以讹传讹导致部分人认为联想已经不是国企。
918外链网 发表于 2023-10-17 08:04:54|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 联想最开始是国企,现在不是,很早就不是国企了。
标准的国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某些集体所有制企业可能也算,没仔细研究。股改后这种企业不多了。好像电信是最近由全民所有制企业被股改掉的,不是太清楚。
现在说国企一般是指国有资本(国资委)控股企业,分央企和地方国企。国有股份占比越高、越集中,则国有性质越强。没有国企、民企的明显分界线(50%股份可能算一个指标吧)。
联想集团的股东中,联想控股占股30%,应该控股,但联想控股里面中科院占股不到30%即便依然控股,跟联想集团隔了一层,最终股份也就10%左右,算不了国企。联想的其他散股中也有些国资成分,但不起什么作用,而且许多本身就是以民资身份出现。
除了以上根据股份的确认外,自身及公众认同也很重要:联想在各种公众场合都是以民企身份标榜自己。曾被媒体广泛宣传为国内最早进入世界500强的民企;在国内各种民营企业排行榜中参与报名等。
2. 说联想是买办企业,因为:
(1)联想曾经的发展战略是贸工技贸易优先,中了买办的基本特征1:做贸易买国外东西卖到国内。
(2)联想做大了甚至买了IBM pc 和摩托罗拉手机,中了买办的基本特征2:在国内实力强大。
(3)联想做大后,贸工技的后续:“工”和“技”没有跟上(群众不满意,比如:pc和手机都没做好)。中了买办的基本特征3:发展不出自己的技术,甚至因为“买”和“强大”的原因抑制国内技术发展。  
~~ 联想在pc市场中的市场份额是大,但技术很让人不满(整个行业都糟糕:被苹果狂虐;让微软很无奈,出了surface教做人都没用),Thinkpad曾经的名声都被Mac抢去了。
买办企业还有一个基本特征:反动卖国。我相信、我认为联想没有这个特征,联想是一个优秀企业。但美帝良心的这个做法,就算真如他们说的有苦衷,总是让人不舒服的。

3. 联想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按照官方当年的认定,是没有的,没有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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