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根本上就被巧妙的转移矛盾了。
回答下面吵得一片,好似是动物保护者和反动物保护者的矛盾,双方极限battle。
但问题是真正矛盾应该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好吧?
无论我们喜欢或者不喜欢猫,已知本事件的缅因猫已经养了四年,目前没有任何证据看到此猫有伤人或者扰民的任何信息,作为一只体型特殊,毛色特殊,还带着牌子的缅因,可以百分百确定保安必然是知道这不是流浪猫而是宠物猫。
但保安依旧选择淹死此猫,这说白了就是故意的,就是享受那种“我伤害你而你拿我无可奈何”的欲望。
可是保安作为物业的员工,物业作为业主雇佣来维持小区生活服务的对象,就变成了“我付费来雇佣一个大爷恶待我们业主”,这不才是荒谬的吗?
猫本身不重要,保安对待业主的态度才重要,这个事背后反映的就是保安对待业主的态度,是明显有敌意的,甚至有暴力对待业主财产的行为倾向的。
或者说,这名保安首先是有道德问题的。
四年来都照顾好猫,一朝不慎即被打死,纵使有些人不喜欢猫,但你能保证不犯任何错吗?不丢东西吗?不遗失任何财务吗?
你指望一个故意杀业主猫的保安,他会拾金不昧别人的钱包?会真心想着保护业主的人身安全?
哪怕再极端再魔怔的反动物保护者也差不多得了,这个保安只是恰好做了一件让你们弹冠相庆的事,真要住在那个小区,你也不过是这个保安眼中的烂怂事逼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