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如何定义,请看人社部官方答复!
(一)关于取消“农民工”称谓的问题。“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主要在非农产业就业的人员。对“农民工”称谓问题,我们专门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进行了反复深入研究,认为目前还不宜取消这一称谓。一是在农民工问题被根本解决之前,农民工群体还将存在一段时期,因此需要有特定称谓,以便实行有针对性的政策,逐步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二是除“农民工”外,很难找出一个准确、简洁、各方认可的称谓,来指称户籍仍在农村但从事非农产业的群体。有的地方用“外来务工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和“新市民”的称谓,但城镇之间流动就业的人群也符合这一称谓;有的地方用“进城就业农民”的称谓,但近三分之一的农民工是在乡镇内转移就业。三是“农民工”称谓已经约定俗成,为大多数人所接受。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民工与老市民相互交融、相互交往、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积极引导企业、社区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帮扶服务,不断提高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积极开展新市民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和融入城市的能力。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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