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不喜欢厚大法考罗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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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hf007 发表于 2023-10-15 05:37:5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无完人嘛,一个人不可能得到所有人喜欢。很好奇会有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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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hk0794 发表于 2023-10-15 05:38:2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罗圣”现象是非常可怕的。
我本身对罗翔没有太大的敌意,无非是一个“法学”从业者,喜欢涉足他所不了解的领域,从而总是犯一些非常可笑的错误。还喜欢发布一些个人偏见。
行为上与高晓松类似,但远没有达到高晓松的地步。另外与高晓松不同的是他本身在“法学”确实是专家级别的。有他这种现象的人多的是,喜欢偶尔客串一把意见领袖,我还犯不上讨厌他。
但“罗圣”的出现可就完全不同了,它完美复刻了我国特殊的“十年”。
“罗圣”的狂信徒们凡是“罗圣”做出的决策都坚决拥护。凡是“罗圣”的指示都始终不渝的遵循。但凡是质疑者全部被扣上“小粉红”的帽子。轻则“游街示众”重则“辱骂攻击”。
下面几个就是典型




这种言论几乎是狂热者们的共识。我真的无法想象,2020年的今天,居然还会有这种“精神象征”出现。
今天写下这些,颇能感觉到鲁迅先生当时面对旧社会的无力感。
当“乌合之众”有了“信仰符号”他们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qinzusong 发表于 2023-10-15 05:38:48|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第一步匿名,罗老师铁粉太多,饭圈的那套,不是职业喷子的人吃不消。
第二部保命,罗老师水平很高,不是我等渣渣可以指摘的。但既然提问是喜不喜欢,那就发表一下个人的主观感受。
仅仅就给大众普法和辅导司法考试的方面,罗老师做的已经超过了很多人,很棒!
但我认为无论有心还是无心,罗老师有夹带私货的嫌疑,分析案件倡导理想主义和人性光辉的理所当然,有点误导。对技术判断矫枉过正,太过强调人性、正义云云。
比如b站有视频,罗老师被奉为为金句的:有些人法学学着学着就没有人性了。佐证的案例,车牌被捡到要求支付3k报酬算不算敲诈勒索的。罗老师简单化的说成是用最朴素的正义观想想就知道,捡到东西要报酬是理所因当。技术分析反而做不对。
我觉得不是的。这个案件不是敲诈勒索是因为没有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仅仅是困惑心理。如果说要毁掉不可复制的财物,或者有纪念意义的物品,才会使人产生恐惧心理,出于恐惧心理妥协。
罗老师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他能得出正确的判断,进而把问题简单化为靠朴素正义观,但初学者和民众不能。我觉得有点理想主义,或者是迎合观众。有点“爽剧”的感觉。
观众好像一看听懂了,考生貌似也很快听懂了,但其实没有理解到位,从起点直接飞到了终点。我觉得长远来看,对观众不是个好事情。
情怀是需要的,但不能用爱发电。
柏浪涛虽然我听他的课少,但他的为人和课堂风格我很认可,专注、朴实,实用。搞业务就搞业务,干货就是干货。
刘凤科我听得多,他也讲一些翠花二娃一类的故事,也很生动有趣,考生很多喜欢他,但在“民间”一点都不红。可能长得不如罗老师潇洒吧。据了解凤科大帝性格其实蛮冷清的,下了课就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走了。我感觉有种书生气没有被生活的蹉跎洗刷掉。
最后还是要说,罗老师是个好老师。
我割
<hr/>今天也就是9.8,罗老师因为一个书评的事情被推倒风口浪尖。罗老师屁股到底歪不歪不知道,反正我朋友因为一条质疑的评论被几百号评论问候全家一天了,什么龌龊的话都有。别的不说,这粉丝素质也是没谁了。

ylyl007 发表于 2023-10-15 05:39:1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看到了这篇回答,我很希望你能够看完。如果有不同的观点,我恳切地希望你在评论区发表,以便于进行交流,我也得以改善本篇回答,丰富自己的理念。
看到之前这些答主的回答,就会发现……
“你怎么可以提这种问题!”这是很多人的态度。
这种现象绝对是不正常的。如果不能接受批评,甚至在有人批评之前就已经把这条路封死,那才是真正的饭圈化。我相信罗翔老师不会希望这种现象出现。
我绝对谈不上“不喜欢罗翔老师”,反而对他很敬重。我法考刑法一轮复习就用的罗翔老师的书和课程。
但是,我对于全网对他的过度追捧感到有些不安。


在b站看到这样一个用户。ta的签名如图。
这句话只是因为被罗翔老师引用,在他的授课中传达思维,就被奉为“罗翔名言”。
现在你打开某些网站,下面评论区总能看到“罗翔老师说”。
有些确实有理有据,但有些就曲解了罗翔老师的原意。比如只要有学者的学说和某些人想得不一样,这些人就会说“法律学多了就丧失人性了”,殊不知自己才是观点偏激的一方。罗老师的这句话被频繁地使用、曲解,被人用来攻击他人,变成了一顶“我看谁不顺眼就给戴上”的帽子。
b站青少年很多,也有很多还没上大学。他们其中有一部分还没有意识到,观点往往无法被定义对与错。因为我国中小学教育还是以知识传授为主,为了抓紧准备中考高考,难以让学生们在上大学前理解学说争鸣的意义和价值。
有一部分人在接受了一种观点后,便对其它不同的观点产生了抵触和敌视,只要是个法律问题,为了能插上嘴,张口闭口“罗翔”,哪怕自己的表述不知所云,对于他人专业的批驳更是不屑。
或许这就是罗翔老师也说过的,愈无知,愈自信。
你何以有自信,跟风看了几个视频,就觉得自己很懂法学,可以卖弄自己、嘲讽攻击他人呢?
罗老师出名后,我去看柏浪涛或是其它法学科目老师的课程,总会看到这样的评论:
“没有罗老师好。”
“讲的什么玩意?”
“有点无聊。”
我很不安。我希望罗翔老师能够享受自己的学术研究,而不要某些明星一样,被饭圈化所反噬,被过度一部分追捧的人坑害。
法学是一门较为特殊的学科,特殊性在于它很难享有纯粹的学术研究氛围,因为法学和法律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并且,要想探讨法学,似乎没有什么门槛。
人们很少在茶余饭后大谈地质物理学、有机化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但是法学是经常被讨论的。
这种讨论是有益的,因为法律必然是社会基础所决定的,通过观点不断的交流碰撞才能进步。哪怕丝毫不懂法学的人,也自可以和几个朋友畅谈自己对法律的看法,这对于社会是有好处的。
可是近年来网络的特点,显然做不到这一点。党同伐异,辱骂他人——这是网络现状。所以罗老师作为一个学者,在当今的网络上名气太大,或许并不利于法学的发展。因为他的个人观点必然会被奉为正统(正统这个词不应当在人文社科中存在),而本应有的学术争鸣会在一定程度上变为一家之言。
我觉得,普法很好;但仍希望,学术的归学术。
想飞的菜鸟 发表于 2023-10-15 05:39:2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罗翔特别正常,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人见人爱。但是应当警惕以“公知”为理由攻击罗翔的人。
顺带说一句,对行政权力的警惕、监督和制约,本身就是法律的应有之义。按照某些人对于公知母知的定义,那法律就是最公知的学科。哪天连法律人都半点不公知了,我想那不是什么好消息。
klklklkl 发表于 2023-10-15 05:39:3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喜欢的原因很简单,他用实力告诉我强者会变秃,但是我不想变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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