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绝不是,只有期房预售制度一个大坑。
之前我专门写了一篇回答,说,房本没下来,房子就不是你的。
其实,房本下来了,也不一定是(你的)。
小区卖光了,每一平米,套内套外,公摊面积,公共面积,车库商铺,他也还是开发商的小区。
业主如果算是股东的话,开发商就是董事长。
哪怕是你们加一起占到了100%的股份,都不影响董事长把公章、账本别在裤腰带上。
小区交房五年以后、十年以后,开发商的老总还在和法务勾兑商量,怎么搞的业主内部分裂成派系,搞不成业委会。
辛苦发起成立业委会,找到2/3的业主,本来就是一件残酷又悲壮的事情,赶走物业只是第二道难关,人家物理上走了,鬼混依旧在要在小区飘荡。
业委会打官司去要图纸,就是一件更可悲的事情。
就如同股东起诉要求查账一样。
胜诉了又能怎么样呢?
顺便说一句,平面图啥的,政府也有,这里头真正关键的是小区的公共收益,你想想业委会下面要搞什么了,就是物业走之前,在小区没有公布的公共收益,这个物业就算败诉了,他宁可给个假的,他也不能把他拿出来。
与其花时间打这个,不如早点走到下一步,直接起诉要公共收益:没有账本就评估,能拿回一块是一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