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现阶段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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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si-111 发表于 2023-10-12 02:49:18|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
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信息的获取从此变得简单、高效。法律服务,作为一个小众而又十分重要的行业,从一开始,便乘上了互联网的东风。
最开始,法律服务以“门户网站”的模式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从此找律师不再需要挨个去律所询问,只需在网上一搜,海量律师任你选择,其中以“找法网”“中顾网”“律云”为代表。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以“法大大”“无诉案例”为代表的“法律工具”出现了,它们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合同和案例搜索等工具,提升律师工作效率。
随着4G的普及,移动互联网开始爆发,基于移动设备的各种服务开始出现,如以“律兜”“口袋律师”为代表的平台推出了“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即用户在平台付费购买服务后,可以在线上直接咨询律师问题。
现状和问题
如今,随着移动互联网进入平稳阶段,人口红利消失,小众而又低频的互联网+法律行业一片狼藉,“法律工具”苦苦支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由于缺少流量倍受煎熬。只剩下“法律门户”模式的“找法网”“法律快车”们还保持着增长。换句话说,大浪淘沙之后,“法律门户”模式在现阶段是被市场验证和认可的。
但是,“法律门户”网站之间的竞争日渐白热化,“找法网”“法律快车”“律师部落”等平台你追我赶。由于大家模式相同、运营手段也类似、流量来源也一致,所以谁对谁都没有绝对的优势,谁也没有核心竞争力。
同时,门户网站的营收主要依靠律师广告费,需要组建一支庞大的电销团队来做创收,这就导致人力成本高、个人能力不稳定导致创收不稳定等问题,再加上太过传统盈利模式,一致不被资本市场青睐。(具体体现是市盈率不高)
那么“法律门户们”该如何应对竞争,建立自己的护城河,同时降低人力成本,改变盈利模式,以产品作为驱动,获得资本青睐呢?
方向
互联网法律行业,主要涉及到三类角色:用户、律师、律所。由于律所缺少官方评级标准,所以律所不能为律师带来背书,导致其存在感是比较低,所以用户更看重律师个人能力。医院有官方评级,三甲医院的背景可以为一个医生很好的背书,用户则更看重医生的背景。所以互联网医疗会注重表现医生所在医院,而在法律行业,律所则不太重要,所以实际上在这个行业里主要是用户和律师两类角色。
那么在规划整个服务生态时,是面向律师,还是面向用户呢?
假如我们面向用户,为用户提供从咨询、文书制作、线下委托等长周期多场景的服务,类似土巴兔模式。由于用户案情各有不同,我们的文书、委托很难标准化、也就很难定价,非标的产品就必须要有人的介入,这就难以规模化复制。另一方面,通过线上委托律师的始终是少数,数量级上比不上装修。另,装修的客单价几十万,而线上委托律师的可能只有几千到几万(超过这个数量级的,几乎都可以直接找律师了),投入产出比很低。
再假如,我们面向用户发展法律电商,把文书服务、委托服务当成一件件商品来售卖。首先,现阶段,用户的法律认知还很薄弱,法律服务几乎都是以咨询为入口,只有极少部分会直接购买文书服务、直接购买委托律师服务,这就导致我们前端服务的产品主要是咨询,不能像商城一样,把xx文书代写、xx方案设计直接当做一个标准的商品售卖,也不能把直接把6666元委托律师服务当成商品售卖。也许未来有一天,用户认知提高,使其可以自主选择各类服务,到那个时候就可开拓此类服务,但是目前还过早。
所以,现阶段,笔者认为不适合投入太多精力在用户服务研究上,应当面向律师做生态规划。当然,这样说并不是放弃用户,相反,我们仍需要继续巩固加强流量的获取,保持优势。
一方面,我们需覆盖律师的上游,即法学生和意向者,提前做品牌植入和用户教育。上游要成为律师则需要考试,那我们则可以为上游提供司法考试培训服务。
另一方面,针对执业律师,我们可以围绕其社交、能力提升、效率工具、工作机会、购物交易等方面设计产品提供服务。而这些,都可以以产品驱动,都可以作为互联网产品来改善我们的营收结构。
益处
从资本的角度来分析,假如门户网站目前律师广告收入是1.5个亿,净利润率为40%,净利润则是0.6亿,由于盈利模式较为传统,市场给我们的PE可能只有20倍,也就是这块业务估值0.6*20=12亿(估值=PE*净利润)。
但如果我们改变盈利模式,使营收打破空间时间限制,加深互联网属性,那我们的PE就可能是100、150,甚至200。此时,假如我们利润不增加,但由于我们PE变化,我们的估值就可能是0.6*100=60亿。利润不变的情况下,估值却有天翻地覆的变化。
假如我们按照目前盈利模式来做到60亿的估值,则需要60/20=3亿的净利润,需要3/40%=7.5亿的营收,相当于要求营收规模翻5倍,这确实很难实现。
从行业竞争来看,目前找法网、法律快车等可能就是法律界的滴滴。这个时候要做的,不是继续去抢占市场份额,因为这个过程,大家手段类似,很难形成一个核心的竞争力。应该想办法成为法律界的美团,占领更多维度的市场,形成多维对单维的局面,这样在与竞品竞争时,就是所谓的高维打低维了。
综述
在很多行业里,往往是用户者得天下。但由于法律行业的特殊性,在目前市场格局下,笔者认为,目前不适合往用户方面投入成本,因为时机未到。应该把资源投向律师,为律师提供更多服务,建立律师圈的服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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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游击队 发表于 2023-10-12 02:49:28|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律网呢?和找法网相比,哪个流量大
村痞 发表于 2023-10-12 02:49:4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用一个办法,比如在百度上,你搜索十个法律问题,看一下首页哪个网站的内容更多,基本就可以判断了,
Lx7159 发表于 2023-10-12 02:50:0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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