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偷拍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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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好 发表于 2023-10-9 18:03:41|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间百态、人间万象,尽在车站。今日出行,拍了几张照片。于是,想起了一个问题。
曾经参与过某平台的一个话题“嗮嗮无意间走进你镜头的那些人”。对于摄影爱好者来说,无意间走进你镜头的人会很多。只是那些人都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插肩而过,皆是过客。
但是,自从“偷拍”事件出现之后,爱好摄影也不敢随便拍了。怕被误解,说不清。于是想起了关于偷拍的问题。不知道“偷拍”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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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 发表于 2023-10-9 18:04:34|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偷拍,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上升不到法律层面。

法律上,讨论是否偷拍,是没有意义的。
法律讲究的是,行为是否侵犯了谁的什么合法权益。
而是否侵权,跟偷拍或者明着拍,没有关联。
所以是不是偷着拍,不是问题的关键。
<hr/>民间理解的偷拍,一般有两种:

1、故意隐藏拍摄行为,去拍摄别人的隐私
2、未征得对方同意,而拍摄的
而所谓的“偷拍”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地方,往往包括几点:

1、未经同意获取肖像
2、估计获取丑化、污化的肖像
3、添加捏造的、虚构的、恶意诋毁的评论
4、广泛传播
5、商业用途获取利益
6、侵犯隐私权(隐私部位或者商业机密等)
那么其中很多地方,损害利益往往并不是“拍摄”本身造成的,常常是因为传播过程中,不了解情况的人随意评论,造成更广泛的传播。
<hr/>一些合理合法的“偷拍”:

1、战地记者类的,没有机会提前征求被摄者同意,而拍摄目的是为了传播新闻事件的真实现场;
2、暗访曝光,比如央视记者偷拍黑心作坊,当然需要警方确定了事件之后,才能公开发布、评论,不能张三觉得有问题,拍了就发布,说是“黑心作坊”,需要警方给出结论之后,才能定性;
3、偷拍、抓拍犯罪现场,图像只给警察作为证据的;
4、绝大多数执法者,都合理合法的带有“记录仪”,不必事先征求对方意见,合法的记录音视频;
5、突发新闻,大型集会(奥运会比赛等);
6、我每天都偷拍我媳妇、儿子生活里的有趣瞬间。
<hr/>

以题主给出照片为例,里面的一些情况:
1、路人,没有明确以谁为主,很明显也不是为了拍摄谁的肖像(当然还要看拍摄者自己的想法),这里只能说“有可能涉及到肖像权问题”。
如果里面有人明确表示不希望被拍到,那拍摄者应该配合删除并道歉,法律上,也就这样处理了,没有什么其他严重后果。
2、广告上的人像。作为纪实摄影,没什么问题,但是对于创意类的,比如用于广告的图片,则需要获得肖像授权,否则是比较严重的侵权行为。
当然,这里只占画面一小部分,不是很严重。
samgao 发表于 2023-10-9 18:05:1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偷拍在法律上有2层含义。
一种是指猥亵行为的偷拍,比如偷拍别人洗澡,偷拍别人内衣,偷拍别人裙底隐私部位等等。这是属于一般猥亵行为,需要受到治安行政处罚。这种偷拍警察是可以处理的。
另一种偷拍,是指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者肖像权的偷拍,也就是你说的这种偷拍。这种偷拍是侵犯的民事权利,警察是没有权利管的,只能是被害人自己去起诉。而这种偷拍,实际上单纯拍的动作,是不违法的,因为隐私权是相对于传播而言的,你把照片发出去,发到网上,才会构成对被拍到的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的侵犯。
比如拿你发出的几张照片举例,前2张没什么风险,但第三张,有少数路人的清晰面部特征被拍下了,使得他人能够通过照片认出这个人。那么就可能涉及到对这个人的肖像权的侵犯或隐私权的侵犯。
但是,即使造成了这些侵犯,也只是说有一些风险,因为首先必须是当事人自己才能提起诉讼,你这个照片如果传播不广,当事人自己看到的可能性当然很低。而且诉讼要求赔偿是基于损失的,你这张照片盈利了吗?没有盈利,那侵犯其肖像权带来的损失也就非常小。而隐私权也要看对应造成的损失。一般来说,除非这个照片公布后影响力特别大,都不会造成什么实际的损失。所以大部分情况,也不会有人提出诉讼。
所以,拍本身是不违法的,所以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的地铁偷拍案,实际就算拍了,也连违法行为都算不上,除非拍摄的是隐私部位。只有把拍到的照片进行传播,才涉嫌违法侵权。否则我天安门看升国旗,我拿出自拍杆自己自拍一张,背景上少说三四十人,难道我一张照片侵犯了三十四人的肖像权?这种逻辑显然是不合理的。侵权应该相对于传播而言。
但即使不违法,从公共道德上来说,公共场所拍摄他人,,尤其是近景拍到清晰面部的,最好是先得到他人的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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