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曾经带着一只大金毛来访。
大金毛为狗十分热情,见了人,尾巴摇得有如风车。我撸了撸它的狗头,喂了一块零食,它就引我为知己。
为了表达对知己的爱,它窜上沙发,用前爪搭在我肩膀上,先嗅嗅我,然后开舔。
糟就糟在,我受宠若惊,伸手抱了抱它。
刹那间,金毛把后脚,从沙发挪到我腿上,你就想象,一条60多斤的狗子,带着热情洋溢的口水泰山压顶。
它的主人呵斥它,它表情一变,很委屈地跳下来,坐在一边,不吭声;于是我打圆场,说狗子好可爱啊来握握爪。狗子看着我,非常激动,尾巴像风车一样转,然后又站起来,两个爪子搭在我肩膀上。
金毛这种狗子,真的过于热情,但又多自己的重量毫无逼数。
试想,一个100来斤的普通姑娘,拖着条60多斤的普通金毛,金毛路上想跟其他人亲热亲热,主人怎么管得住?
当然,反对弃养,希望各位养狗之前,得对自己的条件有个逼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