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通报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调查情况,解除该校校长职务,你怎么看待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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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110 发表于 2023-9-27 21:19:2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大同通报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调查情况,解除该校校长职务,你怎么看待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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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水猫 发表于 2023-9-27 21:20:0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唯一正解是被欺负的未成年反杀这两个畜生就行了。
既然这两个未成年畜生犯这样的罪都不用承担什么。那么建议以后所以被校园霸凌的未成年孩子们全部一律反杀回去。因为这样也不用坐牢。
大家不要骂未成年保护法了,我觉得未成年保护法给了大家可以毫不顾虑直接反杀的权利。这样的权利一成年就没有了
phpstyle 发表于 2023-9-27 21:20:4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普通的校园霸凌,这是性暴力、性欺凌,持续这么长时间,我认为对涉事校领导和班主任仅仅是解职、辞退处理太轻了,应该追究渎职责任。对于施暴者,训诫就是一句空话,希望追究监护人赔偿责任,恢复工读学校。
活跃概况 发表于 2023-9-27 21:21:01|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公立学校,砸饭碗解除编制,我觉得是到位的。
但问题这是私立,你要针对的是学校本身而不是仅仅处置几个台面上的打工人。民办学校既然作为盈利机构,除了处理责任人外,最好的处罚就是狠狠罚一笔巨款,再砍了未来教育部门给予的办学补贴。一方面用罚没弄个基金来帮助受害者后续心理康复,同时也让各位校董们真正肉疼一次,这样他们才会真正关心和正确处理未来自己学校可能出现的霸凌事件苗头。
pingping521 发表于 2023-9-27 21:21:1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构成刑事犯罪了吧,九岁的孩子怎么如此心理扭曲,为什么刑事犯罪的案子,只是训诫?未成年人成熟的越来越早,人大是不是要考虑取消未成年人保护法了。
魍魉 发表于 2023-9-27 21:21:2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把《未成年人保护法》改名,
改为《未成年犯罪者保护法》,
更恰当且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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