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验DNA,这基本上不会有什么明确的答案,先秦史料本来就少,而床笫之私,宫闱之重,想找到实锤的证据也很难。如果按照奥卡姆剃刀的原则,还是异人的概率更大,吕不韦只有微小的可能。原因有两点:
1. 生产日期不对。
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 这个「大期」,有说12个月的,有说10个月的。按照当时的医疗条件,无法从激素的层面更早的发现受孕,只能看月事来不来。所以发现的时候,意味着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那么如果还要在异人那里再来一次「十月怀胎」的足月生产,那就需要赵姬怀孕12个月。
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赵姬怀孕了12个月,然后恰好在两个月左右的时候送给了异人,然后正好伪装成十月怀胎,正常生下嬴政。
而这和「异人正常让赵姬受孕,十月怀胎,生下嬴政」相比,显然后者更直观,而前者需要一系列的小概率巧合。并且「自匿有身」这样无比机密的事情,能知道的就赵姬一个人,其他人是怎么知道的呢?
2. 吕不韦没有必要有意做这个事情。
吕不韦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奇货可居』,要扶持异人登上秦国王位,籍此以获得巨大的利益。在送赵姬之前「与居,知有身」,然后有意送给异人这个操作是非常多余的。因为异人能否当上秦王还在未定之天,而自己的一切筹划都依赖于和异人的利益共同体。
如果异人发现了——事实上如果十月怀胎,八个月就生出来是很容易发现的。不管当还是不当上秦王,这个恩情也七七八八了。吕不韦不可能指定赵姬会12月生产,所以送受孕的赵姬给异人,被发现的风险极大。
并且,这样做收益也很小,赵姬未必生儿子,即便是生了儿子,即位当秦王的可能,在当时看来一点也不显然,事实上吕不韦的计划始终都是以异人为核心的。
风险巨大而收益小,吕不韦为什么想不开要做这个事情呢?
于情于理,始皇帝是异人的儿子,顺理成章,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无奇,枯燥无味;而如果要求始皇帝是吕不韦的儿子,那么就需要赵姬在有孕一个多月的时候,正好偶然的或者吕不韦失心疯的把她送给异人,然后正好是怀孕十二个月,所以在异人看来就是怀胎十月,然后长得非常像赵姬,以至于其他人也看不出来和异人不像…
当然,我们无法排除这一系列的巧合真正发生的可能性。只能说怎么分析,这个可能性都不大,更可能是嫪毐或者六国贵族为了打击始皇帝合法性而编造出来的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