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外卖小哥被轿车撞倒又遭二次碾压,肇事司机已被带回公安机关,他将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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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ar 发表于 2023-9-26 02:30:2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交警 微博通报,7月19日上午9时17分,在南山区南新路北往南方向发生一宗交通事故,金某(男,44岁)驾驶小车与陈某某(男,22岁)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接报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陈某某经120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交警现场对金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0mq/100ml。
经初步调查,金某驾车起步时车头左侧与电动自行车及道路中间护栏发生碰撞,倒车时刮到后方车辆,后因紧张操作不当再次前进撞到陈某某。
目前,金某已被带回公安机关,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7月19日上午,深圳市南山区一名外卖小哥在路上骑车时被一辆黑车撞倒,随后黑车还向后方退了一小段距离,对外卖小哥进行了二次碾压。19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山大队蛇口中队工作人员表示,被撞伤员已被送往医院就诊,本次事故为意外事故,黑车司机并非故意碾压。事故发生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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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月 发表于 2023-9-26 02:30:3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发地点就在我家附近,我每天的必经之路。
先说结论:我个人认为这次事件是汽车司机是主观故意的再次伤害。

再介绍一下事发地点的路况和日常:
那个小红绿灯右边是城中村的主要出入口,马路对面是一个菜市场。事发地点往前可以看到是个公交站,视频里面左边的蓝色棚子是一个核酸点,很多人在那里排队做核酸,队伍很长的时候就会排到公交站那里或者站在围的那一小条非机动车道上。所以这个人流量很大,而且南新路很窄,一直都很堵。
以及大家都懂的,外卖小哥遇到这么多人肯定不会乖乖走非机动车道,这段路的日常就是各种外卖小哥在汽车中来回穿梭,闪转腾挪。这个红绿灯对他们也没什么用。上个月我就在这里差点被一个外卖小哥撞到。
今天早上十点左右社区群里有人发事发时的照片和视频,外卖小哥正坐在地上吐血。太血腥了,发不出来。当时第一反应还以为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虽然很惋惜,但是心里不免想如果是不是因为这个小哥在机动车道上乱钻了,被不小心碰到。


https://www.zhihu.com/video/1532896820501585921
  后来到了下午两点左右,看到了广为传播的行车记录仪视角的视频,看完真的是毛骨悚然。
  汽车起步速度就很快,直接连人带电动车一起撞到了护栏上,之后又迅速倒车加速从小哥身上压过去。如果没有第二次碾压 估计小哥伤势不会这么严重,毕竟第一下有电动车挡着,应该是受到了一些撞击伤。还好小哥肾上腺素爆发,爬了起来又跑了两步离开了肇事车。不然他又倒了一次车,没跑出来肯定就再压一遍,妥妥的凉了。跑出来之后没过多久就躺在地上吐血,应该是内脏受损,内出血了。
  感觉司机问题很大,一般开车撞到东西之后都会不敢动吧,然后赶紧下车查看情况。何况这次是撞到的人,他先是直接倒车,造成二次伤害。然后方向都没打,直接加速从对方身上压过。然后还再次倒车,幸亏小哥跑出来了。
官方里的说法是因为倒车后撞到了后面的小车司机惊慌失措,才又加速撞到了小哥。但是他两次倒车实在说不过去。你说要是顶着小哥一直往前开,这个还有可能。我不信人在惊慌失措的情况下还能这么行云流水的操作车辆。而且这司机大哥过了一大会才下了车 而且下车后第一时间是打电话,不是看外卖小哥。实在是很诡异。

以下是我个人的猜想:
司机由于平时开车,可能对这些不遵守交规,机动车道到处乱窜的外卖员有怨气。既然撞上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撞死多赔点钱算了。省得被讹上,后半辈子不安生。(有传言司机是深圳本地人)所以才这样来回碾压。
现在还有一种说法,说是司机和外卖小哥发生了口角,互骂。所以司机心里窝火,就没给小哥让行撞了他。但是我感觉这种说法站不住脚,毕竟事发时间很短,视频里看起来小哥骑过去跟司机没有过沟通。
但是我觉得这个司机肯定是主观上故意碾压的,一开始可能是意外。但后面绝对不是。
可能之后会有更多细节,等外卖小哥好一些后会不会发声亲自解释事发情况,让子弹再飞一会
自由使者 发表于 2023-9-26 02:31:21|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也兼顾一下被害人的陈述和目击者的证词,以及监控视频等客观性证据,不能嫌疑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44岁的新手司机,因操作不当来回碾压四次,你看看这种说法自己能信服吗?在当时司机左变道起步的时候,外卖小哥是在其视野范围的,说二次踩油门之前没看到轧到了人,那就太扯淡了。
幸亏外卖小哥命大。这个事情,且不说是否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的问题,这种伤情大概率也构成交通肇事。
总之,车主的主观心态不明,建议深入调查。
zjok 发表于 2023-9-26 02:32:1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谁的孩子,他是芸芸众生中且无权无势的我
李强 发表于 2023-9-26 02:32:5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车一来一回,碾压了四次!!!四次!!!

只能说外卖小哥命大,换做运气差一些,早已经死去。

这就是故意杀人!!!!有什么好说的。

一,碰撞。

二,倒车碾压。

三,加速再碾过去。

四,倒车碾压。

你告诉我,怎么事故可以碾压四次!!!!

第一次碰撞,就应该停下来!!!!停下来!!!

这竟然是发生在我深圳的大南山。

小哥的命不是命吗?????

笑话!
十四 发表于 2023-9-26 02:33:43|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也能被定义为失误,实在想不出来在国内能拿这些有钱有势的人怎么样了,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他们可以肆意剥夺而不付出任何代价。
前些年还觉得曝光有用,很多事情都是角落里见不得光的龌龊,随着越来越多的热点事件无疾而终,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到底是什么主义?
不靠那些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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