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可不可以不先垫付伤者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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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ect 发表于 2023-9-24 10:04:03|来自:北京东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伤者病情很重,因为赔偿金没有及时垫付而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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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g2005 发表于 2023-9-24 10:04:49|来自:北京东城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拨打110.120和保险公司电话,千万别害怕,不要逃逸,冷静,等待交警来。
二次补充:作为一个新人,短时间阅读量就上百万了,知乎的人气真的超出我的想象,评论我基本都看完了,说一下反对的:
1,说我用金钱来衡量事故处理的结果,没有人性!答:足额的赔偿,比那些在病床前痛哭流涕的说自己没有钱,要好得多吧?二选一,你愿意一个对方保险齐全,意外之后,最后百八十万足额赔偿?还是愿意要保险过期,没钱没资产的眼泪,道歉?
2,说钱能买来健康吗?答:我们谈论的是交通事故的处理,交通事故谁都不愿意发生,机器猫的时空机现实中不存在?
3.说因为受伤,今后影响一辈子的生活,答:是交通事故,都会有伤痛,生命很脆弱。
4,说只要是出了车祸,司机都枪毙,答:请向国家提建议,现有法律之下,就是这样处理的。放眼全球,意外车祸,也没有说拉出去枪毙的。重大车祸,最高刑期3-7年,除非是故意的,没有一个枪毙的(药家鑫等除外)
5,说家里人受伤,去机动车家里杀全家,答:法治社会,法律管不了你的想法,但,可以惩罚你的行为,不要想,想了就要去做,敬你是条好汉。
6,说我冷漠,答:那你让我如何?我告诉大家,出了车祸,热情的一塌糊涂?最后成为一家人?可能吗?
7:说我没有感同身受,答:我也是一个交通参与者,我也会有撞人和被撞的可能,撞人有撞人的处理,被撞就按照被撞的方法处理,有车就会有车祸,别说是我了,就是位高权重的,出交通事故的也不少,最后还能如何?
8,说伤者会因为的不垫付,不道歉,仇视社会,答:我不是心理医生,伤者不能正确的看待社会,我没有办法,想仇视社会,原因多了去了,国家都解决不了。
9,说三不一没有的人会遭报应,答:但凡让你不爽的人,你都会多少诅咒,天天喊着老天爷会如何,是不成熟的表现,老天爷很忙的,
10:说司机开车大意,是十恶不赦,说法律在垫付、道歉的规定中有BUG,说垫付的钱都可以拿回来,答: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这么大,谁都可能是司机,法律制定者也会考虑到意外事故,最后如何处理,保护伤者的同时,也要保护司机的权益,说垫付个万儿八千的,大不了最后不要了,买个良心,我只能说,您真有钱,和您一样有钱的人,毕竟是少数。评论中要不回来垫付钱的司机,比比皆是,那些站在道德至高点的同学,去帮他们要一下垫付的钱好吗?真不行,你也不差钱,你也可以垫付给司机,让他感觉到你的良心,谢谢你,好心人。
骂街的同学,确定以后自己不会买车吗?不会出事故吗?我们讨论的是司机如何减少纠纷,这必将损害伤者的心理感受,双刃剑,不可能完美,法律是无情的,国家对于交通事故最后的结果就是用金钱解决,判刑以缓刑或1-2年的有期徒刑居多(详见裁判文书网相关案例),国家不可能因为车祸,为了避免死伤,都走路(那多安全),毕竟,社会是要发展的,不满意的话,修改法律。
我和你谈法律,你和我谈道德,那为什么不用道德代替法律呢?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前提,立国之后,就要立马制定法律,为什么不制定道德呢?法律是根本,违法了,道德上没问题,法律依然要制裁,提倡法治社会,为什么不是道德治社会呢?道德的标准无法衡量,法律条条框框很明确。
<hr/>此回答,建立在无酒驾,毒驾,有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齐全等合法的上路前提之下。
  重要:上路之前,给机动车买交强险,第三责任险(不计免赔)100W起步,不但是给自己一个保证,也是给伤者一个交代,商业保险公司用金钱代替你的良心,并且弥补实际的伤害,商品经济社会,钱可以衡量的事情很多,当然,我也认可,钱不是唯一,从法律角度,交通意外最终到法院,是合理合法的行为,法院在判决中,也是用钱来衡量一切,这点你认可也罢,骂街也罢,法律就是这样,如果觉得冷漠,请修改法律,用道德来衡量最后的赔偿,别提钱,多冷漠啊。
  提示,不提前垫付,不去医院探望,不接受私下调解。就是所谓的,三不一没有(没有钱)
交通事故以后,拨打122,120和你所属的保险公司,不要逃逸,不要逃逸,不要逃逸(重要),遇到不明情况不要挪动伤者。然后原地等待相关调查部门和救援部门的前来。
伤者被送走之后,找不到家属的,你可以跟着救护车去医院,告诉医生,该检查,该治疗,都有保险公司,如果他的家属到现场,让家属陪同去医院,告诉家属,有保险,该怎么治疗就怎么治疗,但是,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要因为所谓的良心,去医院垫付。
  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交警要扣车,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驾驶证,保险单,联系方式),我发现个问题,很多人都会说,车被扣了,交警说现在不能放车,急的不要不要的,我想说,你急什么,扣着呗,发生人伤事故,扣车是正常的,接下来的出行,自己想办法,平台叫车,地铁,公交,电瓶车,都是办法,非急着要车干嘛?按照法律规定的15个工作日去交警队要事故责任划分通知书,让交警开出交通事故车辆放行单,拿着放行通知书你直接就可以拿车,按照法律规定,不用交停车费。如果停车场不给你车,违法收费,你直接打110,或者去交警队找督查,打市长热线投诉,如果你愿意交停车费,就不用这样折腾了(实际提车困难,但是不应该惯着他们)。交警责任判罚下来以后,如果双方认可,让对方把所有住院费用的相关票据带起,一起到保险公司理赔,放心,狮子大张口的话,保险公司可是按规矩办事,不会惯着他,你只是在旁边听着就好了,不用发表任何意见,可以帮他多要赔偿,当然保险公司也不会听你的,也不要所谓的好心,支付他们无理的要求,营养费,误工费,你不要私下协商,任何地区,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地方细则,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前提是要符合标准,比如说,误工费,对方说自己一个月赚10W,你不要表示任何怀疑,保险公司会让对方提供工资单,完税证明和最近的打款记录)。
  伤者在医院救治期间,你继续上班(交通事故,不是故意要撞谁)。不要去探视,不要去垫付,不要去调解。伤者家属一般都不在乎责任判定,常理他们都会电话里面嘶喊着让你垫付,过分的会让你去陪护,甚至要杀人啊,灭门啊之类的,都不要管他那么多,只和交警沟通,处理事故。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联系交警,开垫付通知书,让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垫付,好像是1万(交警出具通知单,给保险公司,就可以很快到账)。如果上法院走诉讼流程,你和你的保险公司都是被告(如果只告你,可以要求追加保险公司,这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出庭与否看你的状态,也不用找律师,保险公司就会请非常专业的“法律律师”帮你打官司。具体如何赔偿,什么该赔,什么不该赔,保险公司的律师,比你专业,你一定要相信,如果保险公司认可,你就没有必要异议了。法院会按照规定判决的。重点来了,买车以后,一定要买不计免赔的三责,100万起步,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
  车被撞坏了,联系保险公司,找相关的4S维修即可。
  我知道说了上面这些,一大帮没有实际处理过交通事故的,家里有人曾经发生车祸的,会骂:你没有道德,你没良心。你不垫付,人家受伤了,回头死了,你就要被判刑了,其实我想说,真要是到快死的程度,你拿钱也真不一定能救回来(除非特别有钱的除外,土豪不怕被讹),你的钱不能百分百决定他的生死,真要是死了,赔偿金到位,会走缓刑,有“良心”的人听到这里又会诅咒我们全家之类,但是我想说,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必须垫付,法治社会按法律来,其次,你要是垫付个十万八万,受伤的人及其家属会狮子大张口,纠缠不休(不是全部都会,但是至少大多数(80%-90%)都会),交通事故,除了小刮小蹭之外,只要是积极主动的,多数都会后悔自己的良心和道德心
  我认为,我买了保险,我就不应该垫付,最后保险公司一分不少赔给他就得了,只要是合理的,保险公司后期都会支付,另外,刚发生交通事故,指不定最后责任是谁的,开车的一定就是有钱人?为啥非要机动车先行垫付?看看历年的数据,行人,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有多少?为什么要惯着这种违法行为?不就是因为所谓的良心,相关部门的和稀泥造成一个大众心理,出了车祸,就一定要机动车掏钱,所以,交通事故逐年上升。平时交警查处违法行为,快车道穿行,闯红灯等,一个比一个牛,撕扯交警,谩骂交警,不服纠正的人比比皆是,出了事故,就开始躺着说自己多苦,多难受,何必呢?

  补充:评论我看了,很多人咒骂没有良心如何如何,我想问,最后“足额”的赔偿,不比你拿不出钱,不比你天天去探视,更重要?交通事故,不是谁故意的(故意撞人另外说),有人说,合理垫付,那么我想问,如何算是合理的?你一定知道责任怎么判定?什么用药合理,什么不合理?你知道 ?三五千合理?十万八万合理?没有定论,伤者及其家属,肯定不考虑责任的划分,都要求你全额垫付,并且再多给个十万八万的,所以良心无法界定的时候,责任没有划分出来的时候,我们选择暂不接触,但是,暂不接触不代表不承担责任,有人说,你撞了人,不露头,没有道德,那么我想问,你去探视,只能引起更大的矛盾,很大程度上无助于矛盾的缓解,因为人在气头上,双方就此爆发冲突的也不在少数,各种指责谩骂甚至动粗,有意义?
三不一没有,不代表不承担自己的责任,只是最后一起结算罢了,有人说,你推给保险公司,没有道德,我买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中国汽车保险公司收入那么多,我每年支出的几千元保险费用,就是为了让伤者在意外中,伤痛之后,最后能够拿到足额的赔偿。
强调一点,足额的赔偿,比那些探视,所谓的良心去道歉,更为重要,意外造成的结果,大多数过程都是痛苦的(看病,手术),但是有一个好的结尾,比过程更重要。有车就有事故,不垫付是因为该出多少钱,你不知道?有人小窗我,自己家人发生事故,受伤,对方酒驾,或者没有保险,或者没有驾驶证,又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怎么办?遇到这样的情况,真的没有钱,神也没办法,考虑众筹,水滴筹等相关平台,
如果你的车没有保险,或者酒驾,自己又拿不出赔偿款,那就等着蹲监狱吧。
肝硬化 发表于 2023-9-24 10:05:01|来自:北京东城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有了点时间,把答案好好的梳理了一下,同时附上一份自己觉得有借鉴意义的标准流程,谨以此分享与诸君。
不要垫付!不要垫付!不要垫付!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人伤了,无论责任如何划分,记住一点,下车锁门看伤者情况并拍照视频留存证据,然后120→交警→保险公司挨个打电话,期间你就边上等着,等120来了让伤者上车去急救,一个人千万别跟着去医院,要叫你垫付医药费直接一句话没有,让对方找保险公司。切记不私了!等交警到场提交各种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扣车拿单子。不要去医院看对方,你没那个义务,协商责任也是,坚决不多认哪怕一分不是自己的责任。车扣满10天拿条子去交警那要求提车,如果责任认定没有完成,说是要收集证据的,直接再等20天。30天一般都会给你开条子去拿车,拿车坚决不给停车费,如果要求支付拖车费用可以让开发票给保险公司报销。完了等人出院保险公司赔付。中途除了去交警队责任认定以外坚决不见对方,见了基本也就是无营养的推诿扯皮,没必要。对方如果不认同结果的,请他自己上诉坐等开庭,一切保险公司会帮你搞定,开庭你完全可以不到场。
切记切记,不要因为好心去垫付医药费,也不要多认哪怕一丝一毫不是你的责任……我就是因为心软,曾经垫付了1W多点的医药费并且在对方五六个家属在交警队事故处理大厅痛哭流涕下跪作揖的情况下同意主张自己全责,结果对方鼻骨骨折有本事在医院里活生生的住了4个月,完了整整两年每月做一次脑部CT…完了两次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未果,最终上诉说我拖延处理不予赔付…一个事故整整拖了三年才起诉完成处理…明明我三年间打了不下500个电话 医院前前后后去了20-30趟…保险公司的理赔员都被前前后后熬走了5-6个了……本人父亲老婆都是医疗系统的,早就在对方住院的医院了解清楚了,对方10天时复诊已无问题,17天即出院回家了…后期CT检查单据均是其某个亲戚违规开具…
最最可气的是,本身事故是因为电动车无证无照超速非机动车道上逆行,我右转借道进小区,电动车直接撞在我左前门上…交警当场认定是双方同责,我本身想不通但是交警劝说考虑到电动车属于弱势方我本已经同意了,但是对方家属死活不肯,后来20天左右去定责的时候,呼啦啦五六个对方家属直接在交警队事故大厅里直接哭啊跪的,最终心软同意我全责的……最后被这种奇葩恶心到了,等到开庭时提交当时的手机拍的照片视频以及行车记录仪视频,法院均不予采纳,只认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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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就1.3k赞了啊 忙了半来月没怎么注意
让我这个知乎小透明有点诚惶诚恐啊
看了评论区 大部分都还是很理性的啊
但是总有些评论相对辣眼睛…
那就先陈述一个事实好了…
我从有本起到现在 13年出头 总共就保险出过两次事故 一次剐蹭 一次这个…至今已经连续7个记分周期里我没有任何违章记录了 这个记录应该还会继续延续下去…所以我自己觉得我开车是相当小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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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我一直都在说不要垫付不要垫付。 这个在法理上绝对没问题啊。我从大学毕业即公考进入体制后就一直从事本专业的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偶有相关行政审批业务,后来15年工作岗位调整,进一步接触到行政审批和参与行政执法。不少朋友也是公检法和司法从业者。当时发现这个事故尾大不掉了以后,开始请教相关从业的朋友。下面简要复述一下几个朋友对我的吐槽:朋友A现在是个破产律师曾在X寿做了5年人伤理赔员(就是那种人不死他不出动的那种)。。。 朋友B是现在的本市中院的一名四级法官(曾在XX洋做了多年法务)。 当时为了我的这个事故一起吃饭闲聊的时候,他们作为从业者对我的吐槽…
1.无论是否有责,无论全责主责次责,垫付是出于什么心态?就算全责,给车子买保险是为了保障车辆驾乘人员以及第三者的权益,但是垫付的行为最终保障了谁的利益?除了交强险,各种商业险是买来干什么的?清不清楚在伤者无力支付治疗费用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是会要求保险公司这边在责任范围内先行垫付治疗费用的?个人垫付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让事情越来越麻烦懂不懂?
2.同意认定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行为其实是与事实不符的,这极大的妨碍了司法公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归入到妨碍司法的范畴。如果事故涉及刑事案件,有可能会被追究涉嫌妨碍作证。
3.在事故发生后,没有要求交警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对涉案车辆进行司法鉴定。且事后没有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仔细审查就签字同意。同时在期限内没有就责任认定书的合法性及适当性提出行政复议。
(二)下面就以我的这次交通事故来复个盘,同时写一点关于类似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流程供广大知友借鉴吧:



事故示意图

还是看图说话,本次事故现在想来其实很简单,机动车在道口右转进入小区大门,期间需要借道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上和逆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机动车损伤及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下面是事故详细经过:
1.坐标浙江三线小城,事故时间2015年10月21日下午13点左右。当时正值全省五水共治攻坚阶段,单位任务很重。当天我是请假上午买房办完过户拿了钥匙吃完中饭准备和家人去新房看看。当时车上连女儿一共5个人。本次事故中,我在右转借道之前已经打了右转向灯示意并在主路道口处先后礼让了数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事故发生时,我的车基本处于停止状态,车辆前轮及约B柱前车身处于非机动车道内。(有行车记录仪录像、小区大门监控录像以及小区保安为证)
2.电动车实际是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且行驶速度非常快。(具体速度不清楚,目测50~60KM/H还是有的,有小区监控和保安为证,且当时拍照留存显示非机动车道内有很长的刹车痕迹)
3.电动车撞击机动车的左前轮处,电动车驾驶员撞击后腾空飞行头部撞击机动车右侧靠中部挡风玻璃造成挡风玻璃碎裂后倒地。



图是我车刚从停车场拿回来那天发的朋友圈里找出来的,开动脑筋想一想,这碰撞速度要多大才能撞了我的左前轮后飞起来脑袋砸裂我右边的挡风玻璃…

4.电动车驾驶员倒地后吐血,本人及家人立即拨打120→122→95518分别通知急救、交警、保险公司到场。
5.因为当时情况目测非常危急,电动车驾驶员倒地吐血不止,所以车上家人中有一个陪同伤者去医院急救并出于人道垫付了4.7K+的检查急救费用。(由于是爱人工作的医院,所以所有急救的发票是电话打过去急诊科医生直接给我家人的)
6.送走伤员后,本人就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留存证据,并询问了小区保安及周围行人等目击证人(小区保安说该伤者是其村里的妇女主任,应该是赶去街道开会的)。
7.交警到场后,并未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只是由一名协警拍摄了几张现场照片并由一名交警询问了一些目击证人后,要求本人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及交强险证明。(我提出是否需要出具行车记录仪录像及小区大门监控录像,被交警告知不用。)其后保险公司现场勘察员到场,就现场进行了拍照,并告知如果人伤不严重我很大可能会被认定次责或者同责,如果人伤严重,一般会被交警认定同责。要求我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告知并离开。
8.事故处理交警到场后最起码半小时,伤者丈夫到场,第一反应就是你撞了我老婆,你走不脱。(当时我真是一头黑线)交警当场提出双方同责(私下告知我因为我属于借道非机动车道行驶,本身存在一定过错,且已经存在可能比较重的人伤,暗示态度好一点可能对于后期理赔有所帮助。我曾提出对电动车进行司法鉴定,但因为交警再三劝阻且当时真的非常紧张,没有坚持,于是我最终同意双方同责。此处存有录音证据。),对方家属当场表示不同意同责。于是本人驾驶证被扣,事故车辆及电动车被交警联系拖车拖走,交警告知等伤者出院后再行到交警队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后离开。
9.伤者被送至我爱人工作的医院进行急救,我们在现场处理完成后赶到医院(大概是事故发生后3~3.5小时左右,当时天已经黑了),其后急诊医生即告知我爱人伤者目前除已确诊鼻骨骨折及部分软组织挫伤以外,应该并无大碍,后续是否存在其他情况需住院观察。伤者见到我时第一时间激动,一口咬定是我撞的她…还好家属应该是和当时目击者聊过了(小区保安还有几个大妈是和伤者一个村的),告诉伤者不是我撞的,是她骑的快撞我车上了。(这个细节才是后面很多事情的伏笔,当时也真是觉得这家属还算通情达理知进退的…结果后来尼玛真想把自己双眼抠出来…)伤者得知我爱人是该医院工作人员后,强烈要求转院到本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医生及我们均劝阻未果。期间因为夫妻两人身上均未带现金及卡,当时出于人道最终借出6K大洋,还好顺利拿到了借条。(此处存有全程录音证据)
10.事故后第三天本人到医院探望伤者,伤者态度极好,告知出院后即可到交警队处理后续事宜。因本人父亲退休前、爱人皆在卫生系统内工作,所以我在询问伤者主治医生后得知伤者除了鼻骨骨折外颅内应该没有其他损伤,心下大定离开。晚上,因为得知伤者是附近城中村的妇女主任且是党员,又电联了以前单位同事(现在在我家所属街道任职),了解到伤者平时较为本分,不太像是会讹人的人,于是更加觉得这个事情稳了,安心开始没日没夜的加班生活。
11.事故后17天,父亲前同事告知伤者已经可以出院回家休养,只需要1个月内数次定期回院复查即可。于是电话联系伤者于合适时间到交警队事故处理中心进行责任认定,方便我拿回被扣车辆。
12.事故后第21天晚上,伤者丈夫电联告知明天有空,可以去处理事故。第二天一早,请假到交警队,伤者带颈托由5~6名家属陪同到场。开始态度非常好,只是多次提及自己家庭条件不佳,希望能够由我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期间各种哭戏跪戏轮番在事故大厅内上演。。。(办案交警多次因为哭声太大要求我们到外面院子里去协商。。。)由于我已经多方确认过伤者并无大碍(通过关系拿到了伤者的CT、MIR图像及病情诊断书并由数名和父亲相熟的主任副主任医师过目了。。。),且事故处理交警也多次暗示为了方便事故处理可以由我认全责。(一是同责修车钱估计对方是不会出了,要自己承担一半;二是全责基本对方不用出钱,估计后面的赔付会相对好做)于是在告知伤者我已经明确知晓她的受伤情况并清楚知悉其已经出院的事实的前提下,我最终同意由我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在签字确认前,再三告知伤者,保险公司赔多少就给你多少,本人将不再承担其他任何额外赔偿,如果同意我就签字,否则就按双方同责。(这里伤者家属就误工损失啊、营养费啊之类的从早上扯到了下午,整整5个小时啊。。。水米未进啊。。。真的佩服。。。当时遇到这个情况就应该有所警惕,但是因为急于回单位,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失策啊失策。。。)最终伤者本人同意如此处理,随后双方签字画押。我去开单子拿车修理(此处存有全程录音证据。。整整14段。。。)
13.到这里戏肉就来了。。。事故后40天左右,电话联系伤者,请她带上相关费用单据到保险公司处理相关事宜。当天伤者及丈夫两个人到保险公司人伤处理中心,开始态度还算不错,但是得知农村居民的误工费只有78元/天且最多只能计算30天,其他的赔偿只有车损、住院及复查相关检查治疗费用之后,画风突变,开始在保险公司闹腾起来,期间伤者所在村的支部书记带了3~4个人到场,一副指点江山的样子(期间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就是,如果你们不把这个事情好好处理,那就上法院,我和区法院的XXX关系老铁了,到时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我当时直接气笑了好么)。一看样子这TMD是要讹人了啊,那我也没好脸了,丢下一句你爱怎么怎么,我全程都有照片视频音频取证存档的,包括在交警队签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如果你觉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方案不合理,欢迎你去起诉。直接回家。
14.保险公司回来第3天父亲的前同事电联说伤者又回去住院了,说自己头疼。。。完全明白这就是要讹人了。。。但是由于当时全省五水共治攻坚阶段单位有急难险重任务,本人也已是连续数月吃住在单位加班,于是决定冷处理,并且请父亲有空就去医院了解一下伤者的情况以便及时反制。期间父亲去医院了解情况不下20次。。。(当时真心觉得手头的证据已经足够完整能够形成闭合的证据链了,就算上庭也可以让讹人者吃不了兜着走了。但是真的忽略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行政行为的复议是有时限的,二是交法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法院可以对此不予采纳但对此认定没有变更权。。。)
15.此后,伤者在医院前后共计赖了110余天,期间每二周接受一次脑部CT扫描无果最终只能出院。。。其后16、17、18年将近三年时间,一个月就去医院接受脑部CT复查一次。。。(这是根据伤者提起诉讼时提交的费用清单显示的。。。我很想知道,这种脑残的检查是什么样的医生才会开才敢开的。。。尼玛这是要吃辐射变浩克的节奏么…后来在中心医院造影科工作的发小告诉我 所有的检查单据都是同一个住院医生开局,据传和伤者有亲戚关系…)3年期间,打了保险公司那边估计30~40个电话总有的,尼玛PICC的人伤理赔专员都被活生生熬走了5个还不是6个了。。。
16.2018年5月,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伤者一纸诉状以交通事故不予赔偿将我告上了法庭。(天地良心,自2016年6月起自2018年6月,25个月我前前后后打了不下500通电话让对方去保险公司理赔好么。。。前半年电话还能打通,后面这两年多伤者直接把我拉黑名单的啊…打过去就是您播的电话已停机的啊…)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要坐上被告席了。。。跟应诉通知书一起来的还有伤者提请司法鉴定要求评残的通知。。。而且诉状里要求我赔偿对方各项损失17W多啊。。。(当时我真的TMD是震惊了啊震惊了 无名怒火天元突破了啊 做人尼玛怎么能无耻到这个地步的啊。。。最尼玛的是 同一张出租车发票敢复印了500多次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说交通费有1.7W多啊…)于是第一次开始正视这个事情,开始找公检法和律师的朋友们不耻下问去了,说我手上存有这样那样各种样的照片视频音频证据,上庭了我能不能反杀?能不能干她丫挺的?结果被狠狠一顿吐槽。。。说我想反杀么是不可能了。。。在我没有第一时间对电动车提出鉴定的时候就不可能反杀了。。。我想不掏钱也是不可能的。。。在我石乐志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同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没有在时效内提起行政复议的时候就不可能不掏钱了。。。但是就现在掌握的证据来说,伤者想评残是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没戏的,17W+的赔偿金那完全就是对方脑子里自由飞翔出来的。。。这种事故就算上法院按我全责判,也就最多自己贴一点诉讼费和不能报销的检测费鉴定费之类,基本2K+~3K搞定。。。但是你这个小同志下次一定要学乖乖,遇到类似事情应该怎么怎么怎么。。。blablabla一通说教。。。好吧,听完我是手里有粮心里不慌了,那就安心坐等开庭吧。。。
17.2018年9月的一天,秋高气爽、丹桂飘香,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坐上了被告席。伤者没有出庭,就代理律师一个人(当时我姑且自欺欺人的从一个中共党员的视角出发觉得是她尚存点点知耻之心,知道自己人间失格。。。)过堂半小时结束,我也没有再没事找事的当庭再次提交各种证据了。。。话说PICC的法务还是很给力的,当庭直接这个不算那个不赔,然后坚决不同意庭外和解,最后当庭宣判我赔偿对方23K多点吧。。。扣除我垫付和借出的11K,最终保险公司打给我8.6K。。。至此,一起拖沓了近36个月的交通事故正视宣告完结。相当于我自己总共付出2.4K。。(最后说个冷笑话 对方的代理律师下庭之后竟然当着我的面就开始和庭长聊天 没走站着听了一会 结果说是因委托人2次评残未果 这个案子他基本就是白做了 blablabla。。。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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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就类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写一个一般标准处理流程吧,仅供广大知友参考了。可能有些地方有失偏颇,但是我觉得还是具有相当借鉴意义的。
0.首先一定要每年按时依法购买交强险,并且为自己的爱车购买尽可能足够的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其次,为你自己的爱车配一个行车记录仪。(这玩意花不了几个钱,但一旦发生事故它真的能为你省很多很多的钱)牢记三不一没有原则!领会三不一没有原则!!贯彻三不一没有原则!!!
1.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停车熄火下车,千万千万不要肇事逃逸。先查看对方伤情再查看车辆的车损,并立即拍照录像保存证据,同时一定要保存好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资料(能拔卡的拔卡,直接同步手机的马上上传云储存)。千万千万不要去动伤者,防止二次伤害的发生!!!
2.按照120(急救)→122(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顺序依次打电话,说清楚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以及受伤人数。保险公司会问你很多类似车主姓名、车牌号,车辆颜色,保险单号等等信息,照实回答即可。
3.查看附近是否有监控并寻找现场目击证人,请目击证人暂留等交警到场后复述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如果目击证人有事情要离开,千万请他们在事故现场拍照留念并留下联系方式。
4.120一般会第一个到场,让他们把伤者送去医院急救,期间不要出手帮忙,不要跟着120急救车离开,就算车上有第二第三第四人第五人存在也不要陪同伤者去医院急救。不要垫付!不要垫付!!不要垫付任何的急救费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敲黑板,划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目送120离开后,在原地等待交警到来。
5.交警来了,主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副连,清楚说明事故的发生经过。交警给你做的询问笔录对于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之一,因此在回答询问的问题时就一定要认真回答,准确回答。如果脑子蒙了,宁愿说自己记不清楚了也千万别瞎说。同时也是时候把你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放给交警看,如果交警提出要拿走,切记做好备份。同时让交警给你千方百计留在现场的目击证人录笔录,如果目击证人离开了,出示你前面在事故现场拍照留念的照片并把证人的联系方式给交警。切记,在发现交警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要注意注意再注意,小心小心再小心了,最好可以做到在询问期间全程录音录像存证。
6.对于交警的现场勘察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现场勘察是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交警所绘制的现场图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最怕的是到后来上庭的时候你想说其实现场图并不符合实际。然而再不符合实际你也无法证明,因为你没有证据能够推翻交警所绘制的现场图。切记在交警绘图后,应当立即要求查看其所绘制的现场图,如果发现有不正确的地方要立即指出,并要求其修改。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在交警勘察之后自己也对现场进行摄像或拍照存证,以备后期进行比较。
7.对于和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存在明显的电动车违法行为,可以在交警到场后申请对于电动车的车辆属性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这个时候一定要坚决不受任何人的忽悠,坚持行使你的合法权利。(切记切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只要其技术参数列明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0km/h的,可以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可以认定为摩托车。)而且小钱钱不需要你掏,由行政机关承担。一旦事故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那么恭喜你,后面的事情可操作的余地就非常大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8.接下来,伤者家属和保险公司应该就到场了。切记保护好自己,不和伤者家属做任何的争辩,待交警和保险公司完成现场勘察后,一般你要求做车辆属性鉴定的话,交警不会现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人伤事故出于证据保全和鉴定需要,接下来的步骤就是扣证、扣车、拖车,车拖走了你也走,没必要在现在继续逗留,回家该吃吃该睡睡,自己的工作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9.车被扣了,各种不便,一般到了这个时候,你会心心念念想着把自己的爱车拿回来。但是记住一点,千万不要让爱车变成你的魔怔。记住,交警扣车是为了调查取证,扣押是有时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下了,交警没理由继续扣车,要扣那也是伤者向法院申请保全。退一万步说,一般交通事故,就算事故责任尚未认定,等30天满,你就可以高高兴兴的去交警队要求开条子提车了,如果时间到了还不放,那么请交警部门出具延长扣押决定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还不放车,那么请找交警队法制科或者法制办,在现在的大环境下,一去一个准。拿了条子去停车场提车,先里里外外检查清楚车子是否有非事故原因外导致的损伤,如果有转头回交警队要求他们赔偿。切记,一分钱的停车费也不用付,如果停车场坚决不放,请拿起电话直接拨打110,就说他们非法扣押你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拿了车,联系保险公司去定损修车吧。修完车,保存好发票就又可以很哈皮的开着爱车去四处浪了。
10.再下来就是双方互相推诿扯皮认定事故责任的时间了。一般有了前面的证据和现场勘察,交警会比较公平公正公开的划分双方的责任,但是一般情况下还是需要双方签字同意的。如果前面电动车已经被认定为机动车了,那么恭喜你,真的可以我活着不惧狂风烈日,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了。交警一般会给他主你次或者双方同责,(具体看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太会判对方全责的,毕竟我大天朝一直都有机动车事故致死无责10%的人道额度么)直接一口死咬住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就怎么划分,你要是再吵吵,直接追究你无证驾驶机动车,你全责还要送你进去捡肥皂7-15天啊(当然这个不太现实,不过扯皮的时候指着这个法条给对方看,也可以算得上大杀器了)。如果没有被认定成机动车,那么低调一点,自己别那么放飞自我。但还是遵循一个原则,该是我的责任我一分都不少认,不该是我的责任我一毫都不多认。要以毅然决然打好责任认定攻坚战的心态,坚决无视伤者家属的一哭二闹三上吊四卖惨以及坚决拒绝部分交警的所谓弱势群体帮一把的道德绑架。实在不行,走第三方定责或者直接进入诉讼环节定责。(最好划分责任的时候也能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存证)
11.最后的最后,走到这一步,保险公司的重要性终于得到了凸显。下面就不是由你和对方玩,而是由保险公司强大的理赔和法务团队跟对方玩了。如果顺利拿到了事故责任认定,那么直接把事故责任认定书丢给保险公司就万事大吉了,至于赔多少,怎么赔就完全不需要你操心了。如果进入了诉讼流程,请把手头所有的证据全部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的法务,坐等对方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即可。记住这一点,保险公司和你在人伤事故理赔和诉讼阶段是利益共同体,他们唯一目的就是让你少担责少出钱,你只要把能提供的相关证据都提供给保险公司的法务就可以了,开庭你完全可以不去。至于是不是私了,是否接受庭外调解,请完全相信你的保险公司吧,他们很专业,不会让你吃亏的。基本上走到这里,一次事故也就得以圆满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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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堑长一智,自从遇见这种鸟人,撞见此等鸟事之后,我就开始研读相关法律法规了。刚好2015年底碰上岗位调整,也就拿了执法证开始我的执法生涯了。至今也做了不少案子,私以为再碰到类似的事情,我自信能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留有如此多的纰漏,能够挥舞起法律的大棒坚决捍卫我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老子也是有三本执法证的人了啊 23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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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某些圣母,我是真觉得很无语啊。。。
最后的最后再强调一次,这根本不是忽悠…这基本就是现在交通事故处理时的常态了…
还有,我想请问各位圣母,到底是谁规定机动车就是强势方?非机动车和行人就一定是弱势方了啊…道德绑架玩的这么溜你是有多优秀啊?陈独秀都被你秀死了好么…
最后,请大家跟我学习一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请问各位圣母,您们又是出于什么考量要让机动车驾驶员去垫付急救费用?是你头顶的星空还是你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啊?康德老爷子的棺材板会压不住的你信不?
最后还是这句话,其实不是这个世界缺少好人,而是大多数的好人都已经被冰冷的现实逼的不得不变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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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白莲圣母婊和钢铁键盘侠就开始连续出没了啊…我屏蔽了几位真心看不下去的…道德绑架6的飞起,一个个嘴强王者说的我也是佛了佛了…
最后再强调一次,无论如何,本着保护事故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各位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合理合法的不要去垫付急救费用!但是假如自己头铁一定要垫付,那么请全程保持智商在线,一定要存留好相关单据、借条等证据,并尽可能全程录音录像存证为盼…
————————2019.2.13————————
今天,父亲骑电动车被车撞了。他骑电动车沿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被一辆左转的小车撞飞。事发路段因为正在进行轻轨建设,当时有两个交警在现场指挥交通。而且在交警通知我到医院的时候,我就已经问清楚事故现场处理交警的意见是小车负全责了。经检查,父亲全身多处挫伤,左胫腓骨、尺骨骨折,其余无大碍,目前已经进手术室进行VSD引流。肇事者在事发后一个小时到医院探望,被我委婉劝离。截止目前,急救费用,检查费用,手术费用以及住院费用合计已经支出25668元,全部是我自行支付的,没有让肇事方垫付一分一毫。而且,在我父亲出院之前,我也不准备让对方垫付哪怕一分一毫!因为我很清楚,肇事方垫付一来不能彻底解决我父亲住院的问题,二来只会为后期的定责和赔偿制造更多的问题…



图为事发路口



这条路,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中间是有行道树和花坛隔开的



颅脑检查



VSD术中 虽然签了同意书 但是就怕全麻…



VSD术后负压引流



卧床等下周三上钢板



部分急救费用和检查费用发票



预缴住院费收据

各位在评论里一个个高喊着仁义道德,一口一个说我事未临身的白莲圣母和钢铁键盘侠们。那啥,现在事情的的确确发生在我身上了,请问我的做法您还满意么?您的脸疼么?如果是您,您又会怎么办呢?
—————————2019.2.18————————
emmm 这一周一直在医院陪护,6天就睡了不到15小时,正月里的护工真心不好请…昨天终于用两倍的价钱请到了,回家睡了14个小时,活了活了…
15号去交警队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态度很好,二话没说直接认了全责。交警这边开了垫付通知书,并且事故中队的指导员在签责任认定书的时候明确和对方说了让他自己除了交强险之外再个人先行垫付2~3万,被我拒绝了。目前除了交强险的人伤1万是对方保险公司直接打到医院的,剩下的4万多住院费都是我自己先交掉的,估计直到出院后期费用还要4-5万样子,我也不准备让对方垫付,反正直到老爸手术完复健出院之后,把所有治疗费用和其他赔偿算清楚,最后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成那就直接走诉讼呗。事实清楚,态度明确,条理清晰,一路下来更没有关于费用需要扯皮的问题,这样事情才好办不是?



请看仔细最后两行(●°u°●)​ 」

还有,特别提一下,这是15号拿到的车辆返还通知书,请各位仔细看最后两行,希望今后不用我再一次次的在评论里单独回复了吧 最后最后再说一遍,行政机关因调查取证需要进行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因交通事故被交警扣车,在车辆被扣直到你拿到车辆返还通知书之间的这段时间,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的。但是在超出提车期限后(一般是拿到通知书的3-5日,一般会在通知书上注明),你不去取车,届时产生的费用需要由你个人承担。而且如果在扣押期间你的车辆发生了损坏,在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你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索赔 。
–——————2020.1.17分割线————————
1.很多朋友私信我问我怎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老夫甚感欣慰,学法用法的意识提高才是一个社会进步的基石么。推荐大家下载个学习强国app,慕课这个专栏是个宝藏来着,基本常用的法规都有视频课,比每天枯燥啃法规法条原文有意思多了
2.针对父上大人的车祸的理赔进度,很多人私信关心,我也和各位报备一下好了。


老爹的前期住院费用,虽然医院没催,但是在2020到来之前,我还是抽空去医院结清了,毕竟年终医院也要清账,总觉得自己不能主动给人医院添麻烦。就等三月份老爹还要再住院一次动手术拆钢板,如果一切正常,等再次出院结清费用,接下来就可以走保险理赔程序了。这一年时间,既没有麻烦对方车主来医院来家看望,也不要求对方车主垫付医药费,非必需的都选择使用医保内药物,尽量减少后期扯皮的问题,与人方便即是于己方便不是。我想,理赔程序应该会走的比较顺畅的吧。双方不用脸红脖子粗,是不是挺好的?我一直觉得,无论社会如何,人还是要讲道德,有修养。
yanwen 发表于 2023-9-24 10:05:42|来自:北京东城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请自来,涉及大车事故的一般都是有保险公司理赔,当然,我做了一年多的交警协警,说说我所见过的事故。以前见过汽车撞了电瓶车,从交规来说,应该是电瓶车主责,毕竟逆行闯红灯被撞,只是场景有点惨烈,伤者被抬上120时,我们已经通知了事故队包括其家属直接赶往医院,当那二愣子司机要陪同上120时,被我拦了一下,对救护车的医生,我也是这么一说,这个等保险公司来确认他再去医院,伤者家属已通知。虽说这不合规矩,但后面说真的我这么一拦给这个二愣子司机算是上了一课。当然,我不是偏袒谁,这个二愣子司机万一跟去了,到时候垫付医药费拿不到,还可能面对拳打脚踢一番,再加之万一患者家属要求对伤者用药进不了保险,到时候怎么解决都是问题。后来不出所料就是伤者家属要求用药都是进不了保险的,索赔无度,调解不成,直接去打官司了。后来伤者家属在监控视频和二愣子司机的行车记录仪面前闭了嘴。毕竟这个世界并不能说谁惨谁有理。
在去年某日下午,我接到了交警电话,说我妈妈被撞了,那时候我离开交警队已经五年了。当我火急火燎的赶到事故现场时,只见我妈捂着肚子,那个伤者好像头部全是血,疑似开放性损伤。不过我妈没跟上120,在现场坐着还捂着肚子。不过她手里拽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电话号码,上面三个大字目击者。我收好纸条,给交警留了电话,现场各个角度拍了照片,是这个伤者从后面直挺挺撞我妈电瓶车轮胎,值得庆幸不是撞轮胎的轴。于是带我妈直奔医院做检查去了,好巧不巧的碰到了伤者,伤者的子女在那里叽叽喳喳的说,要肇事者承担责任。然后一边打电话给事故队说我们肇事者不陪同没道德之类的话。果不其然几分钟后,事故队电话来了,说了句,别人受伤了,你们怎么不去看看?我直接当着他们家属面接起电话吼起了起来,你报出警号,还有我妈脾脏疑似破裂,随时有生命危险!他们怎么不来看看我妈?然后电话那头被怔住了。伤者家属一看我这么说也怔住了!后来我也就这么说,随他们怎么弄,我有现场照片,还有可以调监控,还有目击者,谁是谁非别当我会搞不清楚?再问你一遍,警号多少?谢谢。然后那边就说,我是协警,不是正式警察。我继续追问,协警编号多少?我不想重复第二遍。后来说了句我们现在和事故队警察过来,电话挂掉。等那个事故队警察来了,也没说什么,做了一些笔录。后来认定就是对方伤者全责,我妈复查一个月才确定了没事。期间的医药费让伤者拿出来,其余都没有要。
当然,责任别乱认!垫付十有八九要不回!保险公司第一时间通知。
kimshow 发表于 2023-9-24 10:06:31|来自:北京东城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在知乎答题,居然获得了2000赞,令我未免有点惶恐。大部分评论也都看了,感觉应该修改一下不严谨的地方,同时做些必要补充,以防误导读者。
收到了不少私信咨询问题,有司机方、也有伤者方,都做了回复,希望能对你们有帮助。
另外声明一下,本人并非专业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也不是保险从业人员,经验都来自自己和身边朋友发生过的案例总结,以及和专业律师交流得来。
评论中声音很多,有支持、有赞同,也有人认为冷血、不道德。但我想说的是,答主给大家提供的经验,是基于我国现有保险制度、法律框架下,解决人伤事故未必快速但一定是相对稳妥的方法。
1、关于强与弱:血肉之躯,面对钢铁制造的庞然大物,是弱者。可一个开着七手夏利的毛头小伙、开着微面拉活糊口的司机,讲经济条件,他们算强者么?
2、关于法律与道德:法律不是保护弱者的,当然法律也不是保护强者的,法律是保护守法者的。在公安机关做出责任认定之前,谁是守法者,谁是违法者,我们恐怕不好轻易做出判断。另外,法律无外乎人情,换言之,法律无外乎道德。如果你觉得讲法律,就与讲道德形成了对立,那么你所认为的道德,也许值得商榷。
3、事故中的司机不垫付费用,不代表逃避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致人重伤都会面临刑责+民则。在对自己责任承担过程中,保险不够用,自己就要掏腰包,责无旁贷,天经地义。真正的负责,是买足够的保险,不要让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成为两个家庭的经济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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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原答案:
驾龄15年老师傅不请自来。看了几个答案和案例,个别回答特别误导人,所以必须说几句。
这个答案可能有点偏题,应该叫做“交通事故有人伤的处理方法”。
1、交通事故发生了,有人受伤,第一步一定是打120,救人是第一位的,除非受伤人员被压在车下了,否则不要碰他,记着,你不是医生,请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保护现场接着打122,喊交警,为日后判定责任固定证据,若你有行车记录仪,那恭喜你,又多了份证据。打110,防止有激动的家属和群众,发生什么意外情况,因为不是治安案件,110可能不会出警,做好心理准备。最后打保险公司电话,告知有人伤,保险公司也可能不会来现场,但这不重要,他们来了也做不了什么。
2、120到场后,会把伤者拉去医院,你在现场等交警。交警来了以后,勘察现场,拍照、简单询问,然后把你车和对方的交通工具(假如有),一并开(拖)回停车场。这个不收拖车、停车费用,如果有人找你收费,投诉管用。这里有很多朋友提出,被收了高额停车费、拖车费。我提醒大家,交警扣车,是调查取证之用,换句话说,他要把证据带回去,难度运输证据和保管证据的费用要司机出么?很显然不合理嘛。
3、接下来,按时间推算,此时伤者已经到了最近的医院开始抢救。也正是伤者家属情绪最激动的时候,你应该去医院么?去安慰伤者和家属吗?去垫钱?去接受指责甚至围攻?记住,你和伤者不是朋友,连熟人都算不上,你们只可能成为日后法庭上的原告和被告,那么你去医院做什么呢?记住,这个时候,平静一下,回家等交警的通知。有知友提出,不付费120不拉人,或者医院不救人,您是生活在水深火热的旧社会吗,还有如此胆大妄为的医院?
4、这里就要回答答主的问题了,要不要垫付。首先,没有法律规定需要你来垫付,如果伤者经济困难,需要垫付,也是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的责任。其次,事故责任尚不明确,也没有理由垫付。第三,有人说,若有人伤亡,垫付、积极救助可以获得对方谅解。不存在的,交通事故到了最终,往往会发展到讨价还价的类似生意阶段,那个时候,能多赔点钱给对方,才是取得对方谅解的最佳时间,在伤者住院期间,没戏。想多了解的,可以百度一下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要件和量刑标准。
5、交警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前,车肯定是扣了,有很多朋友急着去提车,不要急,安安全全在停车场呢,不要让尽快提车这件事成为你被制约的因素。有了责任认定书,基本这个事情就不归交警负责了,交警只管划定责任,其他都不是他的职责所在。有了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保全你的车,这时候,就该开放车单了。记着一点,交警扣你车,是侦查取证需要,或者说判断责任需要,不是为了压着你车怕你跑了或者不赔钱什么的。另外一点,交警有些时候会和稀泥,让你糊里糊涂承担全责。坚决拒绝,如有必要,尤其是责任不太明确的情况,一定走一般程序,通过第三方鉴定来确定责任划分。
6、责任划定了,那就简单了,一切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不接受私了,就算是私了,也是保险公司和对方谈条件。让对方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你安安静静等着开庭即可。
至此,一件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gcz 发表于 2023-9-24 10:06:36|来自:北京东城 | 显示全部楼层
7.23一辆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追我尾,造成对方胳膊粉碎性骨折,当时送医院,我前后垫付了7000加上交强险还有一万的垫付额,对方垫了2万。
第二天对方联系我,因为我有保险,想让我多担点责任,他们少掏点医药费。想的对方是农民,收入不高,心一软就答应了。
第三天对方以为我已经去交警队认了全责。就翻脸了,要我承担一家三口的误工费,及营养费杂七杂八的不表,还让我把他们的两万元先给他们。
第四天我带着行车记录仪去了交警队,交警看完视频让我不用管,一分钱都别给他们。现在不要激化矛盾,他们打电话就让找交警队。
今天这家人又给我打电话了,说钱也不让我赔了,什么都不让我花费了,现在求我再多担点责任,让保险多报点。我说我听交警的,你们别找我,找交警和保险公司去吧。
所以说,出了交通事故,责任没出来之前垫付的话也根据自己的责任和治疗费用预估一下。

出了事,保险和行车记录仪才是你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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