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的中国证券法是上位法,证监会颁布的任何与之抵触的条款都是非法和无效的,应该立即废止并启动问责程序,证监会实际上无权解释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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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shen 发表于 2023-9-24 05:46:0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易村长上任“首秀”曾提出了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现在回头去看,前两个"敬畏″由于配合做空资金打压市场牛股上涨出台了各种限涨熊规,并爆出限售股转融通事件,已经严重失信于民!第三个"敬畏专业″,由于"专业″砖家设置了各种旨在收割股民的制度性大漏洞,导致前两个"敬畏″成了笑柄!第四个"敬畏风险″,确实把大盘又控回到了3000点附近,表面看似市场风险被释放了,但越跌市场引爆谷灾的风险则越大,那可是最要命的风险啊!

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国证券法明确规定限售股不可卖出,证监会推出的限售股转融通制度为限售股在限售期内的卖出提供了实质性的制度基础。必须明确:人大常委会的中国证券法是上位法,证监会颁布的任何与之抵触的条款都是非法和无效的,应该立即废止并启动问责程序,证监会实际上无权解释证券法!本应比拼的是投资能力的市场,结果有人比拼的是资源获取能力,可怜我大 A 股2亿散户,95%连融券都开通不了,公平何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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