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聊城冒名顶替上学者被撤职,其同事却称「举报者做得太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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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wwwd 发表于 2023-9-22 15:50:0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聊城的王丽丽(曾用名王丽)1996年考取聊城农业学校,后被人顶替。6月17日,顶替者的同事称,王丽是该街道办党委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副科级),被撤职已经得到应有的处分,但现在两败俱伤,双方应提前协调。
感觉生活中有很多这样听「看似很有同理心」实则强盗至极的逻辑啊,但是很多人并没有当事人这么清醒。如何评价这种现象?遇到这类事情应该如何反击、最大化合理索取自己的权益?
附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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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ddj 发表于 2023-9-22 15:50:1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常理,一个基层公务员总会有基本的是非观,哪怕是龌龊事天天干,当着媒体的面还是会多说漂亮话。那么多贪官被抓前还在讲党风廉政建设,不就是这个道理吗。这个被采访人的观点在我们常人看来明明是惊世骇俗,可是她却敢当着媒体记者的面光明正大地讲,这是什么原因呢?
很可能的一个原因,就是冒名顶替这种事情在当地已经稀松平常,甚至到了一个基层公务员对此见怪不怪的程度了。后来我记得有个新闻,说山东集中清理冒名顶替上学的事情,一下子清理出两百多。不清楚是不是已经全面核查,也许还有更多,但就算只有这两百多也是很大的数字了。
fortunatee 发表于 2023-9-22 15:50:3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披露的名单里,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是重灾区,242人里占了135人,还有大量非知名院校。
有资源的家庭要给孩子整个名校光环,要么直接送国外,要么国内走特长生,都是公开合法的安全手段。
折腾这么多,用这种埋雷的手段进非知名院校,说白了,就是要个本科身份。
因为公务员和国企及事业单位的不少岗位,本科身份是个硬性门槛。
所以我更好奇:这242人拿着这张文凭,去了哪?
院校在文凭上冒名顶替,暴露这点猫腻,哪里谈得上绝?但是拿了文凭之后的故事要是暴露了,就真的有点绝了。
tjzoo117 发表于 2023-9-22 15:51:0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她顶替的不是一个极端点的顶替者。
不然被顶替者愤怒之下,失手把顶替者给杀了,那可就难办了啊。
不知道到时候这位同事会不会站出来说:“人死不能复生,现在把被顶提者执行死刑也于事无补,死人也不能活过来,还不如顶替者家属和被顶替者协商一下,给被顶替者一个好点的工作,让她挣钱来赔偿。”
如果顶替者家属不依不饶追求正义的话,我希望她能再站出来指责“死者家属做的太绝”,“你丢掉的只是一条命,人家失去的可是一个学历啊。”
如果这位同事能做到这一点,那我国废除死刑指日可待。
陈晓 发表于 2023-9-22 15:51:1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名大姐讲话理太偏,表现出迷恋权力、利益至上、极度利己、无视法律和公平正义理念的扭曲价值观,这种人如果是党员,应该开除党籍,因为她的三观实在是不像一个道德先锋模范的党员。
她的观点有三处:1、把盗名者撤了街道党委委员职务,受害人也上不去(党委委员),所以于事无补;2、应该提前协调;3、现在双方两败俱伤。
先说第一个观点,盗用他人身份上学、就业,本身就是严重的欺骗行为。题中的盗名者欺骗组织、欺骗人民和社会,情节非常严重,说是诈骗不为过。对这种干部就应该依法撤销职务甚至双开。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是法律应有之义,不应该为这种骗子感到惋惜。
也许,她惋惜的可能不是盗名者个人的得失,她惋惜的是这个职务没了,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迷恋和崇拜思想在作怪,相当于把自己代入了盗名者角色,产生了共情心理。
她的这种三观,用网络上的流行语总结就是:被顶替者失去的只是人生,而盗名者失去的却是副科级党委委员职务啊。总之,她的屁股不知道歪到了何处,唯独没有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
至于受害人能不能上去,那是另外一个问题。现在受害人要的就是一个公平。这个公平包括对盗名者进行处罚,也包括获得赔偿。这个党委委员,本来就不是受害人的职务,未来她也没有可能就任这个职务,所以对于她来说,没什么好受伤的。
经过舆论的曝光,受害人想要的公平结果已经出现转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两败俱伤的局面,对于受害人来说,事情正在向积极的方向发展。盗名者受到惩处,她自己获得赔偿方面,有了明显的转机。
至于盗名者同事说双方应该“提前协调”,更是三观错乱,本质上主张利益至上,公平至下,一切都可以交易。协调什么?无非是私下交易,受害人闭嘴,盗名者继续逍遥。这种交易要么是权力交易,要么是金钱交易,不管是哪一种,都可能是法律、道德和舆论所不容许的。
盗名者冒用受害人姓名上学、工作、生活,本身侵犯了受害人的受教育权、就业权、姓名权,受害人举报盗名者、诉诸舆论监督,是她行使为仙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所提倡和保护的合法权利。从来没有什么规定,要求受害人一定要事先跟盗名者协商。
所以,受害人无需跟盗名者“提前协调”,也可以不接受盗名者的私下道歉和赔偿。如果世界按照这位同事的逻辑运行,盗名者继续用他人姓名欺骗组织和人民,而被害人仅拿到一些不足以弥补她人生缺憾的金钱,这才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大的讽刺。
综上,我劝这名同事一句,你可以没有同情心,你也可以对受害人的遭遇不管不问,但是你不能同情一个盗名的骗子,为她打抱不平, 甚至还去谴责受害人做得太绝。用网络流行语说,做个人吧!
kimshow 发表于 2023-9-22 15:52:10|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到一个类似的强盗逻辑:
在《中国梦想秀》里,一位出生后,因为家贫便被亲生父母送人的女孩,陪着刚相认的姐姐去参加节目的录制。但是姐姐背着她和节目组私下安排,将女孩的亲生父母请到了节目现场!结果,在姐姐的才艺表演结束后,突然表示希望妹妹和亲生父母相认。
妹妹选择了拒绝,因为在过去20多年里,亲生父母和她就生活在同一个镇子上,却一直没来看过她一眼。她说,她认定的父母,就是这过去20多年里,在她最需要亲情的时候,给了她亲情的养父母,而不是迟迟没有现身的亲生父母。谁知,主持人周立波却指责她心胸狭隘,说她应该换位思考,想想当年父母的难处,应该学会原谅,否则“你永远不可能幸福”。
周立波这种无视受害人感受盲目道德绑架的行为,感觉和聊城大学里同事的丑恶嘴脸如出一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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