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几乎所有会计人员都掌握所在单位的违规违法证据,但举报的情况却很少。为什么会这样?
首先,在中国私营企业偷逃税是普遍现象,税务部门也心知肚明。为什么他们不去查呢?为什么民不告官就不究呢?偷逃税款在任何国家都是犯罪,我国也不例外。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就业压力很大,需要大量的企业解决就业问题。另一方面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一是发展经济是国家最主要的任务之一,而发展动力又主要靠税收,税收的来源主要又是企业;二是法治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综合以上方面,我国的税收执法相对来说是比较宽松的,没有确实证据是很少主动去查处。
二是即使企业被查,违法首次被查也是经济处罚,只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企业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都是会计人员办理的。企业偷漏税会计人员是很难脱置身度外的。即使违法行为是受老板指使,也是由会计人员具体操作的。所以如果会计人员举报,很可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拿自己的吃饭技能作代价去举报,恐怕得不偿失。
四是老板既然做企业,一般都有一定关系。没有关系的也有一定资金底子。如果被举报查处,可能只是破点财,很难伤及其身。但处于弱势群体的会计人员却因此可能遭报复。即使不被报复,这样的会计人员恐怕没有其他企业敢聘用了。
作为公民,举报犯罪是法律义务。但如何去尽义务只能由自己决定。何去何从,孰轻孰重,自己评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