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
消费者张某在某网站花费 780 元购买了一件标注「绵羊皮」的衣服,后发现皮质是人造革。卖家先以超过 7 天期限为由不予退货,后来又答应退货而不愿承担运费。
张某投诉至工商部门后,工商执法人员帮助消费者获取商家真实信息、送检皮衣,同时继续联系网站维权部和卖家处理该投诉。
最终网络交易经营者退还消费者服装款 780 元,加倍赔偿 2340 元,并支付服装检验费及交通费 500 元。
这位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实在令人气愤,但她通过有效维权,获得了商家「退一赔三」的赔偿,也算是给受伤的心灵一点小小的慰藉了。
虽然我国《消费者保护法》赋予了我们消费者近十种权利,其实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我们的权利如果被商家侵犯了,很大程度都会通过一种方式作为解决渠道——就是让他赔钱。
那么很显然,我们最需要掌握的就是怎么样让商家快速的依法赔偿。
一般的概念里,赔钱无外乎就是弥补损失,商家的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多少损失,相应的赔出来就可以了。
但是在消费者保护领域却不尽然,在购物消费中,如果你碰到了一些商家的一些特定侵权行为,除了赔偿损失外,可能会让你发笔小财。
我国自 1994 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这种赔偿制度不只是「损失多少,赔多少」了,它还注重对违法商家进行额外的惩罚,通过高额赔偿让消费者获益,加强了消费者的监督积极性,从而对商家产生威慑,规范商家的经营活动。
例如,购买食品,如果买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规定可以获得食品价格的十倍赔偿,注意这里是十倍哦。
除了食品以外的商品,如果商家在销售中存在如刚才所说案例中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甚至是在购房时,如果开发商一房二卖或者卖给你已经抵押的房屋,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已付的一倍的购房款。
如果你真的碰到了开发商一房二卖,不知道是要同情你呢还是恭喜你。相信这个时候不用我说,你也一定会动力满满的要维权。那么下面我就介绍一下所有的维权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证据意识。
我们知道,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在很多情况下都是有差距的。这句话简单点理解就是,即便你说的是客观发生的,但是如果拿不出证据,在法律上照样白搭。
所以在我们碰到了潜在的纠纷后,第一时间要做的不是去跟商家撕逼,也不是到处去控诉,而是先默默的准备好证据。比如骑着新买的自行车突然大梁断了,摔的满脸是血。
这个时候第一时间要拍照,这个拍照不是发朋友圈,而是要记录下自己摔倒的地点、断梁车的状况等等,然后报警让交警来处理这个单车事故。日后这里的照片、报警记录、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就是证明事故情况的有利证据。
假如当时没有取好这些证据,厂家两句话就把你打发了:你这个伤我看不像摔的啊?这个梁怎么感觉像人锯的啊?如果真的这样,你说气不气,而且还只能干瞪眼没办法。
通常情况下,购物小票、发票、网购记录这些都是证明双方存在购物合同关系的证据,纠纷产生时的微信、QQ、手机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这些电子证据也是合法的证据之一,可以证实商家在沟通中的各种许诺。
还有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发生侵权事故时第一时间的拍照、报警等都是证明自己受到伤害的证据。在证据完备的情况下,法律上的事实就是和你想要表达的客观事实完全一致了,你的维权也就成功了一大半。
在解决了证据的问题后,我们还要了解一下通常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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