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开始我以为这条新闻是假消息
原因是它的剧情要素实在是太齐全太回旋镖了,我都无法相信世上会有这么巧的事
1 广州地铁诬陷案中,女方提出了惊世骇俗的预防性维权思路
——“难道我的权利没被侵犯就不能维权了吗”,
之后的网络讨论中,也有不少人支持这个,甚至有万赞博文的意见是,怀疑偷拍的直接打一顿,毕竟,只要女性感觉被偷拍了,那就是被偷拍了,必须认识到女性被偷拍的客体恐惧,大众不接受是大众基本盘不能共情女性的困境。
于是重庆地铁这个案子里,这个妈妈完完全全遵守了这个准则
觉得被偷拍了,立马重拳出击
就问你支不支持,共不共情女性的恐惧吧
2 广州地铁诬陷案的后续讨论中,许多媒体提到了外貌侮辱的事
比如6月12日红星的报道就提到,拒绝接受“长这么丑谁会拍你啊”的无礼评价
而在重庆地铁这个案子中,女子的辩解理由,恰恰就是
“你儿子很帅吗?我拍他干什么”
也正是这句话激怒了男子妈妈引发冲突,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长这么丑谁会拍你啊”是无礼的外貌侮辱
“你儿子很帅吗?我拍他干什么”是不是外貌侮辱呢?当事人为此生气是否合理呢?
还是一句话,什么标准都可以,别双标就行
如果前者是外貌侮辱,那么后者必须也是,当事人为此激怒是合理的
如果你觉得后者是小题大做,丑的人没人看谁会偷拍你,那么以后麻烦也不要一口一个外貌侮辱道德大旗。对不对?
3 有人批评男子妈妈小题大做,女生是拍地铁线路图,被误以为拍男子,如果这样都小题大做以后地铁上是不是都不敢拿手机拍摄了
巧了巧了巧了,之前广州地铁诬陷案里,有人观点就是
就是要严厉打击宁可杀错不可放过,必须威慑潜在的偷拍者。毕竟有谁会在地铁上拿手机拍照。
4 事后来看,女子是拍线路图不小心拍到了男生,所以有人认为不构成偷拍
太巧了,之前广州地铁诬陷案例,有人观点是,那个大叔拿了手机只是没来得及拍到女生,但是也是偷拍。
所以问题来了,标准究竟是什么,
如果你认为男子手机相册里出现女子就算偷拍谁辩解谁就是为偷拍洗地,那么这事可能也得算偷拍。
如果按主观意愿女子无意拍到男生不算偷拍,那么未来地铁偷拍案中你能保持理性采用这个标准吗?
发现没有,每一个点完完全全对标,
我甚至怀疑这个妈妈是不是就是看了之前川大张薇的相关辩解,然后全盘采用了
绝对的新时代魔法对轰教科书,每一招全是对面用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