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观点和b站那个半佛雷同,都吃了鹅厂的烂钱?
几个观点简单评析一下。
1、“话说那几瓶联名款的老干妈是怎么出的?总不能鹅厂自己生产吧,这要是鹅厂连配方都弄到了那还起诉个屁啊,老干妈辣善的配方不比广告合同值钱?鹅厂直接出一款老干鹅的辣酱抢市场去没准儿还能赚个几千万的。”
你淘宝买几箱辣椒酱撕了牌子重新贴不难吧,脑子不好还是故意回避?用个经典的词,非蠢即坏。
2、“鹅在签合同之前都没有实地拜访过老干妈总部吗?双方的交流都是在线上完成的吗?这也未免太不符合顶级商务合作的套路和礼节了吧。”
如果鹅厂真的实地拜访过,鹅厂就不会被“骗”,那鹅厂应该就会把官司打到底,对不对?
3、“之后鹅厂打了一年的广告,没收到工钱,按照一般的做法,都是先联系具体的对接人员,然后一步一步升级相应的催收措施,直到发催款函、律师函,这些函件发了没有?又具体发引哪里去了?”
这一条就和上一条自相矛盾了。鹅厂在起诉之前和老干妈好好谈,好好发函,甚至派人去实地拜访,也就到不了起诉了,双方把手上的信息交换一下,是骡子是马一目了然。
总结一下,水军少吃烂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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