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问题搁在十年前,税务局妥妥的是实权单位,不管是国税还是地税,那时候只要是经商办企业做工程的,税务局就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巨人,做登记要实地核实,要第三方验资报告,但凡是有一项不合格,税务登记证你都拿不到,更遑论后边的经营活动了。
可惜了,好景不在,自从征管体制改革+侍郎上任+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其他各种自废武功的操作,税务局已经逐渐变成一个服务单位,不是说服务不对不好,而是要有主次,要认清主业是啥,税务局的主业就是收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局的责任,是‘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
税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在前,这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通过法律和政令要求全体公民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籍人士都必须遵守的。现在税务局越来越强调服务,而税收基本特征中的强制性正逐渐让位于服务,税务局在日常事务中缺乏执法刚性,不管纳税人是否遵纪守法,是否照章纳税,服务措施几乎没有太大差别。
具体到里边的个人,一把手的权力是一定大的,至于科长,那就要看是哪个部门的了,税源 风控 税政 稽查这类业务单位都是可以的,行政科室可就差点事了。
所以,现在的税务局,是被阉割了执法刚性的店小二式服务单位,里边的个人吗,只能说各有各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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