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贷款合同来的话,最糟糕的情况是要还,并且要比正常还款更早还清。
房贷是一种抵押贷款,用房子做抵押,但是还款责任不仅限于房屋价值,而是按具体借贷金额来的。
同时,贷款合同中,还有一个条款,叫抵押物价值不足,当出现抵押物价值不足时,要么补充抵押物,要么提前还款,直到剩余贷款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
举个例子,300万的房子,首付90万,贷款210万。
一年后,房价暴跌,房子只值150万了,一年时间,本金累计还了10万,贷款剩余200万。
此时,银行可以按合同,要求你立即还款200-150=50万。
(自然,如果未来房价涨了,比如涨到600万,大大超过你的贷款,你还可以把房子二次抵押,再贷更多的钱)
不过,贷款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
银行可以选择不执行相关条款,比如只要你按时还款不断供,可以不执行抵押物价值不足条款,即使房子已经不足以覆盖贷款,也不会要求你补充抵押物或者立即还款。
地震天灾出现时,银行也可以在国家的要求下,主动承担部分损失。
目前来看,天灾造成的房屋损失,银行会销账,其实就是某个地区全体承担了损失。
非天灾造成的损失,比如房子因为砸了承重墙倒塌了,不会销账,继续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