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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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rjx 发表于 2023-9-12 18:52:1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骑无牌电动车下班出车祸能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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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o841222 发表于 2023-9-12 18:52:4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众所周知,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极大的便利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那么,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电动车事故伤害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呢?
而我们认定为工伤的标准,又应从哪些方面进行考量呢?
1
上下班途中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护范围的扩大:工作时间→上下班途中;工作场所→上下班路线。
对于职工在合理延伸的时间场所受到伤害的保护,体现了同等情形同等保护的基本思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进行了细化: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合理时间:为躲避上下班高峰而早出发一小时或晚下班一小时,均属合理时间。
合理路线:涵盖了劳动者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以及劳动者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
2
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目前《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代替《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也是因为“近些年来,不少电动自行车产品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标准的规定,被群众称为“超标车”。这样的车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对被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所造成的事故属于工伤保护范围。
3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
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最高车速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55kg,电机功率400W以内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主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
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必须有一方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或者双方都是机动车。故此对于属于非机动车范畴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和机动车或行人之间的事故,都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范畴范围内的交通事故。
4
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因为本人的过失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且承担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从2011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无照驾驶无证车辆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死亡能否认定工伤请示的答复》以及201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导致伤亡的,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可以看出,非本人主要责任是认定工伤认定的重要因素。当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同时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书面材料予以作证。
微薄青春 发表于 2023-9-12 18:53:3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参考第六条,需要看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zxzh0003 发表于 2023-9-12 18:54:3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车有没有牌照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你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区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算作工伤。
从工伤调查的角度,一般会从交通事故时间,路线是否合理,责任事故区分等这几个方向入手,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单位和路线上,同等责任及以下,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zhaoxiaoning 发表于 2023-9-12 18:55:1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下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路线是你上下班经常走的
2⃣️交通责任认定,你是次要责任
2023年发生工伤后,了解如何顺利获得赔偿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份简单的工伤赔偿流程指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无论你是与老板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协议,甚至是临时工,如果你的雇主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你仍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此时,你需要积极收集与事实相关的证据,例如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记录和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你的工伤赔偿申请。
2⃣️其次,当你受伤后,应让你的单位尽快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鉴定。在此期间,你可以在医院接受治疗和康复。如果你的老板要求你使用医疗保险,请婉拒,因为这可能会被视为保险欺诈。
3⃣️如果单位在受伤后30天内没有为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必须在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4⃣️在获得工伤鉴定书后,你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做伤残鉴定。
5⃣️在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你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单位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并且主动寻求与你进行私下协商,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那么决定权仍然掌握在你的手中。
最后,如果仲裁后单位仍然不赔偿,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关于工伤认定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春天 发表于 2023-9-12 18:56:0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一、文中所述:『骑无牌电动车下班出车祸』,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只要我方是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中发生事故,『且未被交警认定需要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依法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与我方电动车无牌无关。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工伤与交通事故竟合时,除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外,目前多数省份地区都可以双赔,少数地区(例如浙江)只能差额赔偿。
三、工伤部分: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向人社局申请)(未投保工伤保险时,相关福利待遇都由单位承担)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若为十级伤残,为七个月本人工资)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各省份地区规定标准不一)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要求单位赔偿)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省份地区规定标准不一元)
四、交通事故部分: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只要对方有责任,我方所有合理损失都可以先由另外一方车辆的交强险优先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无需计算双方责任归属』。
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部分,再依照责任比例由另外一方车辆的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时,再由双方驾驶员依照责任比例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强险分项限额为:
医疗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死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他财物损失2000元。
交通事故中我方依法可以求偿项目,包含了: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其他财物损失,若有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五、文中并未告知事故发生所在省份、我方年龄、详细伤势情形、事故前工资情况...等重要信息,故无法针对合理金额给予分析建议
六、知友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点老师的名字,来信详细讨论。
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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