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和题目内容有误导性,不知情的还以为轿车驾驶员别了外卖小哥,然后外卖小哥上去理论然后被喷辣椒水。
事实经过:2023年9月4日20时许,侯某某(男,34岁)驾驶小轿车行驶至东城区磁器口路口时,与一过马路骑车人险些发生剐蹭(后经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均不构成交通违法)。曹某某(男,35岁)骑电动车在后方看到该情况后,认为小轿车司机存在过错,遂上前拍打车窗,双方发生口角,侯某某使用放于车内的“辣椒水”喷射曹某某面部,并驾车离开、前往外省。
警方接报后及时调查处置,联系医护人员到场,经检查处理,曹某某身体无大碍。经进一步工作,于近日将侯某某查获,该人对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画重点:
1,被喷的骑行人并没有被别车。
2,轿车驾驶员和过马路险些被剐蹭的人,都没有违法,这是警方调查的结果。
3,被喷的人认为司机有过错,先上前拍打轿车车窗,然后双方发生口角,然后被喷。
新闻报道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外卖员 被喷 轿车,这几个词一出来,那评论肯定爆啊。
亮明观点,目前道路资源紧张,机动车借道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借道机动车道都是普遍存在的情况,高峰期一些车道会变成混合车道,这时候两种交通工具会离得特别近,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
如果轿车确实存在别车,比如轿车转弯变道,没有避让直行的骑行人,那肯定是违法的,警方肯定会说明。
现在调查双方都没有违法。
然后第三者生气了,这就很乐。
要么就是这位被喷的压根就没有接受过道路培训,其实不应该,因为外卖行业是和交警部门打交道挺多的部门,公司内部培训肯定有,而且外卖快递行业是交警宣教部门的常客,经常安全手册发的肯定也不少。
要么就是这位被喷的秉承着朴素的逻辑,就是汽车作为马路上相对强势的一方,必须无条件100%确保其他人安全的义务,所以才会如此生气上去拍窗户。
最后,提醒一下,击打窗户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挑衅和过激行为,不信的可以专找一些路怒视频看看,击打车辆窗户几乎每个视频都有,包括之前特别火的梗“我刚提的车啊!”那个视频,也是击打窗户。
击打窗户的同时,肯定不会是“你好,你刚才差点剐蹭了一个人”的开头。
不然双方也不会发生口角。
双方到此为止,都是轿车驾驶员占理。
然后骚操作来了,拿着辣椒水喷人。
这就很严重了,首先这玩意儿连民警用的都少,不信可以去各个基层执法部门问一下,多少辣椒水直接放过期都没用过,我们本地还有民警因为喷辣椒水,直接诱发过一个人的呼吸道疾病导致死亡,民警被停职加纪律处分。
这玩意儿就算是民警使用,条件限制也比较多。
对人体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你觉得恐慌害怕,可以紧闭车窗报警,甚至是口角后直接驶离,言语冲突后把人喷倒然后开车去外地。。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行政拘留处罚不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