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游客称重庆某酒店「鱼香肉丝无木耳」不正宗,拒付千元餐费,店家无奈报警, 南北饮食文化差异有多大?

[复制链接]
licemiao 发表于 2023-9-10 19:07:09|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游客在重庆吃了桌千元宴席,只肯给400元,称鱼香肉丝没木耳
近日,有一群山西游客在重庆一家星级饭店用餐,消费 1000 多元却只肯给 400 元,原因是鱼香肉丝里没有木耳。酒店方面倍感无奈,只好报警解决。
民警现场鉴定了那盘鱼香肉丝后告知游客,可能各地的鱼香肉丝做得不一样,重庆就是这么做的。




https://www.zhihu.com/video/1365269966757978112
全部回复5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网站运营网 发表于 2023-9-10 19:07:1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根据“鱼香肉丝无木耳”就判定其不正宗,这种观念不太对。
首先,鱼香肉丝可以用的俏头多了,木耳、豌豆尖、玉兰片都是可以的。其次,正宗的鱼香肉丝还就真的可以没有木耳,就是一盘“肉丝”,如果厨师坚持说这是传统的鱼香肉丝的话。
所以嘛,酒店有点冤……退一步讲,实在不喜欢这道菜,其他菜的钱总要给吧。
我想起大概十多年前在电视上,看到有位川菜大师回忆往事。说有次比赛,有位川菜选手做了一道鱼香肉丝,盘子里只有肉丝没有俏头。结果这位选手得分很低,不幸被淘汰。淘汰的理由嘛:没有俏头只有肉,不正宗。这位大师就在节目中为这位选手鸣不平,他说这位选手其实做的是传统的鱼香肉丝,只是现在这样做的人非常少了,连这些评委都不知道。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知道了鱼香肉丝是可以不要俏头的。
鱼香肉丝是一道经典的鱼香味川菜。鱼香肉丝的烹饪理念,就是用一种传统的做鱼调料烹制猪肉丝,这道菜也因此得名。鱼香肉丝作为一道传统川菜,口味不像新进江湖菜那般劲道猛烈,口感相对柔和。调味时通过盐、糖、醋葱姜蒜调和出基本味型,再以泡椒提味,酸甜与辛辣配合,让食客口中感觉每种味道皆有,却都不能占据主流,最后形成软绵可口却又不失辛辣的鱼香味。
做鱼香肉丝的时候,泡椒不能太多,太多了变成泡椒肉丝,糖醋也不能太多,太多变成了糖醋肉丝,多种调料的配比,有严格规定。调味用的滋汁多少,用芡厚薄也很关键,多一分又太腻,少一分又太稀。而且鱼香肉丝是用软炒的方式成菜,急火短炒,中途不过油,不换锅,要求一锅成菜,下料时间,火候的掌握自然不必说。总之,鱼香肉丝好吃但不好做。一般来说,谁要有能力做好鱼香肉丝,基本上也就有能力驾驭其他川菜。

那么说到鱼香肉丝,这道菜怎么来的呢?一说是源于威远的“假鱼海椒”,另一说也源于四川泡菜鱼,以上说法证据不足。
再看鱼香肉丝诞生时间,《四川省志·川菜志》认为是宣统三年首创。不过,从李劼人的《旧账》,再到上世纪初《成都通览》等餐饮文献都没有提到鱼香肉丝来看,鱼香肉丝这道四川名菜出现时间还要更晚一点。
有种说法说鱼香肉丝的发明人是重庆川菜史上泰斗级的人物——杜胖子杜小恬。杜小恬,这位川菜大师也是重庆第一家高档餐馆"适中楼"的创始人。当然可惜是民间传说居多,也没有史料佐证。
不过鱼香肉丝源于重庆倒是真的有可能。上世纪初,重庆流行酸甜的菜品,比如和宫保鸡丁有千丝万缕的醋溜鸡,之后还有诸如鱼香豆腐。到了二三十年代,重庆这边酸甜带辣味的菜品越来越多。抗战时期,据说张恨水客居重庆时,就特别喜欢吃鱼香肉丝,应该三四十年代,鱼香肉丝这道菜已经在重庆定型了。
鱼香肉丝的诞生,可能和假鱼海椒没有直接联系,但是殊出同归,两者都是用烹鱼的做法烹饪无鱼之菜。鱼香肉丝这种味型的产生,最早用的泡椒是鱼辣子,而鱼辣子不同于一般的泡椒,制作时要加入一定量的鲫鱼腌制,所以鱼香肉丝一开始那鱼香味……真有鱼,还是"真"鱼香肉丝。
上世纪中叶,鱼香味型稳定,多种鱼香味菜品不断推出,比如鱼香肝片、鱼香蛋饺、鱼香茄子、鱼香炒蛋、鱼香肚片等等……大概有二三十种。最终鱼香味也成了川菜的基本味型之一。
最后,我们查找各个年代的菜谱,看看木耳丝是什么时候“乱入”鱼香肉丝的。
从收集的文献看来,解放前的木耳肉丝,是没有听说要加俏头的。
再看看解放后的情况,六十年代的《中国名菜谱》收录的鱼香肉丝,配料没有木耳。


家里正好有两本七十年代的菜谱,再看看七十年代的做法。


在这两本菜谱中,鱼香肉丝均无俏头:




八十年代末期,由川菜大师陈松如编撰的《北京四川饭店菜谱》里鱼香肉丝的做法,用了木耳和玉兰片作为俏头。既然得到大师首肯,那么鱼香肉丝加俏头就成了标准做法。



到了九十年代,97版的《大众川菜》中,同样木耳作为俏头,还有豌豆尖。


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木耳丝称为鱼香肉丝的标配,大概就是在八十年代的什么时候。
tyzyf 发表于 2023-9-10 19:08:0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眼瞅着盘子里都炫干净了然后搁这儿说不正宗

天际广告 发表于 2023-9-10 19:09:06|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到菏泽出差,中午开会开太久,食堂关了。我们就去酒店对面的某川菜馆吃饭,第一个菜上来,我们一行人都觉得口味不正宗。
老板娘听见四川话,就把她老公喊出来,说是老乡来了。
老哥一出来就说要入乡随俗,口味肯定有改变。说到就要拿酒,问喝啤的还是白的,然后喊我们莫慌,接下来的菜,他来安排。六个人给我们整了八个热菜,特别是回锅肉和辣子鸡好吃得很。
老哥陪我们喝酒,吹龙门阵,搞了接近两个小时,最后还不收我们钱。最终推脱不掉,还是收了188。
我觉得口味不对/觉得菜有问题,肯定是端上来或者吃两口就要说,正常的馆子要么重做要么退掉。吃干抹净来一句你有个菜不正宗,这桌子菜你都莫想收钱,难免觉得想白嫖。
而且最后的态度,给人的感觉是:我不跟你计较,你个low比。是人都不爽。
x20134799u 发表于 2023-9-10 19:09:47|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协商这道鱼香肉丝不付钱,但是其他菜不能不付钱。
1000多只给400多,那600多是啥借口和理由?这已经不是南北化饮食差异的问题了,就纯属个人素质问题。
典型的没素质的伸手+白嫖党,都吃干抹净了,还得吐槽难吃。
去上个学考不上大学就得骂老师教不好;
去打个顺风车就得使唤司机进小区,不进就投诉你;
摊上事了去咨询律师,律师开价200一小时,咨询完了就骂律师黑心的,嫌人家这钱挣得容易;
在知乎上付费咨询后,就立马翻脸骂被割了韭菜的。
出个门就真当四海之内皆你爹和妈了,可以无偿给你提供这个那个的。
巨婴!
qswh 发表于 2023-9-10 19:09:55|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用个形象的比喻:
好比你去做个大保健,完事以后你跟小姐姐说,业内标准都是B杯以上,而你是一对A,差评,不给钱!这叫啥?这叫真.白嫖!
玩笑归玩笑,这事确实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店家提供的服务质量是否合格,游客是否有权拒付餐费。
先说服务质量的问题。鱼香肉丝,光从字面意义上看,其实看不出有木耳的。网上发布的鱼香肉丝成分,木耳只是其中一样:
猪肉,姜米,蒜米,酱油,精盐,豌豆尖(可选),醋,泡辣椒,鲜汤,白糖,水豆粉,黑木耳,(可选)玉兰片,(可选)莴笋丝,胡萝卜丝,竹笋丝,蚝油(可选),干辣椒,(可选)土豆丝,豆瓣酱
即使这盘鱼香肉丝没有木耳,影响也不大,因为木耳可能只是众多配菜中的一种。缺少一种成分问题不大。
换句话说,即使鱼香肉丝必须有木耳配菜,而店家提供的鱼香肉丝缺少木耳,仅仅只是服务质量存在轻微瑕疵,游客可以要求就这盘鱼香肉丝少付一些款项,但没有拒付全部餐费的权利。
以上看法,在游客没有吃这盘鱼香肉丝时成立。如果游客已经吃完了这盘鱼香肉丝,然后才提出异议。
那么抱歉。异议期已经经过了,视为这盘鱼香肉丝质量合格。依据是民法典621条:
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
用通俗的话说,游客要是觉得这盘鱼香肉丝不合格,应该在这盘菜端上来的时候就提出异议。
有没有木耳,用筷子扒拉几下就能看出来,毕竟木耳都是黑的对吧?
如果在端上来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吃完后再提出菜品质量不合格,那么抱歉,法律认为店家的服务合格。
另外,一桌1000多的饭菜,鱼香肉丝顶多也就50块左右,即使游客对鱼香肉丝不满意,剩下的950块也应该照付不误。断然没有只付400元的道理。
拿鱼香肉丝中没有木耳说事,纯属找事。
店家报警了就挺好,公安机关笔录一做,就能够获得游客的身份信息,如果协商不成,回头去法院起诉,公安机关的笔录就是铁证,这个案子妥妥的。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