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波茨坦公告》看日本投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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ˇ⒈般啲捣蛋 发表于 2023-9-10 18:43:42|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与美国的贸易战打的如火如荼,又到了日本投降的二战纪念日期间,我们对历史事件的加深理解,有助于我们认识当今世界和中美之争。日本无条件的接受了你的投降条件,是有条件投降还是无条件投降?故将我以前发表过的文章,再一次刊登出来,重读此文,进一步理解中日关系。
读《波茨坦公告》看日本投降的条件

我们说日本是无条件投降,但是认真的审视一下历史,当时的表述是日本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这个无条件里面还有日本和美国的秘密约定的猜测,但是就算是只有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实际上也就是无条件接受了对方所开出的投降条件,这与无条件投降还是有距离的,而我们与日本在南京签署的投降条约和以后的密苏里舰上的签字,都是日军的无条件投降,日军的投降和日本国家的投降是两个层面的概念,是在日本国家投降的基础上日军的无条件投降。甚至我们要知道的是国家与政府都不一样,政府无条件投降都不等于国家无条件投降,国家的法统和主权,不是政府就可以完全决定的。
我们可以看看日本的终战诏书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可以看看日本的终战诏书,这里面居然没有什么投降的字眼,只不过是接受波茨坦公告,如果真的是完全的无条件投降,哪里有日本这样玩文字游戏的余地,这个接受公告的投降性质是什么?!
日本国家投降的原则在波茨坦公告,日本国家的投降条约《旧金山和约》我们没有承认,然后就是中日建交了。所以谈日本投降的各种条件,各方共同接受的基础应当是《波茨坦公告》。这里我们就仔细的读一下《波茨坦公告》,看看这些条件是什么。
在这个公告的前面几条,就是一些心理上的恫吓条款,让人读之振奋,让日寇心理受到压力,但是对于实体却没有什么。
直至第八条,我们看到了对于日本主权的限制,这里也留有尾巴,什么是“及吾人决定的其他岛屿”,这一条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日后琉球就被日本占有,因此才有了钓鱼岛的主权问题,而实际上整个琉球(即冲绳)都应当是中国的。而且已经规定了日本有四个岛的主权,战败为何不能割让一个大岛,或者如一战对德国那样,拿出一个大岛的主权作为赔款的质押?
再看第九条,日本的军人投降后可以返回国内,这也是非常优厚的条件,历来战俘的遣返就是一个要条件的事情,很多情况下这些战俘会被战胜国扣留做苦力的。我们可以看一下德国战俘的命运:1945年,有310万德国士兵成为战俘进了苏联的战俘监狱,在10年的时间里,死了220万(在德国的570万苏军战俘只有240万活下来)。
又看第十条,大家好像觉得没有什么,但是这一条承诺给日本的特别多,首先确定了日本国家的主权存在,国家不会被瓜分,同时不奴役日本人,可是大家知道当初我们是怎样被奴役的吗?如果像中国鸦片战争时的条件,应当是日本的治外法权给战胜国,也就是中国人在日本犯罪,日本法院无权审判。还有就是保证日本的人权,这是什么意思?战胜国还要当好人保护日本国民人权?实际上这也是重大的条件,保证国民人权,就是要保证国民的私有财产,日本战败,国家财富损失殆尽,其他的日本公民的财产战胜国不能掠夺才是真正的条件,日本战败日本人不能当亡国奴,想一下日本占领中国,是怎么样抢掠中国人的,就知道这一条的差别了。
还有第十一条,允许日本基本的必需的工业保留,实际上就已经要不到赔偿了,因为日本战后留下的工业,自己必需的工业还不足,哪里有产业作为战争赔款呢!同时日本外贸应当允许,背后也有深意,看一下当初是怎样对待中国的,我们被加上了协定关税,即我们的外贸要他国定关税,想一下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把日本的关税控制起来呢?也就是日本进出口什么,由我们决定关税多少,同时关税由我们与日本分享,并且以关税赔偿战争损失。
而第十二条,又保证了战胜国的撤军和日本的国家主权,使日本战败后,国家还存在不被瓜分。这里我们要注意到的是对于日本没有什么租借、也没有战胜过的势力范围的划分,而中国当时的战败,是被列强强行租借国土,并且划分了势力范围的,而且更进一步,美苏在雅尔塔会议上,还对于是他们的盟国中国划分了势力范围,为日后中国的内战埋下种子。而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在日本搞租借驻军、划分势力范围、再挂出“日本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同样为什么不能如东西德国、南北朝鲜一样,给日本来一个南北倭国呢?
这里我们应当知道战败赔款不怕,最怕的是不平等的条约使主权受到限制,这才是最难以改变的大山,中国从鸦片战争开始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因为二战中国加入英法美阵营而被取消,是被宰割了100年才取消的,而德意日是战败国,自然也就取消了,但是对于日本的战败,这些东西都没有,条件高得惊人!如果有治外法权、协定关税等这些条件约束日本,哪有今天日本咸鱼翻身的机会。所以日本的投降不但是有条件投降,而且投降条件高得惊人,只是日本“无条件”地接受了我们提出的诱人的投降条件。想一下中国近代的战败,也只是局部战争的失利,根本没有达到国家投降的地步,结果中国的赔款和不平等条约是怎样的,就可以知道日本这样的投降条件,比当初给中国的条件要高出很多的,仅仅从这个方面去想,就可以知道《波茨坦公告》给日本的条件有多高。
而按照这样的条件,中国的战争赔偿实际上是要不到了,因为日本必需的工业要保留,日本人民不受奴役不得掠夺,那么日本政府是能够破产的,所以国共采取了一致的做法,就是违反《波茨坦公告》,将大量日本的个人和企业的在华财产予以掠夺,而放弃要求日本赔偿。日本在上海、天津租界,在一战从德国得到的胶州湾,在东北有大量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工业中占有巨大的份额,同时还有大量的日本移民,携带了大量个人财产,在日本投降时,这些地方的工业都没有受到多少战火的破坏,远远比日本本土的工业和资产多,因为日本本土早就被轰炸和原子弹破坏光了。我们对于这些财产基本上是按照日伪产全部没收了,而日本移民回国时基本是只有自己的衣物带回了日本。因此日本的右翼就扬言说日本实际上已经战争赔款了,中国放弃对日战争索赔,日本一点也不感激,而我们的领导人也只能是阿Q地说我们为了与日本人民的友谊了。
很多的年轻人会认为是美国出卖中国的利益给日本,但是这是以当今的中美日的国际关系为基础思考的,但是当时的三国关系是不同的,当年美国就是为了不让日本占领中国才掐断了对日本的供应线,最终迫使日本偷袭了珍珠港,而这样的条件,美国自己有机会肯定也要对日本要求有租界、治外法权等权利。如果有了这些权利,现在美国在日本的军事基地就不会老让日本挤兑。
而我们看似取胜有如此把握的对日本的最终决战,为什么会给日本如此高的条件?而且已经取得绝对优势的美军也要提出如此的条件?其中原因要从更高的层面上去考虑,这里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波茨坦公告》是要求日本接受《开罗宣言》,而不是雅尔塔会议的协议,《开罗宣言》是没有苏联的,雅尔塔协议则没有中国,问题就是从这里开始。雅尔塔会议极大地牺牲了中国的利益,在中国的国土上美苏划分了势力范围,对于中国人民的说法是美其名曰的说是为了换取苏联的对日作战尽快取得胜利,但实际上对中国东北,老毛子早就垂涎三尺,不请也会自来,所以这样做的目的更主要的是出让远东中国的利益,以换取苏联在欧洲的利益让步,比如苏联占领的柏林就让给了美英一半,东德也比西德小。而在欧洲大陆,在德国放弃西线防守全力抵抗苏联的形势下,还是被苏军攻克柏林,就可以知道当时在欧洲战场上,苏军对比美英军队所处于的巨大优势地位。此时的欧洲利益显然是对于英美更重要和紧迫的,而到了1945年,美国已经打垮了日本海军,日本的资源供应线被掐断即将耗尽,胜利在望,日本的投降只是时间问题,根本不需要苏联出兵就可以取得胜利,如果让苏联参战不是把胜利果实送人吗?所以,美国就与中国和英国搞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尽可能的把苏联排斥在外。而对于轴心国,二战的战争结果已经明朗,德国要的是把国土让给西方,而日本要的是在苏联和英美中为战后利益分配的博弈中渔利;对于同盟国而言,则是建立战后的世界新秩序,重新分配世界资源,他们的利益取向差异极大,导致不久冷战就开始了。
我们再看一下当时的战局,日本的海军被摧毁,陆军主力是在中国、东南亚和南洋岛屿,日本的本土只有妇女没有陆军,日本这样的排兵布阵主要是因为,只要有强大的海军,敌人就无法接近国土,保卫国土是不用陆军的,而由于海军被彻底摧毁,日军主力无法调回国内保卫本土,而日本本土没有战略纵深,首都就直接在海岸线上,而且是面对太平洋,攻击不用进入日本海峡,美军是完全可以直接攻击日本直捣东京的,并且日本主要大城市面对来自海洋的攻击是无险可守的、本土又是无兵可调的,因此直捣本土的作战日本基本上是没有抵抗能力的。但是美军却从驻扎重兵和修建严密工事孤悬海外的岛屿开始,是采用啃硬骨头的打法,付出了惨痛的流血才取胜,就如对于被限制住手脚的敌人,不是直接打敌人的心窝,而是从限制住的手脚开始打。虽然有麦克阿瑟“要从原路打回来”的口号,可以看作有赌气成分,但是毕竟是几十万美国人的生命啊!在民主国家是不可想象的,而且罗斯福、马歇尔、尼米兹等人,也会那样赌气吗?军事是服从政治的,只要政治需要,军事就要让路,在战争结果即将明确时,构建国际政治格局是远远比军事胜利更重要的大事,在“国际政治挂帅、全球一盘棋”的高度去考虑,这些条约和军事行动的原因就非常容易理解了。所以麦克阿瑟的“从原路打回来”也只是满足了美国人民的心理需求。
在欧洲利益格局划分停当的基础上,美英也是不愿意让苏军染指日本战场的,所以《波茨坦公告》一开始是没有苏联的。但是日本掌握了把所占领的中国土地让给苏联还是让给美国的主导权,德国灭亡了,但是日本的本土,以及它占领的主要领土都没有受到攻击,因此中美不得不提出高昂的投降条件,同时美军的战术也是不直接进攻日本本土,而是代价巨大的从岛屿逐步进攻,其担心的也是日本中央权力机构一旦被摧毁,东亚大陆一定会出现巨大的权力真空,在华日军和伪政权等就会为自身生存争取独立,会直接向苏联靠拢,因为他们与中美是对手,战争中又杀戮累累,投降给直接的对手被报复的可能性很大,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投降中国,中国政府收回日占区土地也是应当的,肯定不是第一选择;而投降苏联,不但没有血债,而且可以通过利益交易获得保障,苏联即使是不能吞并他们的地盘,也会支持他们独立的,想一下汪精卫在国民党时就是亲日派同时也很亲苏的,而溥仪在日本投降后首选逃亡苏联,就知道事情的发展方向了,而中国北方处于雅尔塔会议约定的苏联的势力范围内,此外还有亲苏势力和蒙古新疆等地的分裂势力(伪傀儡政府:蒙疆联合自治政府),这些地区也会投向苏联,这样的结果对于中美而言将是灾难。所以代价巨大的逐个岛屿争夺,就是不断地敲山震虎给日本投降施加压力,而日本的坚持,就是等待苏联的势力进入东北,可以给中美造成巨大的压力以便再提高一下条件,如果美苏能够争利打起来,那日本就更有机会了,军事就是为政治的讨价还价争取筹码,所以我们认为条件极高的《波茨坦公告》,日本还是不甘心接受呢。
所以我们再进一步的想,如果当初直接进攻日本的本土,把日本打急眼了,实际上可能还没有等到日本亡国,中国日占区的权力真空的阶段,日本就会发生变数,因为那时日本可以选择的不是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是选择接受雅尔塔协定!假如日本接受了雅尔塔协定怎么办?中国的北部全部让给苏联怎么办?美英能够撕毁雅尔塔协定与苏联开战吗?所以日本倒向苏联对于美英中来说就是灾难了,而且那时美英有实力与苏联开战吗?世界的军事同盟就会变成美英与苏日的对垒,从冷战时期苏联与西方世界的抗衡看,此时再加上一个没有被完全打趴下的日本,不失败就不错了,若这样的话,中国会成为战场,中国人民将会再次遭受战火涂炭,那是违反中美英的根本利益的。当然,日本不被打到最后关头,是不会投向老对手苏联的,但是兵不厌诈,在国际政治上是绝对理性的,道义、感情等永远要让位于利益,日本打到了亡种亡国的时候,谁还会管历史旧怨?而且我们还要注意的是日本在二战期间一直没有按照其盟国德国的要求进攻苏联的远东,也为将来倒向苏联留有余地。因此我们看日本投降前搞的所谓“举国玉碎、本土决战”的动员,绝对不是简单的垂死挣扎和“螳臂挡车”,而是“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味道的!日本政治精英的智慧绝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够粪土的。所以《波茨坦公告》前面的洋洋洒洒的恫吓条款,也就是恫吓日本老百姓和鼓舞我方士气而已,美英中三国是绝对不敢把日本往死里逼,最终让日本倒向苏联的。
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苏联是在美国的原子弹炸响之后才加入《波茨坦公告》的,在此之前苏联一直是在观望的,一直是在两边坐收渔利的,日本与苏联的《苏日友好条约》在各自阵营之间殊死搏斗时,两国都很好的履行着。如果不是原子弹,还不知道苏联和日本会在以后关键时刻搞出什么幺蛾子呢!所以战后很多人说日本必败,没有必要投放原子弹造成那么多平民伤亡云云,其实是对这个战争的博弈实质没有理解,有关各方也没有讲明,这个原子弹是扔给苏联看的,没有它,苏联不一定站队到中美英的一方呢。
因此在苏联出兵后,日本最精锐的关东军迅速败退,虽然是关东军被抽调实力减弱,找出了很多失败的理由,但是这样的溃不成军也是匪夷所思的,关东军的败退,受到压力最大的不是日本而是中美,为此中美对于日本的天皇等问题似乎又是让步不少,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蒋介石当即发表了中国对日本“以德报怨”的著名讲话暗示放弃对日赔偿,也应当是早就准备好的东西。同时美国也使用原子弹给日本巨大的损失和压力,因为原子弹的威力使日本看到苏联没有核弹,军事实力格局也发生改变,所以日本这才接受盟国的诱降条件而投降,同时也有野史说美国投下的原子弹是三颗有一个没有爆炸,日本把未爆炸的核弹交给了苏联研究,让苏联增加抗衡美英的实力。对于当年的中国东北和伪满洲国的情况我们很多中国人不了解,实际上到1945年,东北工业规模超过日本本土,亚洲第一,而且没有在战争中被破坏。从沈阳到大连的沈大线两侧工厂烟囱林立,城市连成一片,成为举世闻名的“绵长工业区”,沈阳铁西区被誉为“东方鲁尔”。东北工业化水平迅速提高,1931年以来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6.9%增加到59.3%。日本把东北让给苏联,是有其全球政治考虑的,在德国战败的背景下日本势力退出东北和朝鲜是必然的,但是把这地盘交给谁日本却是有选择权的,就如二战时德国要把国家让给西方一样,日本在华战争资源留给苏联,就是让苏联在亚洲有和中美对抗的实力(当年日本不可能预见中国革命后发生的与美国决裂的政治格局的),造成苏联与中美东亚制衡的格局,从而给日本即使是投降后也留下渔利的地缘政治空间;而苏联对于这样富饶的地区,怎么可能不垂涎三尺而放过呢?当年日俄为了东北的权利不就是大打出手吗?后来的东北是在苏联的毁灭性掠夺和内战摧残下的东北,即使是这样在建国后东北也是中国当年最主要的工业中心。因此美英苏的雅尔塔密约说要换取苏联对日宣战出卖中国主权的种种说法,不是很可笑吗?这是西方对于中国的“慕尼黑阴谋”。
苏联依靠占据东北为条件,得到了外蒙古独立和唐努乌梁海加入苏联,中国损失17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比大清朝晚期丢失的150万平方公里土地还多,要知道的是由于北冰洋的暖湿空气外蒙古和唐努乌梁海地区是富饶的森林草原而不是中国西北沙漠戈壁,大家看一下新疆的喀纳斯就知道了。更重要的是这片地区有极其重要的战略价值,北京从蒙古经过唐努乌梁海到新疆是最好最近的路,是一路有草有树的,而对于中国如果没有了外蒙古,东北就是一块飞地,北方的威胁可以从内蒙直接进军锦州把东北分割出去;而苏联失去外蒙古,将来从外蒙古向北切断西伯利亚铁路,苏联的远东就被分割出去了,历史上俄罗斯的亡国也是在蒙古这亚洲方面进行攻击的。因此这样的战略要地被外族占据,其后果不亚于当年石敬瑭出让的中国利益。
由于日本的投降,苏联就没有继续进军的理由,因为中国是苏联的盟国,但是在雅尔塔会议上,中国的东北是苏联的势力范围,如果日本不投降或者与苏联联合,东北是否还能是中国的?我们提出这样高的投降条件,实际上是不得已,但是这样高的条件,却被外交辞令包装得如此好,让我们的老百姓读之振奋呢!
而对于战争的胜败如果再想到日本其后的外交渔利,一系列的事件在国际政治的高度上一并考虑成败,问题就大大的不同了。
美英为了遏制苏军的推进,因而促使日本尽快投降的程序做得特别快,很多细节没有约定,《波茨坦公告》只是一个原则框架,并没有详细的条约,这样使得日本有机会把其战争资源让中国陷入内战,三年的内战下来中国的国力损失巨大,而日本再利用美苏冷战和中国内战、韩战的时机,快速发展经济,二十年后又在经济和国力上远远压住了中国。这样的结果,在军事是政治的手段,以宏观和战略上的大尺度看问题,在政治上中国对于日本的战争实际上根本没有取胜,给予了日本如此高的投降条件,并且自身在后来的国际政治中损失惨重,对日本的无理行为也没有能力追究。这次战争单单把中日两国拿出来对比,中国在二战后处于内战和分裂,也没有得到战争赔偿,相反日本却得以保全国土,没有履行赔偿和接受不平等条约的义务,中国虽为战胜国,但是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掌控,而日本在战败时刻却牢牢的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实际上中国是有战胜之名,无战胜之实,日本有战败之形,却渔战胜之利,以至于我们要不断地要求日本道歉来显示我们的胜利,心理满足的味道十足,但是对于到底胜利与否?胜多还是胜少?中国的愤青们怎么喊是一回事,老百姓怎么想又是一回事,但是中国的精英可不能自欺欺人,要认清我们国际环境的严峻。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原因就是中国当时所处于的国际地位,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是没有发言权的,抗日战争只是相对地改善了自身的国际地位,二战后期虽然中国的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地位很虚,很多时候是“陪天子读书”的角色,但毕竟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有了自己的声音,依靠一次战争的胜利就彻底改变我们与强邻的相对国际位置是难以完成的任务,因此我们一定要认清我们是任重道远,使命艰巨,绝不能因为一次胜利就认为可以翻身而自大起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是我们总不能事后几十年下来,连一个“事后诸葛亮”的水平都没有。
附录:波茨坦公告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波茨坦会议上发表《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通称《波茨坦公告》。
美、英、中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同意对日本发表公告,促其立即投降,公告原文如次:
        1945年8月14日,日皇向议会宣布接波茨坦公告,颁投降诏书。
    美、英、中三国政府领袖公告:
    (一)余等:美国总统、中国国民政府主席及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事。
    (二)美国、英帝国及中国之庞大陆、海、军部队,业已增强多倍,其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之支持及鼓励,对日作战,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此种力量当其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但现在集中对待日本之星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吾等之军力,加以吾人之坚决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终归全部残毁。
    (四)现时业已到来,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之境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
    (六)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盖吾人坚持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定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此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
    (十一)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须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以此种行动诚意实行予以适当之各项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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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laipan 发表于 2023-9-10 18:43:49|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严谨的法律头脑是多么重要!
紫色梦烙印 发表于 2023-9-10 18:44:33|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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