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虚拟币被诈骗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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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dfe2088 发表于 2023-9-10 11:04:44|来自: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几年出现好多人炒虚拟货币,被骗了好多少钱,甚至有些人贷款或借款炒币,最后造成血本无归,不光坑了自己,也坑了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被骗后往往有以下发展趋势。
一、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后破案遥遥无期。


二、个人委托个人代炒虚拟币行为,在法律上构成委托行为,委托行为分为,有偿委托行为和无偿委托行为之分。
三、介绍别人开户的行为,开户后自己造成被开户人被骗,看介绍人是否从中间获得的有无佣金报酬,作为介绍人从中获得佣金报酬后,造成被开户人资金被诈骗,理论上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四、在2022年9月份,接到一当事人委托,我的当事人是李某, 李某和他的朋友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王某有个赚钱的项目,称稳赚不赔,赚钱后五五分成,出于对王某的信任,李谋将20万投资款转让给朋友王某代为在购买淘宝商城券。而王某未将20万购买淘宝商场券,将20万转让给案外人男朋友张某,结果王某被骗了60多万,事后王谋在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最终公安机关立案。
       李某要求王某返还是20万投资款,王某辩解我也被骗了40多万,自己是受害人,协商未果后,于是李某去法院起诉了王某,要求王某返还20万投资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接受李某委托购买淘宝商城券,双方形成代为购买商城券的委托理财合同关系。通过两人的聊天记录可以发现,李某询问王某购买情况,王某没有证据证明他事先将资金流向和操作流程明确告知李某。因此李某事实上对该操作事项并无决定和控制权,而是基于信任将资金交由王某自行操作,并寄希望于王某可以交易成功获利,因此双方并不是共同投资行为。
  王某接受李某的委托并收取资金后,未通过正规途径开立账户购买商城券,王某依据这些未经证实的消息在非常规的软件中进行“操作”,造成资金损失,对此具有重大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客观上已无法完成代为购买商城券的委托事项,构成违约,因此李某主张解除委托理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王某返还李某20万的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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