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知网被罚8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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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all 发表于 2023-9-9 18:01:2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同时,坚持依法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监督知网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后果,要求知网围绕解除独家合作、减轻用户负担、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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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qq5281 发表于 2023-9-9 18:01:5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背后上市公司业绩或“雪上加霜”

【大河财立方 记者 贾永标】靴子落地,知网在被调查7个月后收到了罚单。
12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宣布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
消息一出,不少“苦知网久矣”的网友拍手称快,纷纷留言表示,终于等到了正义执行,希望以后学术论文空间得到净化。
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知网背后关联上市“同方股份”今年三季度业绩出现了营收下滑、亏损扩大的情况,收到此份罚单后,其业绩或进一步受到冲击。


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8760万元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经查,知网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该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类:
一是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二是通过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等方式,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学术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等学术文献数据,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独家合作实施。
调查表明,知网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竞争,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影响了相关市场创新发展和学术交流传播,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告诉大河财立方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等因素。
他提到,《反垄断法》所述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对此知网回应称,知网将以“服务科技创新、促进学术传播、承担社会责任”为企业定位,主动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增值服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加速向互联网平台转型,推进内部整改和质量效益提升。


上市公司称将对净利润产生直接影响

同在12月26日晚间,同方股份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同方知网数字出版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该处罚决定,公司和知网相关公司诚恳接受相关处理决定。按照行政处罚的决定,结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知网制定了积极的整改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彻底整改与期刊、高校的独家合作;(二)大幅降低数据库服务价格;(三)保护作者合法权益;(四)持续优化相关服务;(五)全面加强合规建设。
谈及对公司的影响,同方股份称上述处罚涉及知网北京、知网数字出版社对应的罚款金额7460万元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对公司今年的净利润产生直接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悉,目前同方股份的主营业务包括数字信息、民用核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其中数字信息产业包括了计算机产品、知识内容与服务、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业务领域。
知网北京和知网数字出版是公司在知识内容与服务领域的运营主体。2021年度上述两家公司合计营业收入占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6%,两家公司合计归母净利润占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12%;两家公司合计总资产占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的6%,合计归母净资产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14%。
其近期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8.23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7.26亿元,亏损扩大;营业收入137.43亿元,同比减少22.17%。不仅如此,今年以来,该公司的一季报和年中报核心财务数据均出现了下滑情况。




反垄断背后重心为行业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知网,彰显了国家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加强管理的决心,避免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李华阳告诉大河财立方记者,存在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被称为“撬动知网第一人”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在接受媒体采访中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罚款多少“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但这不是最关键的,“关键在于后续的整改如何落实,知网作为知识交流平台,如何真正地保护知识产权和知识创新,这是牵涉到国家创新发展的核心。”
此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状告知网维权后,其妻子周秀鸾也选择了维权,法院判决知网单篇文章赔偿周秀鸾2100元到2400元不等。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学术期刊公司通过其经营的“CNKI手机知网”iOS手机软件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阅读服务,侵害了周秀鸾对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事很快引来了社会各界热议。
政策方面,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意见稿全文共52条,在整合吸收2012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基础上制定。从条文数量上来看,相比2012年的16条规定,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扩充了36条,对垄断民事案件中的程序与实体问题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12月22日发布的《平台经济反垄断年度观察报告(2022)》也指出,相关政策的表述变化也在不断释放“稳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的信号。2020年底,中央定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后来的提法是“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今年则多次表态“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最新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高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weigogo 发表于 2023-9-9 18:02:21|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知道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里头有多少清华北大毕业的,这罚的可是亲亲的师兄师姐啊。
行政相对人有三个,用的哪个当事人的销售额罚了一个亿都不到,神了。
suidywu 发表于 2023-9-9 18:02:59|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金额不高, 可以说毛毛雨,5%而已, 罚酒三杯。
罚款的原因是因为拆分数据库,涨价,以及滥用垄断地位,阻止期刊和其他平台合作。
效果会有一点, 但不会很好。
几个关键的点,没有打破。
一没有让知网交出之前的元数据,这部分数据理应公开的。 这样阻止了数据的检索,用户还是要回到知网,或者花很大代价去爬知网, 知网条款禁止爬虫。
二 没有让知网免费部分数据库,例如硕博数据库,或者通过某种方式共享出来。 知网垄断数据这么多年,有义务做到这一点没有商业利益的数据。
三 那个 caj 竟然不在整治之列,这真的合适吗。 知网为海外用户提供 PDF, 不对中国用户提供 PDF, 必须 caj. 然后民间各种怪招,改 CDN 地址拿 PDF 文件,这真的好吗。 专家组没发现这个?
最后说个搞笑的, OA 的期刊在知网也是要钱的。 你们见过这样的数据库厂商吗? 虽然 Elsevier 也是垄断的, 但 OA 好歹还是可以下载的, 知网不知道是技术原因呢,还是技术原因 呢!!!!

总的来说,数据垄断依然存在,大家还要买,可能短期内不会涨价,这是我能看到最大的好处。
后续还是会涨的,如果没有实质性对手产生,而这几乎是没有的。
其实数据垄断一直都是有的,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希望这是个好的开始吧,比没有强。 我最希望的是:

  • 知网能够和其他数据库厂商一样,比如 elsevier, 提供 Meta 数据, 这是基本的义务。
  • 老实提供 caj, 不要搞这么一套,推广自己的软件,现在这么做的人真的很少了。吃相太难看。
这两条短期内都是不会改变的,期待其他平台抢占期刊,我觉得可能性也是几乎没有的。
rozikun 发表于 2023-9-9 18:03:28|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罚太轻了。
2021年4月阿里巴巴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被罚上年度销售额4%,知网的违法行为持续时间更长,而且不仅和阿里巴巴一样实施了“二选一”行为,还长期实施不公平高价销售数据库服务,社会危害性也更大,但是罚款占上年度销售额的比例只比阿里巴巴高了1个百分点,仅为上年度销售额5%。
2015年美国高通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国家发改委处罚了上年度销售额的8%,力度比对知网案罚款占销售额比例,多了60%。
而且,反垄断执法案件应当按违法企业所属集团公司的全部销售额处罚,对知网案,至少也应当按期上级母公司同方股份的销售额作为罚款基数计算罚款,后者2021年销售额为284.56亿元,而知网2021年的销售额仅为17.9亿,罚款基数限缩了15倍以上,罚款力度自然也大幅下降了。
更重要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知网的处罚决定中指出:
2014年以来,当事人(知网)在数据库服务价格较高的情况下,仍连续多年以较大幅度提高数据库服务价格,年均涨幅达10.06%。2014年以来,用户采购当事人数据库服务年均价格涨幅超过30%的有66家,10%—30%的达622家。部分用户2021年数据库采购价格达到2014年的数倍,其中,高于4倍的有91家,高于3倍的有157家。…… 2014年以来,当事人数据库服务的成本及内容的变化与同行业竞争者相比,并无显著差异,同行业竞争者数据库服务价格平均涨幅均不超过4%
但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没有责令知网返回不当得利、赔偿受到损害的用户,也没有没收违法所得。
同样,知网公开的《知网整改方案》也没有提及是否向之前受到其不公平高价销售数据库行为损害的用户,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赔偿经济损失。
在上述情况下,仅仅处罚2021年一年的净利润就达到1.7亿的知网8760万元,合理吗?
<hr/>相关讨论详见:
《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8年,仅罚8760万,罚轻了? 》。
2023年1月9日更新:

北京大学邓峰老师在分析知网案时https://mp.weixin.qq.com/s/YQxTRWCXHjHI2elj8YFhEQ忽略了三点:
1)知网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是2016年就被媒体曝光的,而且当时引发舆情的导火索就是北京大学因为价格过高而放弃购买知网文献数据库。但这类违法行为直到2022年5月才被立案,很难说反垄断执法效能高;
2)知网案与腾讯音乐案一样都涉及排他性的知识产权授权协议,但是知网被公开查处了,而腾讯音乐则至今还没有被反垄断执法机构公开立案调查;
​3)虽然邓峰老师指出知网有国资背景,其所属同方控股已经被划给给四川国资企业,但是有意回避了知网案没有按其所属集团公司上年度销售额为基数计算罚款的事实,更回避了知网既没有被没收违法所得,又没有被责令赔偿用户损失的事实,而后者有可能也包括北京大学及其师生。
yyp 发表于 2023-9-9 18:04:18|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人苦知网久矣!
道路以目,不堪忍受!
「转载」知网做了哪些恶?背后的资本到底是谁?

一、“变心”的中国知网与“义愤填膺”的高校

中国知网是“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的简称。它作为学术资源服务平台的领头羊,在我国耕耘已久。
1995年,清华大学立项创办了《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翌年,其开通了中国学术期刊检索站;到1999年,中国期刊网正式开通,中国知网由此诞生。
从2003年开始,中国知网明确了建设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的规划。在之后的十余年中,其开始整合文献,致力于建设各类数据库,相继形成了各行业的专业知识仓库。
根据知网的官网资料显示,其已集结了7000多种期刊、近1000种报纸、18万本博士、硕士论文、16万册会议论文、30万册图书以及国内外1100多个专业数据库。




(中国知网)

知网的发展壮大,是伴随着我国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进程的,我国高等院校、中等院校、科研院所,甚至中小学的图书馆大都是知网的用户。截至目前,高教科研类用户群体的市场占有率达到近100%。
可以说,知网已经成为我国科研单位使用最广泛的数据库,对其学术依赖性已不言而喻。因此,尽管其订阅价格不菲,但是各大科研院所也只能接受它。此时的知网也算是厚道,其价格的增长幅度一直是处于温和的水平。




(中国知网)

然而,从2009年开始的大幅涨价,使得一些使用单位大呼“吃不消”,尤其是一些地方院校,
由于涨价太多而选择了停止使用,这其中甚至包括西安交通大学这样的名校。
根据其对山东省属高校图书馆的涨幅水平看,2010-2020年平均提价在30%左右,虽然各校差异较大,但都远超出以往的上涨水平。
由于山东省属各高校图书馆经费均处于收缩状态,购书经费根本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寅吃卯粮、“借新钱还旧账”现象十分严重。
由于种种原因,当国内高校、科研单位遇到知网大幅提价之类的事情时,根本找不到起诉它的任何把柄。
所谓的抵制和抗议其实都是弱势者的表现,尽管有些高校本身实力雄厚,出版商忌惮其影响力而有所妥协,而更多的只能使用“停用”等“自残”式的对抗方式。
直至今日,仍有众多高校没有与知网达成一致,停用延续至今,给师生和科研工作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知网下载费用案例)

“停用”仅仅是图书馆与知网博弈的一种手段,这种博弈体现了图书馆一方的无奈与知网的盛气凌人,而损失最大的则是普通读者。
尽管如此,在学生的支持下,仍有诸多高校敢于站出来抗议:在2016年1月,武汉理工大学因为“难以承受高昂的续费价格”而停用知网;无独有偶,在两个月后,北京大学也发布通告,称“知网数据库涨价过高,随时可能中断服务”,表示“不向商家过分的涨价行为轻易妥协”。
在2018年年末,太原理工大学发布了“2019年暂停访问知网”的通知。2022年4月18日,一封“中科院停用知网”的网传邮件激起了千层浪花。




(中科院停用知网)

其中写道,知网数据库已经成为了中科院资源库中的“巨无霸”,尽管与知网方面积极磋商,但是“知网依然坚持接近千万的续订费用”。
双方谈崩之后,知网直接取消了中科院对知网数据库的使用权限。
蛮横的知网无惧于任何一家高校与科研单位,不管你是中科院还是北大,只要不交钱,就别想使用数据库。
这是因为垄断了知识产权的知网一家独大,连年上涨的续订费用为其带去了丰厚的利润。它指望
根本不在乎失去“中科院”、“北京大学”等零星用户。




那么,知网到底有多赚钱,能够让其这般“为非作歹”呢?
二、“一心向钱”的知网

根据知网的年度财报显示,在2020年,其一年营收为11.6亿。自2003年起,连续18年毛利率保持在50%以上,峰值时期甚至超过了70%。
作为当年A股市值最高的中国工商银行,其毛利率也不过是46.2%。
毫不夸张地说,知网的赚钱能力秒杀了一众上市公司。这不禁让人感叹,难道这就是“知识的力量”吗?
2021年年底,知网向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三所高校所报送的续约价格分别为112万、103万和82万。
但是,维普、万方等国内知名数据库所报送的价格,只不过是知网的零头罢了。




(中国知网毛利率)

知网近乎垄断了整个“知识服务”市场,根本没有能够与之竞争的对手。因此,知网甚至会明目张胆地搞一些小动作。
比如,从以上报价可以看出,知网“差别定价”的心思非常明显。
知网会根据用户的规模实力、影响能力、甚至根据用户的预算规模来确定不同的价格,这在其他商业领域中是不可想象的。
比如说,电脑厂商向规模不同的两所高校出售电脑,绝对不会因为某高校资金充裕、实力雄厚就高价销售,相反,可能因采购规模较大而降低价格。
数据库的使用一般采取“按年包库”的形式支付,在特定IP地址内可以无限次使用,而非根据使用次数的多寡计费。
而知网则根据不同用户的规模实力,及过往的使用数据,去判断其对知网的依赖程度,并据此来确定不同的价格。




(中国知网)

如此嚣张,如此明目张胆,让众多高校苦不堪言,学术界苦知网久矣!
此外,作为国内最大的中文全文数据库厂商,知网本身还存在着大量的
知识产权诉讼风险。
与爱思维尔等国外知名出版商不同的是,知网并不是其数据库内容的版权所有方,其主要通过购买、协议交流、合作组稿等形式获得出版物的收录使用,其中很多内容并未获得原作者的授权许可。
以知网的核心子库“中国优秀硕士/博士论文库”为例,其获得方式是与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签署合作组稿协议,由知网无偿获得了毕业生的硕士和博士论文,随即被其收录进了知网数据库中。




(知网项目表)

根据我国各高校的惯例,在硕士或博士提交毕业论文时,必须同时签署一份“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这一声明提及到,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的权利,并且有部分高校强调,学校有权将其加入全国优秀博硕士论文数据库,
学校以此为依据,将学生论文无偿转交知网,由其牟利。
但是该授权声明中,并
没有提及学校可以交由第三方,进行盈利性经营的内容
,也未提及收益分配问题,这显然是
侵犯了学生的著作权

而知网对于该法律风险的态度也颇为轻蔑,只对提出收益要求的作者提供补偿,而对没有提出要求的作者不予理睬。
根据知网公司主页提供的著作权、稿酬、作者服务内容显示,对提出要求的硕士或博士生,补偿方式是300-400元的知网使用充值卡和60-10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




根据笔者对知网的实际使用情况获悉,如果由作者自费使用充值卡在知网下载文章,300元面值仅能获得4-5篇硕士论文全文。
由此可知,
该补偿可以说是毫无价值,并且这种单方面定价支付的形式,也是对著作人的权利侵害。
知网作为一个商业性数据库,是国内定价最高的学术数据库,其获得的利润与其向著作人支付的报酬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
作为一个“低买高卖”的“中间商”,知网的吃相可谓难看至极。
另外,知网“将相同办学水平、规模层次的高校,定价确定到相同的水平上”涨价的动机也为人不齿。




(中国知网)
一般而言,数据库价格是高校与数字出版商双方洽谈确定的结果。
因此,即使是相同地区、相同规模层次的高校,其价格也不同。
然而,在2009年,知网所属的同方公司希望逐年提高费用,使同层次的高校价格保持一致,因此对不同高校提出少则10%,多则30%左右的涨价要求。
如此为人不齿的行径,知网竟然是毫不脸红地张口就来,在谈判桌上颐指气使。
如西安交通大学,因为其定价基数较低,而知网公司要求其达到同水平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的水平,因此对其提出了大幅涨价的要求,迫使西安交大在2011年暂停了该数据库。
知网所赚的每一分钱都取之于“知识”,但是知网的所作所为却是屡屡亵渎“知识”。
在2021年12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老教授赵德馨登上了微博热搜。




(赵德馨教授)
这位退休的老教授凭借一己之力将“横行霸道”的知网告倒了——知网被判赔70万。
从2006年开始,知网在未告知赵德馨的情况下,擅自收录其论文百余篇,并且一分钱的稿费也没付过。
更让赵德馨教授哭笑不得的是,即使是下载自己的论文,那也得服服帖帖地交钱。
当赵德馨教授胜诉的消息传出后,“小肚鸡肠”的知网直接下架了他的全部论文。
“空手套白狼”的知网又一次被推上了舆论的浪尖。
赵德馨教授在接受专访时表示,知网下架其论文的行为表明,“知网一心只想营利,没有承担起文献平台促进知识公共传播的义务。如果是真的想促进知识的交流,就不应该下架我的文章,而是要考虑怎么去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屡屡引起公愤的知网逐渐沦为了
“流氓网站”
,如今更是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高额的论文下载费用、屡禁不止的侵权事件,知网成为了收割知识分子腰包的ATM机,凡是有求于知网的人皆是叫苦不迭。
知网之危害,可谓是人尽皆知,许多有志之士都抨击知网的所作所为,怒斥其“为科学发展制造了障碍”,是国之不幸!
那么,“知识垄断”的知网,究竟会带来哪些危害呢?
三、不合理涨价,制约科技进步的桎梏
首先,不合理的涨价变相提高了知识传播的门槛。
“知识垄断”所带来的危害,远大于传统商品领域的垄断行为,因为“知识垄断”在垄断行为的认定上
存在法律空档
,而其
对社会发展的深层伤害极具隐蔽性

在商品社会,能够形成垄断的商品,主要表现为其缺乏替代品,又是消费者必需品,因而垄断者可以自由决定价格。
即使如此,任何商品的垄断都是相对的,因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当一种商品处于垄断定价时,超额利润的诱惑会促使更多的资本投入进去,竞争品会使得垄断产品价格下降。




(网友不满)
然而,对于“学术数据库”这种商品而言,却很难套用普通商品竞争的理论,原因在于其
具有不可替代性

就像《自然杂志》不能取代《细胞学》一样,当各家数据库厂商独占优质资源时,
真正的替代就无法发生,价格竞争就是不足的

当数据库厂商竞相大幅提高定价时,如果超出了使用者的接受能力,
无形中抬高了受众接触这些期刊的门槛,使得知识被局限在少数人的手中。
其次,“马太效应”促使知网“垄断者”的地位坚不可摧,从而导致市场竞争不足。
源自心理学理论的马太效应是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其实质反映的是人类社会两级分化的自然竞争法则。




(人民日报质问知网)
“马太效应”是与人类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利益平衡精神相悖的自然法则,在没有社会干预的情形下,“马太效应”无处不在。
在科技竞争日益白热化的今天,只有掌握了最前沿的科技信息,才能让国家强盛、企业兴旺、人民富裕。
然而,在国内学术期刊界,只有知网掌握了优质的学术期刊资源,这使其不仅将先进科研单位的优质科技信息尽收囊中,更是无偿地获取了高等院校的大量科研成果。
“马太效应”深刻反映在学术出版领域,“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其带来的恶果之一就是,不同科研单位发展水平的鸿沟将难以逾越。
为了获得国内的认可,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成果被知网所收录,而国内大量高校和科研机构因为图书馆经费不足,根本无力购买知网。




(科研人员)
知网的“统治地位”似乎无法动摇,其垄断能力越来越强,而受制于教育竞争机制与出版体制的约束,
部分科研单位只会在国内越来越没落。
最后,垄断带来的高额利润使知网的发展渐入歧途。
作为一种商业营销手段,知网收录内容的多寡、用户覆盖范围的大小、用户下载量的多少成为其对外宣传的主要指标。
近几年,知网公司除了通过收购兼并扩大自身版权疆域外,还着力通过技术手段美化用户使用数据,强化用户控制能力。
知网曾在未告知客户的情况下,悄然取消了文摘阅读功能,用户要想浏览文章内容,必须下载全文,无形中大幅提高了其全文下载量,然后知网公司再以用户使用量的激增,反证用户对其的依赖。




(中国知网)
此外,由于知网并不是真正的内容版权拥有者,因此与期刊社、著作权单位签署排他性授权协议就成了其常用的竞争手段。
相反,
知网在数据库技术和用户体验上的改进则进步缓慢
,造成了知网和我国几大知名期刊数据库维普、万方
技术相近、体验相似、内容严重重复
的问题。
但是,由于
各家都有一些取得独家授权的内容,加重了用户的消费负担

可见,知识垄断不只是知识传播的障碍,也会使数据库产业走向发展的歧途。
“压迫”之下,各科研院所、各高校的抗争不断,但是收效甚微。直到国家出手,曙光才乍现于东方。
四、曙光乍现,资本难以遁形
在知网的“压迫”之下,“抵制”是国内高等院校的主要斗争形式。
但是,单纯的抵制行为不仅效果差,而且绝对是“损敌一千,自伤八百”的下下之策。




(高校停用知网)
无论是高校,还是专家,单打独斗的结果似乎都是分外惨淡,赵德馨教授等人的胜利是十年难遇的“喜事”。
因此,国内高校另辟蹊径——
各高校联合组建统一的联盟组织
,统一行动,增加与数据库出版商谈判的筹码。
在2010年5月,部分高校成立了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统一行动与出版商谈判,但由于联盟是自发性质,参与高校并较少,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各高校经费差距悬殊,心理预期与承受能力不同,在谈判中往往无法达成真正的“统一战线”,联盟往往成为“联系人”,而无法成为“决策者”。
屡战屡败的各高校心气渐失,直到2021年,《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相继发声,声讨知网。整件事情才初现转机。自此之后,
社会各界对知网问题热议不休

随着知网问题的热度飙升,在2022年5月13日16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消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知网“伏诛”的消息顷刻间传遍了全国科研单位,人人喜不自胜。许多人都请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严查知网”。
而消息发布当天,
知网背后的资本力量即被爆出





(清华同方)
原来,清华同方知网是清华同方的
境外全资子公司

股份所有权为美国清华同方所有
,所谓的中国知网根本不是国有企业。
“十二五”期间,作为国家重点扶植的领军企业,知网公司羽翼渐丰。
它期望在分拆同方股份后,
独立融资,进行股票上市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知网将股份所有权卖给了美国清华同方。
然而,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由商业出版公司控制的知网早已
异化成股东与管理者的提款机

“促进学术交流,传播人类文明”的口号成为了最大的笑话。
知网早已不是那个在教育部、中宣部等部门的支持下,由清华同方公司主办的“为民项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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