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签订了一年合法吗?

[复制链接]
zhang1694 发表于 2023-9-9 08:06:15|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家软件公司从事销售。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18年9月到19年9月)试用期两个月。但是在试用期两个月后一直不给我转正,期间一直也没有缴纳社保。直到第六个月才给我转正,帮我补缴之前的社保。而且转正的第一个月扣除了我整个月工资的30%来补缴的,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了,公司打算辞退我。但是合同上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关于工资方面试用期与转正后都一样的,请问合理合法么?
请问让我碰到公司这样做合法么?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全部回复5 显示全部楼层
d36mail 发表于 2023-9-9 08:06:36|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谢邀,第一,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合法。第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但试用期最多2个月,你这个半年都不转正,半年试用期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条款,试用期一个月,如果公司不辞退你,视为转正式员工。第三,试用期半年不上社保,显然不合法,劳动法规定,入职30天内,就必须要上社保。第四,公司给你补缴社保这个补救措施对公司很好,但是扣你工资30%,这个需要具体计算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和补缴社保滞纳金。因公司行为,滞纳金应该公司承担。第四,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终止,这个没问题,但也要在合同到期日前30日内,协商续约或解除事宜。第五,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一样,这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wwwrxt 发表于 2023-9-9 08:07:22|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1年合同1个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后就算公司不办理转正,但法律上也视同转正。这一点公司做的有瑕疵,但不需要负赔偿责任。
至于转正前后工资相同,除非劳动合同有约定,否则公司完全可以说试用期已经发放了100%工资。
社保既然已经补交了,就不能以未缴社保要求补偿。至于扣你30%工资是因为6个月社保的个人部分,这个本来就应该是个人承担的,你最多算下数额,看看公司有没有多扣。不过你可以看下社保是按什么基数缴纳的,有些地区的仲裁机构支持员工以未足额缴纳社保要求离职补偿。
你没提公积金,如果没交可以要求补交。
最后合同到期,公司确实不用提前通知的,不过公司不续签的话应该给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gotoback 发表于 2023-9-9 08:08:15|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的描述,简单回答如下:
公司存在违法用工的情形,违法行为和相应的主张如下: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故,你的试用期最多2个月,而公司实际是试用期6个月,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发超出的4个月试用期未发的工资及其他。
2.《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转正后工资为多少,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约定以及书面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为依据。如果是有应发未发的部分则可以主张补发。
3.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按照规定公司和员工各自按照比例分别承担,所以,如果是公司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公司在你的工资中扣除了,那么你也可以主张。
4.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主张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主张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几个月在此不赘述。
简单罗列公司的上述行为,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后续的民事诉讼(若需要)来维护权益。更详细的内容就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形结合证据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来分析,不赘述。
希望对你有帮助~
lsmlyq 发表于 2023-9-9 08:08:37|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最长2个月,试用期约定6个月违法。如6个月试用期均按照工资标准的80%发放,则针对后续4个月的违法试用期,可主张公司补发相应20%的工资,并可主张公司支付赔偿金。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公司均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henry43 发表于 2023-9-9 08:09:00|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您和公司只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