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个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因为不听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安排,被纪委处理,从二级主任科员,降成三级主任科员了。
说的简单点,就是工资待遇从正科级,降到了副科级。另外,按照默认规则,退休前有概率再提一级工资的,但这种接受了纪委处分的人,肯定是没机会了。
说到这里要解释一下:体制内其实不存在“志愿者”,因为大家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人,你职责要求你就必须干这个,哪轮得到你志愿不志愿呢?
除非你放假在家,单位在疫情期间又没要求你加班(这基本不可能,除非你在外地被封城了),那你可以在单位没有安排任务的情况下,以平民的身份去做“志愿者”。
否则,只要单位有召唤,给你安排了疫情防控工作,你就是“工作者”,不是“志愿者”。
当然,如果真发生我上面说的特例,你放假在家,单位在疫情期间又没要求你加班,你作为平民身份,拒绝了当地“志愿者”的邀请,那也没什么影响。这时候你就是个平民,和其他普通老百姓一模一样,总不能老百姓拒绝当志愿者,就处理人家吧?
非要上纲上线的话,也最多是口碑不好。如果当地刻意把你的作为传到你单位,或许会影响领导对你的评价。只是或许……
这和我一开始举得例子有很大不一样。我们县处理的干部,是“不听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安排”,也就是他应该作为一个“工作者”,但是他不干。甚至,通报里还说他拒绝后还公开辱骂领导……这性质就恶劣了。所以作为典型处理了。 |